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现金分红的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