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青松建化股票代码:600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或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西961号办公楼一致行动人名称: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或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南路118号一致行动人名称: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或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情况 ......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 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3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青松建化 | 指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阿拉尔统众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阿拉尔水电、一致行动人 | 指 | 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南疆能源、一致行动人 | 指 |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新建能矿 | 指 | 新疆中新建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兵团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一师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阿拉尔统众公司以其持有的青松建化360,922,546股股份向中新建能矿出资,出资完成后,中新建能矿持有青松建化360,922,546股股份,占青松建化总股本的比例为22.49%,从而成为青松建化控股股东的行为 |
《公司章程》 | 指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统众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52,629.24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胡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27817997079 |
成立日期 | 2005年12月30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住所 | 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西961号办公楼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五金交电、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一师国资委持股90.00%;兵团国资委持股10.00% |
一致行动人阿拉尔水电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7,2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卢钱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27637744774 |
成立日期 | 1989年6月6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住所 | 新疆阿拉尔市幸福南路118号 |
经营范围 | 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公路路基工程、起重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水工大坝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一师国资委持股43.89%;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01%;兵团国资委持股5.10% |
一致行动人南疆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26,063.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新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27108111826 |
成立日期 | 1996年2月12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住所 | 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
经营范围 | 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阿拉尔统众公司持股72.24%;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7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统众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胡鑫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雷盟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沈云锋 | 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薄彩香 | 外部董事 | 女 | 中国 | 新疆石河子市 | 无 |
张晓锋 | 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马冰群 | 外部董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闫军伟 | 职工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吴婷 | 监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敖征征 | 监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张庆波 | 监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张亦 | 外部监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徐淑顿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汪芳 | 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阿拉尔水电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卢钱龙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马新成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王进能 | 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王中 | 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朱德才 | 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刘静 | 外部董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杨大武 | 职工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唐中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魏福元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陈兵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陈明君 | 总经理助理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曹连波 | 监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任亚清 | 监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马龙 | 监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南疆能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新民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张强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周丰江 | 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雷盟 | 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申正磊 | 董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闫明 | 监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何蕙菁 | 监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蒋创 | 监事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张晓霞 | 监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张惠琴 | 监事 | 女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马胜良 | 党委委员、副书记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秦永刚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林彤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新疆阿拉尔市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青松建化外,阿拉尔统众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市公司简称和代码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持有方式 |
1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新农开发(600359.SH) | 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棉纺织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0.32% | 直接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阿拉尔水电及南疆能源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阿拉尔水电与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统众公司同受一师国资委控制。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如无相反证据则为互为一致行动人,因此,阿拉尔水电与阿拉尔统众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疆能源为收购人阿拉尔统众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如无相反证据则为互为一致行动人,因此,南疆能源与阿拉尔统众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兵团党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要求,立足兵团特殊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推进油气、矿产资源更好承接开发利用,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夯实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构建兵团能源矿业、新型建材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壮大兵团综合实力更好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积极贡献力量,拟以兵团能源集团、青松建化为基础,共同组建中新建能矿。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统众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青松建化360,922,546股股份向中新建能矿出资,出资完成后,中新建能矿将直接持有青松建化22.49%的股权,成为青松建化的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阿拉尔统众公司持有青松建化627,281,26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09%,一致行动人阿拉尔水电持有青松建化2,163,05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3%,一致行动人南疆能源持有青松建化4,325,78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7%,阿拉尔统众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阿拉尔水电、南疆能源合计持有青松建化633,770,105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9.49%。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注:2024年1月12日,阿拉尔统众公司与阿拉尔水电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阿拉尔水电同意将持有的青松建化40,000,000股股票,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270,600,000元转让给阿拉尔统众公司,用以抵偿欠款。2024年4月12日已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是阿拉尔统众公司拟其持有的青松建化360,922,546股股份向中新建能矿出资,出资完成后,中新建能矿将直接持有青松建化22.49%股份并成为青松建化直接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阿拉尔统众公司持有青松建化266,358,72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60%,一致行动人阿拉尔水电持有青松建化2,163,05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3%,一致行动人南疆能源持有青松建化4,325,78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7%,阿拉尔统众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阿拉尔水电、南疆能源合计持有青松
建化272,847,559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17.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27,281,267股,其中401,367,646股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225,913,621股为限售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即2024年4月16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统众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阿拉尔水电、南疆能源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统众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阿拉尔水电、南疆能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四、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胡鑫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卢钱龙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新疆阿拉尔市滨河大道东1395号 |
股票简称 | 青松建化 | 股票代码 | 60042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西961号办公楼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名称 | 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注册地 | 新疆阿拉尔市幸福南路118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名称 |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注册地 | 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627,281,26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633,770,105股 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39.0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9.4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266,358,72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272,847,55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16.6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17.00% 变动数量:-360,922,546股 变动比例:-22.4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4月16日 方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为以股份出资,不涉及资金支付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鑫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钱龙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