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6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制定/修订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2 |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制定 | 是 |
3 |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4 |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是 |
5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 制定 | 否 |
6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7 |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修订 | 否 |
8 | 《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办法》 | 制定 | 否 |
9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10 |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11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12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全文于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上述制度中的第1-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