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业”、“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识别、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3年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涵盖了公司及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分类 | 认定方式 | 指标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缺陷 | 定量方法 | 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百分比 |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以下 |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1% |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1%以上 |
非财务报告缺陷 | 定量方法 | 企业财务损失占资产总额的百分比 |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以下 |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1% |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1%以上 |
定性方法 | 企业日常运行 |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公司个别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不会危及公司其他业务活动,不会影响经营目标的实现 |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多项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部分业务能力丧失,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建议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建设工业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163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建设工业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建设工业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佳奇王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