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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安联锐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号)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1.9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20,85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062,296.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789,703.71元。

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CAC 证验字〔2021〕015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1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19,885.4819,885.4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198.4911,198.49
3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10,026.2310,026.23
4补充营运资金10,536.1910,536.19
合计51,646.3951,646.39

二、拟调整投资规模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投资规模调整的方案及原因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营销能力和市场份额,以国内市场营销渠道建设为主。鉴于目前国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公司今后仍将侧重于国外市场,包括利用互联网渠道开拓国外消费类业务。董事会认为,2019年初制定的营运平台项目的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如按原计划实施不符合公司的市场规划,可能存在无法达成预期目标、投入产出比低等不利情形,需要压缩国内渠道建设的投资规模。

经研究,公司拟调整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将募集资金总投资由10,026.23万元调整为6,026.23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内市场环境及项目实施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推进国内营销渠道建设,降低投资风险,更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项目投资及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剩余募投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剩余募投资金总额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10,026.231,520.408,505.836,026.231,520.404,505.83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投入总额,“剩余募投资金总额”不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未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缩减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调整后缩减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调整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是根据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市场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当前

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调整后缩减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三、相关审批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缩减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充分结合目前国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公司的市场规划后作出的决定,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更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缩减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桂清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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