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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91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913,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21,047,38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2,752,62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2019年3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产品种类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
1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除草剂36,885.0036,885.00
2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除草剂8,430.008,430.00
3年产1600吨丁醚脲原药项目杀虫剂7,716.007,716.00
4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项目精细化学品6,869.006,869.00
5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除草剂28,140.0028,140.00
6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除草剂3,340.003,340.00
合计91,380.0091,380.00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相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湖北”)。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23%,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相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5,971.05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利息、理财收益及手续费等)。

二、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长青湖北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长青南通、长青湖北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最高金额不超过26,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不超过12个月期限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长青湖北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长青湖北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长青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长青湖北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计划,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长青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杜存兵万晓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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