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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彬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2023年度,本人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彬,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彬先生于北京师范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92年至2004年,先后于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任讲师、于美国礼来亚洲公司任注册事务专员、高级专员、经理;2004年至今,于阿斯利康中国历任药政事务总监、执行总监、企业事务及市场准入副总裁;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担任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公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与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黄彬8800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3年度,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和1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4次,未有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各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时间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及时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同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供建议,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并于同日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评价报告》;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充分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聘任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人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管理层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明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明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本次换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PAN KE先生、ZHUANG CHENGFENGJOHN先生、江新明先生、杨明远先生、李显显先生、陈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彬先生、张炳辉先生、王文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聘任PAN KE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ZHUANG CHENGFENG JOHN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明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8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6.7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1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主体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尽忠职守,为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管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黄彬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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