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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34,683.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103,295.39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未实现盈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与会的三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监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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