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麒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专户存储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配售与网上定价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83,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66元,共计募集资金1,678,465,712.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3,3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615,165,712.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用、股份登记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983,332.69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96,182,37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59,618.2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10,403.27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6,027.9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2,157.2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616.9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32,560.5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644.9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4,702.6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4,702.62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于2019年10月24日与宁波银行嘉兴分行,于2022年1月4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招商银行 | 571912366410105 | 17,921,239.27 | |
嘉兴银行 | 8018805888888 | 329,104,976.38 | |
宁波银行 | 89010122888889168 | 于2022年3月注销 | |
工商银行 | 1204068029200072560 | 于2020年1月注销 | |
合 计 | 347,026,215.6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和2023年5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麒盛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并于2022年上半年分批将“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的部分募集资金31,517.21万元和“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38,918.46万元转入公司在嘉兴银行秀洲支行开立的“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六、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如下:麒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麒盛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麒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9,618.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157.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435.6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560.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4.13%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 | 是 | 95,450.00 | 66,308.69 | 66,308.69 | 9.49 | 64,563.47 | -1,745.22 | 97.37 | 2023年5月31日 [注1] | 34,475.02 | 否 | 否 |
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38,554.74 | 1,369.44 | 1,369.44 | 1,369.4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613.50 | 25,613.50 | 25,613.50 | 25,631.87 | 18.37 | 100.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 | 否 | 70,435.67 | 70,435.67 | 22,147.80 | 40,995.78 | -29,439.89 | 58.2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59,618.24 | 163,727.30 [注2] | 163,727.30 | 22,157.29 | 132,560.56 | -31,166.7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计划实施“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借助铺设直营门店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直营网点的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提高整个区域内店铺的经营绩效。但由于前期公司在门店选址、评估、考察、洽谈等环节时间较长,受经济下行影响,公司线下门店的铺设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同时,出行方式的改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线下消费受到了抑制。考虑到智能电动床在国内仍处于消费者培育阶段,开设直营门店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房屋租赁、店面装修、产品铺设、人员管理培训等,目前公司铺设的线下直营门店并未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原线下铺设直营门店计划的经济效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223.68万元,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316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资金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7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0年9月份正式投产,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具备年产200万张的产出能力,将根据订单逐步释放产能[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的差异系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之前收到的利息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 | 年产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 | 70,435.67 | 70,435.67 | 22,147.80 | 40,995.78 | 58.2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
合 计 | - | 70,435.67 | 70,435.67 | 22,147.80 | 40,995.78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基于对各种因素的考虑,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的剩余募集资金、“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相关决议公告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