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8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5)。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50.67%股份的股东钟永铎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在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4-041)。议案三:《关于拟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3年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股东提议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2)。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钟永铎先生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钟永铎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五)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八)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提请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