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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及产品种类: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仅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现金管理将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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