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优利德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净额变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7,685.9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749.72 |
其中:1、以前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484.16 |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65.56 |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4,860.75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1,857.88 |
其中: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 |
其中:2、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357.88 |
减:以前期间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22,080.05 |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3,885.00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6,751.99 |
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 0.00 |
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进项税额 | 265.71 |
募集资金期末银行余额 | 6,486.28 |
2023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860.7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60.75万元;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857.88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永久转入流动资金7,357.88 万元;
(3)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885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965.05万元(不包含补充流动资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749.7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751.9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0.00万元,用募投账户支付发行费相关进项税金额为265.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486.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901236196)、在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990905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2年12月6日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69909056710999)已注销。2021年11月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长城证券、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河源”)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1月12日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已注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 | 769909056710999 | 已注销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8110901011901236196 | 6,486.28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8110901013101337551 | 已注销 |
合计 | 6,486.28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规定购买的投资产品已到期,未收回理财投资产品金额为0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1,021.14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将4,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05.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1,021.14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坚持谨慎、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6,336.74万元,并注销了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2-050、2023-008、2023-013)。该募投项目尚有待支付人民币1,021.14万元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901236196)中,该部分待支付金额为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鉴于募投项目“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已结项,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1021.1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公司将按计划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支付上述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适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05.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的相关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257号),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优利德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优利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685.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80.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34.5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683.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8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 (2) - (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 期) | 否 | 29,717.00 | 22,359.12 | 22,359.12 | 0 | 22,476.48 | 117.36 | 100.52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7,357.88 | 7,357.88 | 4,995.93 | 7,357.88 | 0 | 100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仪器仪表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177.00 | 3,671.84 | 3,671.84 | 279.10 | 3,671.84 | 0 | 100 | 2023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全球营销服务网 络升级建设项目 | 是 | 7,601.00 | 1,071.58 | 1,071.58 | 0 | 1,071.58 | 0 | 100 | 已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 否 | 5,190.95 | 5,190.95 | 5,190.95 | 1,500.00 | 4,500.00 | -690.95 | 86.69 | 2024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 项目 | 否 | 0 | 8,034.58 | 8,034.58 | 3,605.90 | 3,605.90 | -4,428.68 | 44.88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7,685.95 | 47,685.95 | 47,685.95 | 10,380.93 | 42,683.68 | -5,002.27 | 89.51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由于近年来国际环境复杂严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线下营销网络的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实施“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后续将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完善海内外营销和服务网络。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2,882,822.5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规定购买的投资产品已到期,未收回理财投资产品金额为0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1,021.14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4,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05.16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形成的原因为公司在实施该募投项目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坚持谨慎、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1,021.14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原因为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6,336.74万元,并注销了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投项目尚有待支付人民币1,021.14万元待支付但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鉴于该已结项,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1,021.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 际 累 计 投 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 |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建设项目 | 6,529.42 | 8,034.58 | 3,605.90 | 3,605.90 | 44.88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5.16 | |||||||||
合计 | — | 8,034.58 | 8,034.58 | 3,605.90 | 3,605.90 | 44.88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变更原因: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由于近年来国际环境复杂严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线下营销网络的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因此,公司认为未来该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周期延长、成本代价逐步增加等不利因素,基于审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实施“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鉴于“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1,505.16万元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拟将用于新增募投“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仍为优利德。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并于2022年12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05.16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并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 |
张涛 | 漆传金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