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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司代码:600111 公司简称:北方稀土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研究院、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5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82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涉及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所有内部控制要素,具体评价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管理、战略与发展、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运营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行政管理、内部监督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销售、关联交易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担保业务。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占资产总额比例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0.3%
潜在错报占利润总额比例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5%错报<利润总额的3.5%
潜在错报占经营收入比例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经营收入总额的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潜在错报占所有者权益比例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总额的0.5%

说明: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潜在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计算,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当存在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舞弊事项;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3.外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公布的财报(非一般性文字描述错误);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表明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正确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达不到重大缺陷; 3.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一般性文字描述错误,需更正并重新披露。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0万元以上500万元-2,000(含)万元500(含)万元以下
安全事故重大事故一起或较大事故两起较大事故一起或一般事故两起一般事故一起
环保事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起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两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起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两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一起

说明: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当存在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3.下属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 4.被媒体曝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5.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6.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包括安全事故、大量裁员等),并对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表明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重大决策未执行规范程序; 2.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3.下属子公司未按照公司规定建立恰当的管理制度,管理散
乱; 4.被媒体曝负面新闻,对公司造成一般负面影响; 5.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未及时有效整改; 6.其他对公司影响较大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少量一般缺陷,但不对公司经营管理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高度重视这些不足,并将结合评价小组的意见,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2022年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前整改完毕。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类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的

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规模、业务类型和风险水平等相匹配。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中得到了充分运用和执行。2024年,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和修订,梳理和优化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臣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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