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和经营管理目标的达成,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督企业执行《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运营。
在全面落实公司治理各项活动的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相关要求,董事会持续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和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及考核,进一步提高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次 会议 | 2023年 1月10日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2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 会议 | 2023年 4月19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合规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职能部门调整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 会议 | 2023年 4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 会议 | 2023年 7月21日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方针》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议案 | |||
5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 会议 | 2023年 8月16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审议公司《2022-2023年度合规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报告》的议案 | |||
6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 会议 | 2023年 10月9日 |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7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 会议 | 2023年 10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8 | 第二届 董事会 第一次 会议 | 2023年 10月26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9 | 第二届 董事会 第二次 会议 | 2023年 11月14日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 | 第二届 董事会 第三次 会议 | 2023年 12月8日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审议《永顺泰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召集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议案19项。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各项决议的落地实施。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2022年 年度 股东大会 | 2023年 5月12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 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10月26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12月27日 | 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2023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更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修订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并以参与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及时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董事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了外汇衍
生品、综合授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5次,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计师及公司内控部门对审计安排、审计策略等重要事项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有效指导和监督了公司的财务、风险以及内控管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进行审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以及专业素养进行了认真审查。
(四)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关信息披露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3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23年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3份,挂网文件61个。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管理工作,2023年充分利用电话、邮箱及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期望和诉求,倾听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同时及时把投资者关于公司的建议、意见反馈给公司经理层。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真实、准确、完
整地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提供参考。
(六)制度建设情况。
除前述与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制度外,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3年7月编制印发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0月修订印发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化。
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0亿元,同比增长15.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11.2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17亿元,同比增长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73亿元,同比增长4.45%。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是永顺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公司A股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是公司“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2023年推动的重点工作主要有:
一是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企业效益稳步增长。公司全体员工戮力同心、艰苦奋斗,在攻坚克难中稳中求进、在爬坡过坎中积势蓄能,全年各项经营指标均完成了年度目标。
二是推动转型升级,为企业发展增添新动能。两个募投项目广麦
4期扩建项目、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均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取得不动产权证。尤其是广麦4期项目,得益于前期系统调试工作的细致周到,投产当年即基本满产,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分4年逐步达产的目标大幅超前,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此外,公司立项实施了昌麦公司1号、2号制麦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昌麦公司钢结构仓库建设项目等重点改造项目,不断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整体装备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三是“一纵一横”营销效果显著,不断巩固良好的客群关系。以集团化规模实力参与市场竞争,大客户的订单保持稳定;同时全面挖掘中小客户市场增量机会,全年实现中小客户销量同比增长。永顺泰连续第二次成功获得华润集团五星供应商称号,宁麦公司再获百威集团年度最佳供应商和最佳质量奖。
四是加大减排降碳工作,构建绿色生产体系。组织完成4家子公司碳核算工作并形成初步净零路径,基于现有产能,永顺泰将在2024年实现碳达峰目标。宝麦公司与百威亚太在扬州宝应举行“碳中和麦芽工厂”启动仪式,将在2024年认证成为行业国内第一家碳中和麦芽工厂。同时,2023年各子公司采取降低水电汽单耗、降低物料消耗、降低仓储费用、修旧利废、降低财务费用等措施60余项,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强化党建品牌建设,不断激发党建活力。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麦廉侠”微信小程序获得了主管单位创新专项奖励。各公司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一企一品”活动,凝聚起全员干事
创业的正能量。宁麦公司获评宁波市五星级党支部;秦麦公司获评秦皇岛市四星级党支部;永顺泰团总支获得“广东省国资系统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称号。
三、2024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全力支持经理层的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公司站在新起点上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向股东和员工交上满意的答卷。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包括:
1.坚持战略引领发展。公司董事会将团结公司经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耕麦芽主业,加快构筑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确保公司全面完成2024年度各项经营管理及改革发展任务,为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全面达成和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努力。
2.锻造公司治理能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各项日常工作,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同时,密切监管动态,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强化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企业;持续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识别、研判、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公司健康运行、有序发展。
4.提升信息披露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主动、专业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地加
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特此报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