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荣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渝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已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报告中所涉及到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730,8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 公司治理…………………………………………………………………………………………35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59第六节 重要事项…………………………………………………………………………………………64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86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87第十节 财务报告…………………………………………………………………………………………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资本运作部办公室,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集团、公司、本公司、粤海永顺泰 | 指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永顺泰有限 | 指 | 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 |
广麦公司 | 指 | 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
宁麦公司 | 指 | 粤海永顺泰(宁波)麦芽有限公司 |
秦麦公司 | 指 | 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 |
昌麦公司 | 指 | 粤海永顺泰(昌乐)麦芽有限公司 |
宝麦公司 | 指 | 原名“广东永顺泰特种麦芽有限公司”,2020年1月迁往宝应,并更名为“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农发公司 | 指 | 永顺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永顺泰香港 | 指 | 原名“永顺泰麦芽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粤健集团有限公司” |
永顺泰中国 | 指 | 原名“永顺泰麦芽(中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麦芽 | 指 | 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
宁波麦芽 | 指 | 宁波麦芽有限公司 |
宝应麦芽 | 指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粤海集团 | 指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富扬国际 | 指 | 富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百威啤酒 | 指 | Anheuser-Busch InBev,世界知名啤酒集团 |
嘉士伯 | 指 | Carlsberg,世界知名啤酒集团 |
喜力啤酒 | 指 | Heineken,世界知名啤酒集团 |
华润雪花啤酒 | 指 | 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 |
青岛啤酒 | 指 |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燕京啤酒 | 指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珠江啤酒 | 指 |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啤酒 | 指 |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宏全国际 | 指 | 宏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本年度报告中未特别标注单位的金额均指人民币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FOB | 指 | 船上交货价,亦称“离岸价” |
CFR | 指 | 成本加运费,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 |
CIF | 指 |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永顺泰 | 股票代码 | 00133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永顺泰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DH SUPERTIME GROUP COMPANY LIMITE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高荣利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创业路2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7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3年11月2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广州市黄埔区明珠路1号综合楼309房综合楼310房”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创业路2号” | ||
办公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700 | ||
公司网址 | https://supertime-malting.com | ||
电子信箱 | invest@gdhyst.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温敏 | 仝国明 |
联系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 |
电话 | 020-82057819 | 020-82051985 |
传真 | 020-82216589 | 020-82216589 |
电子信箱 | invest@gdhyst.com | invest@gdhyst.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资本运作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ANA0R9N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杜维伟,李彦华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4号楼 | 刘泉、余皓亮 | 2022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元) | 4,840,215,868.09 | 4,191,933,620.66 | 15.46% | 3,024,816,46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3,565,679.83 | 156,026,087.46 | 11.24% | 148,931,741.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2,753,975.46 | 114,375,592.27 | 16.07% | 148,876,911.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84,801,930.86 | 2,063,824,406.25 | 49.47% | 1,723,186,691.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40 | -12.50% | 0.4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40 | -12.50% | 0.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6% | 6.44% | 减少1.18个百分点 | 6.76% |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总资产(元) | 4,517,207,364.02 | 4,416,994,055.86 | 2.27% | 3,076,075,64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373,361,000.05 | 3,229,654,080.93 | 4.45% | 2,278,681,087.0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075,033,560.18 | 1,400,198,172.60 | 1,279,369,830.09 | 1,085,614,305.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051,361.12 | 27,934,605.42 | 62,235,384.14 | 48,344,329.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310,475.74 | 17,736,537.38 | 60,814,793.52 | 35,892,168.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2,572,030.02 | 1,188,837,153.72 | 265,660,614.72 | 647,732,132.4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81,862.78 | -1,272,392.06 | -542,757.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30,280.63 | 10,865,038.68 | 8,184,906.05 | 主要是收到政府专项奖励金及补助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1,444,697.68 | 35,290,458.24 | -9,936,469.97 | 主要是持有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约交割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21,341.55 | -1,579,118.81 | 701,406.7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02,752.71 | 1,653,490.86 | -1,647,744.74 | |
合计 | 40,811,704.37 | 41,650,495.19 | 54,830.5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麦芽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麦芽产品主要用于啤酒酿造。麦芽是啤酒酿造中不可替代的主体原材料。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大类下的“C1513 啤酒制造”子行业,该子行业中包括了啤酒专用原料麦芽的生产活动。
2、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的麦芽行业是伴随着啤酒行业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啤酒产业增长最快、产销量最大和竞争最为激烈的国家。2002年,我国啤酒产量达到2,386.8万千升,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并在其后连年位居世界第一。近年来,受人口比例、消费意识、健康意识等的影响,特别是2020年以来受大环境影响,啤酒产量有所下降,但我国啤酒销售单价在逐年提高,啤酒消费高端化趋势日益显现。根据啤酒类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燕京啤酒、青岛啤酒、重庆啤酒、华润雪花啤酒以及珠江啤酒等五家我国主要啤酒生产厂商的啤酒销售单价从2014年开始呈上升趋势,显示了我国啤酒产业正处于高端化进程之中。此外,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规模以上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啤酒产量为3,555.5万千升,同比增长0.3%。
在啤酒行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麦芽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逐步形成了设备设施完善的规模化、专业化、自动化的现代麦芽产业。近年来,我国麦芽产量保持平稳,波动性不大,在满足国内啤酒生产需求的同时,还可部分对外出口。
3、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地位
目前我国麦芽行业呈现以粤海永顺泰为首的“两超多强,区域性公司并存”的高度竞争格局。公司是我国麦芽行业中生产规模最大、整体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全国领先的企业。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108万吨/年的麦芽产能,产能规模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
4、行业发展趋势
(1)产业向沿海地区集中。
我国麦芽制造企业从地区分布上分为两类,一类位于沿海地区,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河北、山东、辽宁,上述地区既是啤酒消费发达地区,也靠近港口,具有港口运输的便利条件,便于利用进口大麦;一类位于内陆地区,靠近国产大麦种植地区,主要集中在甘肃、河南、新疆、内蒙古,该类麦芽制造企业以国产大麦为主要原材料。
近年来,国产大麦在与进口大麦的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国产麦芽的使用比例逐年下降,国产大麦的种植面积也逐渐减少。随着进口大麦在生产中的使用越来越多,国内麦芽产能也逐渐向运输便利的沿海及港口地区集中。根据啤酒工业信息网统计,2020年以后的我国麦芽产能扩建计划中,均位于广东、广西、江苏、湖北等沿海地区或水运交通便利地区。因此,产业向沿海地区集中,是我国麦芽产业近年来的发展趋势。
(2)生产集中化、设备自动化。
当前,我国麦芽产业正向集中化、现代化方向转型。从下游来看,我国啤酒行业的集中度已达到较高水平,前五大啤酒集团华润雪花啤酒、青岛啤酒、百威啤酒、燕京啤酒、嘉士伯在中国啤酒市场中占有超过90%的份额。大型啤酒公司为保证其供货连续性和质量稳定性,往往倾向于选择产能较大、质量稳定的麦芽供应商进行合作。根据啤酒工业信息网的数据,近年来,国内前五大麦芽制造商的麦芽生产量占比稳定在60%以上。
随着麦芽产业向规模化生产方向转型,其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也得到普遍提升,目前新建及扩建的麦芽企业大多采用塔式制麦生产线,生产上实现全自动控制。以粤海永顺泰为例,目前已全面实现自动化生产,从大麦清选,到浸麦、发芽、烘干等生产过程已实现全自动化操作;温度、湿度等关键指标均已实现自动监控,生产线工人只需在监控室观测指标,输入指令,即可实现对生产线的控制。
(3)产业高端化。
麦芽对啤酒口感的影响较大。当前,我国啤酒产业正处于“以质换量”的阶段。随着近年来消费人群的消费偏好变化,品质化、个性化、多元化、极致化的消费需求成为主流,啤酒行业头部品牌为迎合市场需求,推动产品结构升级,产品结构逐步向高端化趋势迈进,8-15元和15元以上啤酒产品的供给显著增长,头部品牌的产品生产正在由中端向高端、超高端转移。
与此同时,工坊啤酒也是啤酒产业高端化发展的一个方向。据中国酒业协会工坊啤酒委员会统计,2022年我国工坊啤酒企业数量近20000家(含酒馆、精酿啤酒餐吧等实体),其中大部分为小微企业,单批糖化能力≤10千升的啤酒企业占比达72%。从精酿啤酒较为发达的美国来看,据统计,按销售量计算,近年来精酿啤酒市场占美国市场份额的12.3%。而我国的精酿啤酒尚处于起步阶段,有研究表明,2020年中国精酿啤酒渗透率仅为2.2%,与美国存在较大差距,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因此,随着我国啤酒产业向高端化、精酿化的发展,将带动特种麦芽和高端麦芽的需求快速增长,麦芽产业的高端化趋势逐渐显现。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麦芽奠定啤酒的基础风味,是啤酒生产环节中最主要的原材料。公司是国内产销规模最大的麦芽制造厂商,产能规模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
公司总部位于广州,生产基地分布于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的沿海港口。公司通过全国性的生产基地布局,能够有效覆盖全国各大区域,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公司与百威啤酒、嘉士伯、喜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等知名啤酒制造商均已
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产品已外销至东南亚、中南美、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与行业地位相匹配的技术积累与研发体系,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研发实力,下属2家高新技术企业,3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同时,公司还是国家标准《啤酒大麦》(GB/T7416)、轻工业标准《啤酒麦芽》(QB/T1686)的修订工作组副组长单位,并不断深入参与客户研发,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高端麦芽,持续提高盈利能力和客户粘度。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均为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主要是麦芽,根据下游啤酒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生产满足客户质量指标的啤酒麦芽产品。按产品类别分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如下:
项目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率 | |||
金额(元) | 同比增减 | 金额(元) | 同比增减 | 比率 | 同比增减 | |
麦芽产品 | 4,590,788,891.53 | 16.34% | 4,176,387,427.19 | 17.18% | 9.03% | -0.65% |
合计 | 4,590,788,891.53 | 16.34% | 4,176,387,427.19 | 17.18% | 9.03% | -0.65% |
1、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百威啤酒、嘉士伯、喜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等各大啤酒集团。客户普遍采取啤酒集团统一招标的形式,公司也相应建立了统一营销的销售模式,即由公司总部整合各下属子公司资源,统一参与客户的招标,再根据下属子公司所在的区域、生产能力等实际情况,由各下属子公司与啤酒集团分布在各地的啤酒工厂建立直接的合作关系。各大啤酒集团以年度招标为主,通常于每年的第三、四季度完成第二年的麦芽招标采购工作,因此公司一般当年年底即可确定第二年的大部分销售计划。
在产品价格方面,公司麦芽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大麦价格及生产成本进行确定,也会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在公司承担运输成本的情况下,公司还会根据汽运、海运、铁路运输等不同运输方式与客户约定不同的到货价。公司出口主要采用CIF规则,也有部分客户采用CFR或FOB规则。
公司对客户没有返利政策。根据对客户的综合信用评测结果,一般对大型啤酒集团和长期合作客户设置信用期,对新合作客户或零售客户,则一般不设置信用期,采用现款交易的方式。
经销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经销商仅1家。宏全国际(股票代码:9939.TW)是公司的经销商,其主要从事饮料包材生产和饮料填充代工,在中国台湾地区、菲律宾等地与各大啤酒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因此公司部分麦芽产品通过其向中国台湾地区、菲律宾进行销售。公司对经销客户与直销客户采用统一的销售管理政策,经销模式与直销模式下对于商品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一致,收入确认方式一致。
报告期末经销商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末经销商数量 | 2022年末经销商数量 | 备注 |
经销商 | 1 | 1 | 即宏全国际 |
报告期内经销客户的销售收入、销售占比、期末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经销商 | 主营业务收入(元) | 收入占比 | 期末应收账款(元) |
宏全国际 | 140,610,306.07 | 3.06% | 26,008,082.86 |
按销售模式分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如下:
项目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率 | |||
金额(元) | 同比增减 | 金额(元) | 同比增减 | 比率 | 同比增减 | |
直销 | 4,450,178,585.46 | 16.86% | 4,056,450,559.24 | 17.27% | 8.85% | -0.32% |
经销 | 140,610,306.07 | 2.20% | 119,936,867.95 | 14.36% | 14.70% | -9.07% |
合计 | 4,590,788,891.53 | 16.34% | 4,176,387,427.19 | 17.18% | 9.03% | -0.65% |
门店销售终端占比超过10%
□适用 ?不适用
线上直销销售
□适用 ?不适用
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10%以上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上一报告期的变动幅度超过30%
□适用 ?不适用
2、采购模式及采购内容
采购模式 | 采购内容 | 主要采购内容的金额(元) |
多途径采购 | 大麦、小麦 | 3,548,546,868.79 |
多途径采购 | 包装材料 | 22,426,065.67 |
多途径采购 | 水、电、煤、天然气、蒸汽等能源 | 352,360,050.80 |
向合作社或农户采购原材料占采购总金额比例超过30%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外购原材料价格同比变动超过30%
□适用 ?不适用
3、主要生产模式
为了贴近客户,方便原材料进口,公司在我国华南、华东、华北的沿海地区均有产能布局,主要生产基地有: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广麦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的宁麦公司、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秦麦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的昌麦公司、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的宝麦公司。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年度招标情况将生产任务分配至各下属生产基地后,下属各生产基地在年初即可根据具体的生产品种及其数量,初步确定全年的生产计划。每月各生产基地再根据年度生产计划,结合实际销售情况、库存规模等制订月度生产计划,组织及安排生产。目前除去必要的检修、清洗等程序外,公司生产
维持着满负荷运转。委托加工生产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元)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元)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主营业务成本 | 直接材料 | 3,489,735,815.07 | 78.74% | 2,881,359,480.97 | 75.74% | 21.11% |
直接人工 | 69,843,596.13 | 1.58% | 63,063,990.34 | 1.66% | 10.75% | |
制造费用 | 515,354,772.86 | 11.63% | 480,980,056.07 | 12.64% | 7.15% | |
境内运输费 | 101,453,243.13 | 2.29% | 138,657,830.28 | 3.64% | -26.83% | |
其他业务成本 | 255,497,029.84 | 5.76% | 240,288,934.18 | 6.32% | 6.33% | |
合计 | 4,431,884,457.03 | 100.00% | 3,804,350,291.84 | 100.00% | 16.50% |
产量与库存量
(1)产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设计产能108万吨/年。
(2)产销量及库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万吨) | 2022年度(万吨) | 同比增减 |
产量 | 106.67 | 96.29 | 10.78% |
其中:麦芽产品 | 106.67 | 96.29 | 10.78% |
销量 | 100.20 | 101.88 | -1.65% |
其中:麦芽产品 | 100.20 | 101.88 | -1.65% |
库存量 | 13.68 | 7.31 | 87.14% |
其中:麦芽产品 | 13.68 | 7.31 | 87.14%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麦芽库存量同比增幅较大,一方面是因为两个募投项目完工投产后带来总产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客户需求低于预期,提货速度放缓,已签订合同未发货量有所提高,导致库存量增加。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结合麦芽行业的特点及公司的发展情况,公司目前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规模优势、优质且稳定的客户优势、技术优势、高端领域的先发优势等方面,这些核心竞争力为企业持续经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规模优势
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麦芽制造企业,公司下属5家麦芽制造企业,产能规模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公司因此具备了以下规模优势:
第一,多样化的产品品类。公司既拥有来源于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阿根廷等不同国家、不同品种原材料的麦芽产品,也拥有基础麦芽和特种麦芽等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充分满足下游客户的不同麦芽需求。第二,分布广泛的生产基地。啤酒行业集中度较高,麦芽行业的下游客户以大规模的啤酒集团为主,该部分客户的生产基地遍布全国各地,因此要求麦芽供应商具备一定的供应及时性和灵活性。公司建立了分布于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等地区的麦芽生产基地,能够充分满足下游客户不同地区的麦芽供应需求。
第三,更高的质量控制水平。麦芽制造企业的质量控制能力与其生产规模关系密切,在采购端,进口大麦采购每船达到数万吨,中小规模的麦芽厂商只能通过与第三方拼船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整船采购的方式能更好地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控制。在生产端,大规模的批量化生产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动化的精准控制,为工艺的准确执行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同时,质量管理体系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贯标认证,促使公司生产现场控制及人员质量意识得到持续提升。
2、优质且稳定的客户优势
经过30余年的积累,公司与各大啤酒集团建立了紧密且稳固的合作关系,与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的合作达到30年,与百威啤酒、嘉士伯的合作超过20年,与喜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的合作超过10年。
一方面,大型啤酒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流程较长,对原材料质量和稳定性要求较高,对新供应商选择有着较高的准入和审核条件。此外,麦芽的差异会对啤酒产品的口感产生影响,要求麦芽供应商对麦芽品质控制必须具备更高的稳定性。公司通过与各大啤酒集团多年的磨合,已经可以满足客户较高的要求和标准。
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持续深入参与客户研发,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的麦芽以及对客户新产品研发的建议,进一步提高客户粘性。公司已为百威啤酒、华润雪花啤酒、燕京啤酒等客户提供特殊工艺的定制化麦芽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结晶麦芽、焦香麦芽、黑麦芽等特种麦芽产品,建立起区别于其他麦芽厂商的竞争优势。
3、技术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投入,不断在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方面进行升级优化,逐步形成了公司的技术优势,具体如下:
第一,领先的生产装备和生产工艺。自开展业务之初,公司即定位中高端,故配备了最为先进的技术装备。1989年,公司第一条全自动化麦芽生产线建成投产,是国内第一条全自动麦芽生产线。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公司从德国引入国内第一条塔式制麦生产线,改变了当时国内麦芽生产设备以地板式生产线为主的格局,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自动化水平、质量控制能力,至今塔式生产线仍是国内乃至世界的主流制麦装备。此外,公司具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研发实力,下属2家高新技术企业,3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凭借上述技术实力,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和生产工艺的不断迭代升级,持续对生产装备进行升级改造,保持生产装备和生产工艺的领先水平。
第二,对生产过程的控制能力。麦芽制造过程中温度、水分、氧气、时间等要素的差异会显著影响麦芽的质量,而不同客户的个性化要求、不同品种的大麦对生产工艺和具体参数指标都有着不同的要求,即使是同一品种的大麦,由于不同批次大麦的生长气候不完全一致,也会影响麦芽的生产过程。因此,一方面,公司通过几十年的积累,配
置了全自动的控制系统及经验丰富的生产团队,针对不同客户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大麦品种,将生产过程中的控制参数细化至30余个理化指标、10余个特殊指标,并进行实时跟踪调整,保障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针对每批次的大麦都会进行小批量的试生产,根据试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历年的生产经验,对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进行修正,以保证向啤酒厂商供应麦芽的口感和品质的稳定性。第三,对专利技术的保护。公司进年来加大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加强了对研发成果的保护,持续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工作提出了高标准要求。截至2023年底,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85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7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项,对公司知识产权实施有效保护。
4、高端领域的先发优势
公司在业务开展之初即定位中高端领域,并随之配备了相应的生产装备及生产人员。公司在基础麦芽产品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特殊工艺,为啤酒厂商提供定制化的高端基础麦芽产品,另一方面推出结晶麦芽、焦香麦芽、黑麦芽等特种麦芽产品。公司目前已与百威啤酒、嘉士伯、喜力啤酒等中高端啤酒厂商建立了持续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随着近年来啤酒行业逐步进入成熟期,行业整体经营策略已由销量驱动转向品牌驱动,我国中高端啤酒产品的销量占比持续提升。因此,未来麦芽行业高端领域市场增速也将快于行业整体增速,公司在高端领域的先发优势使公司在未来行业竞争中颇具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详见第三节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840,215,868.09 | 100% | 4,191,933,620.66 | 100% | 15.46% |
分行业 | |||||
啤酒制造 | 4,590,788,891.53 | 94.85% | 3,945,856,953.21 | 94.13% | 16.34% |
其他 | 249,426,976.56 | 5.15% | 246,076,667.45 | 5.87% | 1.36% |
分产品 | |||||
销售麦芽产品 | 4,590,788,891.53 | 94.85% | 3,945,856,953.21 | 94.13% | 16.34% |
销售副产品及原材料 | 224,545,661.13 | 4.64% | 180,893,933.39 | 4.32% | 24.13% |
提供出口海运及管理咨询服务 | 24,641,074.44 | 0.51% | 62,947,465.92 | 1.50% | -60.85% |
销售其他 | 240,240.99 | 0.005% | 2,235,268.14 | 0.05% | -89.25% |
分地区 | |||||
东北区 | 111,731,473.76 | 2.31% | 125,715,093.59 | 3.00% | -11.12% |
华北区 | 401,411,184.81 | 8.29% | 320,025,077.98 | 7.63% | 25.43% |
华东区 | 1,196,481,950.03 | 24.72% | 1,053,356,066.28 | 25.13% | 13.59% |
华南区 | 1,098,846,927.87 | 22.70% | 922,005,989.74 | 21.99% | 19.18% |
华中区 | 209,740,035.39 | 4.33% | 205,278,431.18 | 4.90% | 2.17% |
西北区 | 53,781,142.30 | 1.11% | 49,339,642.39 | 1.18% | 9.00% |
西南区 | 302,649,617.43 | 6.25% | 280,962,256.73 | 6.70% | 7.72% |
境外地区 | 1,465,573,536.50 | 30.28% | 1,235,251,062.77 | 29.47% | 18.6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4,696,849,768.15 | 97.04% | 4,046,683,838.04 | 96.54% | 16.07% |
经销 | 143,366,099.94 | 2.96% | 145,249,782.62 | 3.46% | -1.3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啤酒制造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9.03% | 16.34% | 17.18% | -0.65% |
分产品 | ||||||
销售麦芽产品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9.03% | 16.34% | 17.18% | -0.65% |
分地区 | ||||||
华东区 | 1,196,481,950.03 | 1,099,082,785.69 | 8.14% | 13.59% | 10.52% | 2.55% |
华南区 | 1,098,846,927.87 | 1,060,692,685.69 | 3.47% | 19.18% | 25.17% | -4.62% |
境外地区 | 1,465,573,536.50 | 1,245,901,574.71 | 14.99% | 18.65% | 17.61% | 0.7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4,696,849,768.15 | 4,309,084,272.01 | 8.26% | 16.07% | 16.72% | -0.5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啤酒制造 | 销售量 | 万吨 | 100.20 | 101.88 | -1.65% |
生产量 | 万吨 | 106.67 | 96.29 | 10.78% | |
库存量 | 万吨 | 13.68 | 7.31 | 87.1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麦芽库存量同比增幅较大,一方面是因为两个募投项目完工投产后带来总产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客户需求低于预期,提货速度放缓,已签订合同未发货量有所提高,导致库存量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元)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元)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销售麦芽产品 | 销售麦芽产品 | 4,176,387,427.19 | 94.24% | 3,564,061,357.66 | 93.68% | 17.18% |
销售副产品及原材料 | 销售副产品及原材料 | 232,284,981.75 | 5.24% | 179,570,496.94 | 4.72% | 29.36% |
提供出口海运及管理咨询服务 | 提供出口海运及管理咨询服务 | 23,132,750.49 | 0.52% | 59,355,754.61 | 1.56% | -61.03% |
销售其他 | 销售其他 | 79,297.60 | 0.002% | 1,362,682.63 | 0.04% | -94.18% |
说明:
按营业收入分类营业成本构成主要包括:麦芽产品成本、副产品及原材料成本、出口海运及管理咨询服务成本、其他成本等。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162,211,684.8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5.3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171,491,135.39 | 24.20% |
2 | 第二名 | 882,351,364.06 | 18.23% |
3 | 第三名 | 478,806,226.59 | 9.89% |
4 | 第四名 | 359,184,405.59 | 7.42% |
5 | 第五名 | 270,378,553.26 | 5.59% |
合计 | -- | 3,162,211,684.89 | 65.3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761,645,312.5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76.1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479,353,039.76 | 40.77% |
2 | 第二名 | 399,726,917.99 | 11.02% |
3 | 第三名 | 395,390,916.01 | 10.90% |
4 | 第四名 | 329,477,382.94 | 9.08% |
5 | 第五名 | 157,697,055.87 | 4.35% |
合计 | -- | 2,761,645,312.57 | 76.1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2,202,744.54 | 9,758,031.90 | 25.05% | |
管理费用 | 111,020,541.11 | 111,438,714.13 | -0.38% | |
财务费用 | 49,158,107.01 | 71,974,489.96 | -31.70% | 主要是汇兑损失减少 |
研发费用 | 17,737,739.22 | 16,724,758.44 | 6.0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元) | 上期发生额(元) | 同比 |
职工薪酬费用 | 8,281,649.11 | 7,119,748.71 | 16.32% |
折旧摊销费用 | 20,400.87 | 24,644.77 | -17.22% |
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用 | 2,099,360.68 | 1,275,787.62 | 64.55% |
其他费用 | 1,801,333.88 | 1,337,850.80 | 34.64% |
合计 | 12,202,744.54 | 9,758,031.90 | 25.05%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麦芽厂碳足迹和碳核算技术研究项目 | 我公司作为重点能耗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越来巨大,在传统的节能手段和措施都已得到充分应用的情况,应用新技术、开拓新思路才能有所突破,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 已结题应用 | 完成排放清单的编制,梳理出关键的减排对象,寻求最佳的减排技术方案,设定减排路径,并根据SBTi科学碳目标设定短期、中期、长期减排目标。 | 有助于公司节能降耗工作的推进 |
制麦过程热能利用效率综合提升技术研究 | 产能提升,能耗下降,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产品的竞争力 | 结题应用中 | 在广麦公司4号制麦线开展热泵节能项目的研究,完成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节能降耗的考核目标 | 对公司提质增效、生产经营以及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
提升麦芽浸出率的制麦工艺研究 | 原料利用率是啤酒生产企业进行技术经济核算的一项重要指标,生产实践证明,提高麦芽浸出率,对提升啤酒品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对提升麦芽浸出率展开制麦工艺研究,对我司产品的竞争力有着重大意义。 | 已结题并产业化 | 本项目通过提升麦芽浸出率的制麦工艺研究,找到麦芽浸出率大小的影响因素及提升该指标的有效方法,提升麦芽的酿造性能,使生产的麦芽能更好的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质量要求。 | 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
加麦新品种connect制麦及酿造性能研究 | 随着啤酒大麦产业的不断发展,新的啤麦品种逐步进入中国市场,成为了国内啤酒酿造可供选择的原料。加拿大新品种啤麦Connect田间种植性能良好、产量占比逐年提升,预计未来将会成为加拿大啤麦的主流品种。 | 已结题并产业化 | 本项目通过对加拿大啤麦Connect进行制麦技术的研究,来形成一套稳定的、适用于该品种的制麦生产工艺,使生产出的麦芽质量能够满足啤酒酿造需求,填补该品种麦芽在国内市场的空白,形成一种全新的麦芽产品。 | 增加加拿大大麦芽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 |
威士忌高糖化力麦芽的工艺研发 | 通过威士忌麦芽制麦工艺研究,制定成熟的生产工艺并投放到大生产,以啤酒大麦原料生产威士忌高糖化力麦芽 | 已结题并产业化 | 形成威士忌高糖化力麦芽的整套生产工艺及控制措施 | 增加公司产品系列,提高市场占有率 |
白啤专用小麦芽的工艺研发 | 结合澳大利亚浅色小麦芽的特点,通过制麦工艺研究,完成白啤专用小麦芽的研制,满足啤酒客户白啤酒生产酿造需求 | 已结题并产业化 | 以国产小麦为原料,通过制麦过程试验,制定成熟的生产工艺并投放到大生产,生产的白啤专用小麦芽用于白啤酒的酿造。 | 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 |
(2)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89 | 71 | 25.3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63% | 9.26% | 2.3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52 | 41 | 26.83% |
硕士 | 7 | 6 | 16.6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5 | 20 | -25.00% |
30~40岁 | 33 | 26 | 26.92% |
(3)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7,737,739.22 | 16,724,758.44 | 6.0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37% | 0.40% | -0.03%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57,495,716.30 | 4,524,551,273.91 | 18.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72,693,785.44 | 2,460,726,867.66 | -7.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4,801,930.86 | 2,063,824,406.25 | 49.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7,765,403.23 | 251,268,892.62 | 46.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0,032,653.40 | 450,689,852.52 | 42.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267,250.17 | -199,420,959.90 | -36.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9,482,194.23 | 1,647,802,646.52 | 9.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48,052,500.64 | 3,040,420,381.64 | 56.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8,570,306.41 | -1,392,617,735.12 | -111.0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502,877.92 | 472,365,473.90 | -127.6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较多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0.21亿元,主要是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5.46亿元,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8.09亿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7.63亿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07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15.8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30.85亿元,高于本年度净利润1.74亿元,主要是本公司与若干银行签订了信用证贸易融资协议。2023年度,在该贸易融资安排下,若干银行在本公司的授权下向供应商直接支付货款合计24.24亿元(2022年度:24.57亿元),并相应作为公司的短期借款。2023年度,本集团偿还上述贸易融资借款合计29,90亿元(2022年度:23.56亿元),该等现金流出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53,010,639.22 | 12.24% | 650,141,868.47 | 14.72% | -2.48% | |
应收账款 | 1,013,666,200.38 | 22.44% | 865,997,947.46 | 19.61% | 2.83% | |
存货 | 1,462,582,557.11 | 32.38% | 1,592,153,419.96 | 36.05% | -3.67% | |
固定资产 | 1,186,789,958.46 | 26.27% | 956,728,373.05 | 21.66% | 4.61% | |
在建工程 | 44,274,194.80 | 0.98% | 205,572,003.89 | 4.65% | -3.67% | |
使用权资产 | 670,693.90 | 0.01% | 10,506,233.75 | 0.24% | -0.23% | |
短期借款 | 218,778,128.84 | 4.84% | 573,806,487.42 | 12.99% | -8.15% | 主要是贸易融资减少。 |
合同负债 | 37,625,446.94 | 0.83% | 30,046,922.80 | 0.68% | 0.15% | |
长期借款 | 31,541,227.09 | 0.71% | -0.71% | |||
租赁负债 | 86,006.33 | 0.002% | 768,033.68 | 0.02% | -0.02%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63,550.68 | 457,500,000.00 | 365,500,000.00 | 92,063,550.68 | ||||
2.衍生金融资产 | 13,590,103.81 | 4,448,686.00 | 13,590,103.81 | 4,448,686.00 | ||||
3.应收款项融资 | 56,018,527.00 | 51,018,527.00 | 5,000,000.00 | |||||
上述合计 | 13,590,103.81 | 4,512,236.68 | 513,518,527.00 | 430,108,630.81 | 101,512,236.68 | |||
金融负债 | 1,732,972.58 | -991,201.56 | 1,732,972.58 | 991,201.56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存在受限情况,包括质押给银行作为44,668,800.00元短期借款担保的定期存款45,000,000.00元,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3,032,595.00元,以及本集团存入的一年内到期的保函业务保证金1,000,000.00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45,308,763.52 | 239,643,084.00 | -39.3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 | 自建 | 是 | 麦芽行业 | 72,790,281.49 | 268,538,559.37 | 借款、自筹及募投资金 | 99.81% | 726,397,481.38 | 13,179,382.3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72,790,281.49 | 268,538,559.37 | -- | -- | 726,397,481.38 | 13,179,382.3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 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远期外汇合约 | 102,549.82 | 102,549.82 | 345.75 | 96,489.88 | 145,480.14 | 53,559.56 | 15.88% | |
合计 | 102,549.82 | 102,549.82 | 345.75 | 96,489.88 | 145,480.14 | 53,559.56 | 15.88%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没有变化。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45.75万元,投资收益为1,685.47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部分对冲了汇兑损益,有效降低了汇率变动风险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国内国际经济政策和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产生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45.75万元。 衍生品公允价值的计量以从交易银行取得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报告为依据。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1月11日、2023年4月21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5月13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同意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年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 85,545.11 | 79,424.54 | 39,839.41 | 75,374.61 | 4,049.9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
合计 | -- | 85,545.11 | 79,424.54 | 39,839.41 | 75,374.61 | 4,049.94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09号文《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432,7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451,068.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205,647.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245,421.45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11月8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8,394,093.5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746,061.52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到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4,708,393.56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3,685,7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0,499,359.9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51,116,047.25元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0,418,076.32 元及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8,611.00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了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含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麦4期扩建项目”及“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368.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继续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本议案于2023年12月27日经永顺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铺底流动资金使用了自有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综上,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广麦4期扩建项目 | 否 | 42,453.40 | 42,453.40 | 8,195.51 | 24,168.63 | 56.93% | 2022年 9月30日 | 1,123.44 | 是 | 否 |
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 | 否 | 36,971.14 | 36,971.14 | 7,275.33 | 26,837.40 | 72.59% | 2023年 6月30日 | 1,317.94 | 是 | 否 |
以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 否 | 24,368.57 | 24,368.57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9,424.54 | 79,424.54 | 39,839.41 | 75,374.61 | -- | -- | 2,441.3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79,424.54 | 79,424.54 | 39,839.41 | 75,374.61 | -- | -- | 2,441.38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截至2022年11月11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及增值税人民币8,259,380.27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5,198,447.1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624号的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5,198,447.1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8,259,380.2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313,457,827.46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于2023年12月4日,本公司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麦4期扩建项目”及“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368.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继续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于2023年12月27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铺底流动资金使用了自有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综上,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后续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麦公司 | 子公司 | 麦芽的生产及销售 | 12,000.00 | 141,643.20 | 81,820.10 | 192,170.47 | 3,861.28 | 3,789.34 |
宁麦公司 | 子公司 | 麦芽的生产及销售 | 1,000.00 | 94,575.87 | 73,605.65 | 144,942.01 | 11,052.43 | 10,869.64 |
秦麦公司 | 子公司 | 麦芽的生产及销售 | 30,532.55 | 54,406.07 | 37,442.64 | 39,914.98 | 842.77 | 927.89 |
昌麦公司 | 子公司 | 麦芽的生产及销售 | 18,280.64 | 32,398.84 | 25,025.33 | 35,759.93 | 2,518.02 | 2,185.92 |
宝麦公司 | 子公司 | 麦芽的生产及销售 | 27,000.00 | 63,237.57 | 22,437.78 | 46,311.71 | 105.74 | 100.9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为了贴近客户,方便原材料进口,公司在我国华南、华东、华北的沿海地区均有产能布局。本公司主要子公司的区域布局及产能情况如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广麦公司现有产能40万吨/年(包括已建成的募投项目广麦4期扩建项目10万吨/年),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的宁麦公司现有产能30万吨/年,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秦麦公司现有产能17万吨/年,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的昌麦公司现有产能8万吨/年,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的宝麦公司现有产能13万吨/年(即已建成的募投项目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
上述各子公司均定位为本公司的麦芽生产基地,按照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并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推动本公司的经营发展。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公司聚焦于发展麦芽业务,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大力推动战略转型,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
麦芽供应商,并深化国际合作扩展海外市场,巩固亚洲第一的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积极挖掘新的项目机会,充分发挥商业模式优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管理效率方面,公司将加强成本管理,通过自动化升级、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应用等帮助企业降本提质增效,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2、公司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1)产能布局优化计划
公司将持续优化总体产能布局,加大新建产能的充分释放,持续进行新市场拓展,并关注市场机会,择机布局新的优质项目。
(2)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公司以打造麦芽行业技术领先旗帜为中远景目标,力争在创新资质领域有所突破。公司将以广麦公司为创新核心,宁麦公司和秦麦公司为支撑,力争在知识产权积累和创新平台资质等方面取得突破。公司将有计划推进下属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若干机构达成产学研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及修订,持续推进产品创新,继续保持公司在麦芽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3)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实施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一方面,公司积极从外部引进高端人才,丰富人才供应渠道,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人才紧迫需求;另一方面,挑选优秀基层员工作为公司储备干部培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公司将实施内部竞聘和人才调配的选聘机制,促进员工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流动,提升综合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复合型的人才。
另外,公司将外聘讲师和开展内部培训,增强员工的职业素养、工作技能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培养团队战斗力及集体荣誉感。公司也将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制定外送培训计划,增强管理人员的企业管理理念,创新意识及领导能力。
3、2024年度经营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展望2024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总基调,以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为发力点,统筹好发展和安全,锚定目标,实干兴企,力争实现主要经营指标同比上升。
(1)深化产购销协同,全面实现降本增效。坚持集团化管控模式,深化产购销协同,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营销采购体系管理,优化和改进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和管控能力,通过产购销协同管理落实成本控制、资源动态平衡和风险管控,全方位全流程挖潜增效,完成全年产销目标,推动全年经营目标的达成。
(2)坚持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工作;开展低嘌呤麦芽的研制,满足啤酒客户对低嘌呤麦芽的个性化需求;深入开展提高原料清洁度的应用研究,进一步改善质量并提高产品安全性;和国内外院校、企业开展关于原料品种、酿造性能等方面以及技术合作;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探索推进生物技术项目合作,探索建立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3)优化产业布局,巩固和扩大行业领先地位。立足主业做强做优,适时开展市场化拓展,通过强化市场地位提升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巩固行业龙头地位,提高盈利能力;积极挖掘项目机会,充分发挥公司商业模式优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4)强化三精管理,对标提升管理效能。强化对各子公司生产运营情况的分析、点评,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改善并促进年度预算目标的达成;强化KPI指标考核,优化和改进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和管控能力;完善各子公司的能源管理系统、智能巡检系统和设备管理系统,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展提质增效项目,加快老旧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设备的可靠性,为公司的长期稳固发展提供设备保障。
(5)实施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新一轮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推动落实《粤海永顺泰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工作清单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
4、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竞争带来的风险
我国麦芽行业整体上竞争比较激烈,形成以粤海永顺泰为首的“两超多强,区域性公司并存”的高度竞争格局。一方面,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粮麦芽(大连)有限公司和中粮麦芽(江阴)有限公司等大型制麦企业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对公司形成一定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部分中型制麦企业产能扩张、设备升级的计划已经实现或正在推进,对公司形成了进一步竞争。因此,如果竞争对手实力持续增强,而公司又不能持续紧跟市场需求,无法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利用现有竞争优势,完善产能布局,加强客户开发,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目前的市场地位,并拓展新的业务机会。
(2)国际贸易政策变动的风险
全球大麦出口国家主要有加拿大、法国、阿根廷、澳大利亚等。2023年8月4日,我国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8月5日起正式终止向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反补贴税。澳麦“双反”政策的取消,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提高公司在麦芽市场的竞争力。但是,受红海局势恶化的影响,苏伊士运河航运受阻,大部分船舶被迫绕行非洲好望角,使得航程和运输时间增加,从而导致海运物流成本增加。可见,我国对大麦产地的贸易政策发生变动,或大麦产地对我国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将影响当地大麦的进口数量或价格,对公司经营将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与全球主要的粮商保持着较好的合作关系,已开发了全球多个产区的大麦原材料,通过多元化的进口选择,能够确保原料大麦的稳定供应。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达80%左右,原材料价格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的原料大麦的采购价格以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受到供需关系、气候、产地农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而波动。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为减少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在销售订单确定后短时间内相应地组织对原材料进行采购,以锁定采购价格,规避风险。
(4)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大麦原材料主要向境外进行采购,大多以美元结算,而麦芽销售以国内销售为主,因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汇兑损失或汇兑收益。如汇率向不利于公司的方向剧烈变动,将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远期外汇合约的方式,减少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5)美元利率变动的风险
自2022年3月以来,美联储连续加息多次,导致美元贷款利率高企,而公司采购进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贸易融资成本攀升,影响财务成本上升。利率波动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结合不同币种的融资成本,积极开展多币种、多渠道、多种方式的融资,降低综合财务成本。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释放的风险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公司亦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作出的预测,如果发生原材料供应不及时、行业竞争加剧、或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利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释放受阻,存在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强的品牌知名度,与各大啤酒集团建立了紧密且稳固的合作关系,后续将继续深耕麦芽主业,不断扩大客户群体,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并进一步通过深入参与客户研发,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建议,提高客户粘性,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打好基础。
(7)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以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为主。因公司大麦原材料主要来源于进口,运输周期较长,且每船采购价值较高,因此公司原材料储备相对较大。公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如果因贸易政策、气候等原因致使原材料价格上涨,或发生销售价格下滑等不利情况,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产购销协同,将库存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并在各期末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的风险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虽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众多环节,一旦有所疏忽,食品安全问题依旧可能发生,进而可能出现客户、消费者向公司追溯赔偿或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等状况,从而对公司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虽然国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但难免存在部分企业不规范运作的情况,若个别企业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也将可能给整个行业经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除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落实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最新规定之外,每年均有针对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方面的研发项目开展,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9)环保及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在麦芽制造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粉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生产环节存在一定的环保及
安全生产风险。虽然公司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了安全生产设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的突发环保事故或安全事故,从而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未来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逐步提高,公司可能面临环保投入及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增加、相关成本进一步上升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注重环保和安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固废、危废、噪声等污染物均按规定进行处置或净化处理后合规排放,各生产工厂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公司积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 1月13日 | 公司6楼 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分析师2人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001338永顺泰调研活动信息20230113》 |
2023年 1月18日 | 公司6楼 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分析师2人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2)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1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 5月17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全景网参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网上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3)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5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
2023年 6月5日 | 公司4楼 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申万证券、长江证券、华鑫证券、华金证券、申港证券等的分析师及机构投资者共17人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4)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6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 8月18日 | 电话会议(中信证券电话会议系统)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证券分析师及机构投资者共12人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5)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8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 9月19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全景网参与“2023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中报业绩说明会)”的网上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6)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9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 11月3日 | 公司6楼 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金公司、中信建投、海通国际、广发证券、财通证券等的分析师及机构投资者共16人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7)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11月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 11月14日 | 公司6楼 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方正证券分析师及机构投资者共7人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8)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11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不断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各项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在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各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均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充分行使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均由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现象,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董事9名(非独立董事王琴女士因工作安排于2023年12月31日辞去董事职务,2024年2月27日股东大会补选周涛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罗健凯先生因工作调动于2024年3月4日辞去董事职务。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董事有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董事履职支撑,全体董事能够认真履职,及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不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对有关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以及监督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专业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支撑。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召开了10次会议,高效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原《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一并修订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结合内部管控需求,修订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订了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9次,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事项以及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并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及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确保公司全体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取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
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产生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经营,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努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7、关于利益相关方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利益相关方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后续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固定资产、商标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等财产的所有权,各项财产产权清晰,权属明确。公司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具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及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并制订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财务决策等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设置了若干业务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经营管理独立实施、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的能力,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 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3.99% | 2023年 5月12日 | 2023年 5月1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6.34% | 2023年 10月26日 | 2023年 10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7.75% | 2023年 12月27日 | 2023年 12月2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高荣利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罗健凯 | 男 | 47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4年3月4日 | ||||||
周涛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2月27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周涛 | 男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4年2月6日 | 2026年10月25日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琴 | 女 | 48 | 董事、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王琴 | 女 | 48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3年10月26日 | ||||||
肖昭义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朱光 | 女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林如海 | 男 | 41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张五九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3年10月26日 | ||||||
陆健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0月26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陈敏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王卫永 | 男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于会娟 | 女 | 53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5月18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王勇 | 男 | 47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卢伟 | 男 | 37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张前 | 男 | 5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张力文 | 男 | 5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9月25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曾勇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5月16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汪泽海 | 男 | 57 | 总法律顾问 | 现任 | 2022年1月18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温敏 | 女 | 45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10月26日 | 2026年10月25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五九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王琴女士任期届满离任。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王琴女士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罗健凯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3月4日 | 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 |
周涛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2月27日 | 2024年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 |
周涛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4年2月6日 |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
王琴 | 董事会秘书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0月26日 | 原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 |
王琴 | 董事、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3年12月31日 | 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
张五九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0月26日 | 原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
陆健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
温敏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情况
1)高荣利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7年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啤酒厂生产部部长;1997年至2004年任金威啤酒(深圳)有限公司、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厂长;2004年至2013年历任金威啤酒(汕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威啤酒(东莞)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威啤酒(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威啤酒(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威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力波酿酒(上海)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至2016年任广南(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至2019年任永顺泰香港、永顺泰中国董事、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任永顺泰有限董事、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董事长。
2)罗健凯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2年在广东省经贸委企业改革处工作;2002年至2003年任广东省经贸委企业改革处副主任科员;2003年至2004年任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处副主任科员;2004年至2019年历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考核与统计评价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处长;2019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起任粤海永顺泰董事、总经理,于2024年3月离任。
3)周涛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至1995年任东莞市东深经济发展总公司财务部会计;1995年至1996年任东深实业(集团)公司计财部副经理;1996年至2001年任东莞市金湖酒店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2年任广东控股有限公司人事考核部副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广东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粤海(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8年至2010年任粤海制革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0年任金威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3年任金威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9年任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2024
年1月任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2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3月至今任永顺泰香港、永顺泰中国董事。
4)王琴女士: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至1999年任广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9年至2002年任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2年至2005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审计;2005年至2006年任广州市番禺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06年至2007年任广东粤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粤海(代理)公司副财务总监;2007年至2009年任广东粤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粤海(代理)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至2016年任广东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香港、永顺泰中国董事、财务总监;2017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董事、财务总监;2020年至2023年10月任粤海永顺泰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粤海永顺泰董事、财务总监。
5)肖昭义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2003年历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见习人员、办公室书记员、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民四庭审判员,其中1996年至2003年借调粤海集团,历任广南集团总经理助理、粤海集团办公室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行政部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至2005年任中国城市供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2015年历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调研员、民四庭审判员、民三庭审判员、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任、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审判员、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员;2015年至2023年历任粤海集团、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法务总监、法务风控部总经理、法务风控部资深专家,现已退休;2017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董事。
6)朱光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4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师;2004年至2005年任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会计主任;2005年至2013年任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主任科员;2014年至2014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4年至2017年任粤海集团、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2018年至2019年任广东粤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至今历任粤海集团、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与资本运作部副总经理、投资与资本运作部总经理、资本投资部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董事;2019年至今任粤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至2023年任广东昆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董事。
7)林如海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至2016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公司业务部五级客户经理;2016年至2018年任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副总经理;2017至2018年任广州国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国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至今历任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人、董事长兼法人;2019年至今任广州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科城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原名:广州科城设计小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2021年任广东佳悦美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嘉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创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2022年任南京亿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安普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任广州飞鱼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华瑞科赛(广州)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以及广州科创瑞祥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至2021年任广东麦进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迪澳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易视智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省离散智造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至2022年任广州极轻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皇朝家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董事。
8)张五九先生:195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至1996年任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科研人员;1996年至2002年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发酵一室副主任、发酵一室主任、啤酒中心主任;2002年至2017年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院长助理、酿酒工程研发部主任、酿酒(传统发酵)工程研发部主任、副院长;2017年至2019年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退休,至今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席酿酒技术顾问。2020年至2023年10月任粤海永顺泰独立董事。
9)陆健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2年至1993年任南京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助教;1993年至1995年任无锡轻工业学院发酵系助教;1995年至2001年任无锡轻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1998年至2000年任日本国税厅酿造研究所酶工程研究室研究员;1998年至2016年历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生物工程学院教授、科学技术处副处长、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服务处处长(副处级)、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科技服务处处长、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2002年至2003年任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6年至今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2011年至2015年任无锡江大技术转移工程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宿迁市江南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2015年至2015年任无锡江大技术转移工程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2022年任溜溜果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原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8年至今任江南大学(如皋)食品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2023年至今任重庆中德啤酒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酒及饮料技术创新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2023年10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独立董事。
10)陈敏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2年至2009年,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并购咨询部经理;2009年至2012年,担任美的集团海外战略部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广东爱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至2022年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任广州恺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至今任广州恺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至2019年任广州恺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至今任广州爱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2021年任上海恺恪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至2022年任广州敏锦明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至今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2021年任广州市百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广州市翼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2年至今任新余恺泰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独立董事。
11)王卫永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至2009年任广东百思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至2017年任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年至2019年任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至今任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独立董事。
(2)监事情况
1)于会娟女士: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至1996年任秦皇岛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6年至2001年任东洲油脂广州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至2002年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广州番禺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至2004年任广州市番禺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4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东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至2015年任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至2019年任粤海集团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2016年至2020年任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9年至2020年任广东粤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粤海房地产开发(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至2022年任粤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至今历任粤海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高级专家、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高级专家;2021年至今任广东粤海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至今任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监事。
2)王勇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03年任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03年至2009年任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至2017年任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组长;2017年任广东粤科丰泰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消费与大健康行业组组长;2017年至2022年任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消费行业组组长、生物医药行业组组长、综合机动组组长、基金管理组组长;2017年至今任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任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至今任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监事。
3)卢伟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2年任徐州南海皮厂有限公司环保办公室副站长;2012年至2014年任广州麦芽生产部环保主任;2014年至2018年任广州麦芽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主任;2018年至2018年任广麦公司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主任;2018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安全生产部环保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环保工程师,并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罗健凯先生:简介详见本节之“(1)董事情况”。
2)张前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7年任江苏恒兴麦芽有限公司生技部部长;1998年至2006年任宁波麦芽副总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秦皇岛麦芽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2006年至2020年历任秦麦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11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香港副总经理;2013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中国副总经理、宝应麦芽董事等职务;2017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副总经理。
3)周涛先生:简介详见本节之“(1)董事情况”。
4)王琴女士:简介详见本节之“(1)董事情况”。
5)张力文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1995年历任广州麦芽技术员、采购员、报关员、麦芽分厂厂长;1995年至2008年历任宁波麦芽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助理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至2013年历任永顺泰香港采购副总监、助理总经理;2013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香港、永顺泰中
国副总经理;2017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副总经理。6)曾勇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4年任职于中国银行;2005年至2011年历任粤海集团人事考核部文员、广州代表处人事部业务经理;2011年至2016年历任永顺泰香港、永顺泰中国人事行政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至2016年任秦麦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2018年历任永顺泰香港、永顺泰中国助理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总经理助理;2020年至2022年任粤海永顺泰总经理助理;2022年5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副总经理。7)汪泽海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至2002年历任湖北枝江啤酒厂干部、副厂长;2002年至2005年任湖北骁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至2011年历任广州麦芽人事行政部副经理、永顺泰香港法务审计部副总经理、永顺泰香港法务审计部总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2015年至2018年任永顺泰香港、永顺泰中国法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任永顺泰有限纪检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法务部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总法律顾问,2022年2月经《公司章程》明确为高级管理人员。
8)温敏女士:2001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办公室法务主管;2010年至2011年任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副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粤海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2012年至2017年任粤海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2015年至2017年任广西新长江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至2021年任永顺泰香港、永顺泰中国法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至2020年历任永顺泰有限法务部副总经理、上市筹备办公室副总经理、资本运作部副总经理、资本运作部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资本运作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宝应麦芽、宝麦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永昌粤健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肖昭义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务风控部资深专家 | 2022年9月2日 | 2023年7月18日 | 是 |
朱光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与资本运作部 总经理 | 2022年3月29日 | 2024年2月29日 | 是 |
朱光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资本投资部 副总经理 | 2024年3月1日 | 是 | |
于会娟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部高级专家 | 2021年4月20日 | 2023年12月27日 | 是 |
于会娟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发展部高级专家、副总经理 | 2023年12月28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高荣利 | 粤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9日 | 否 | |
高荣利 | 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5月9日 | 否 | |
高荣利 | 粤泰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20日 | 否 | |
高荣利 | 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9月30日 | 否 | |
罗健凯 | 粤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5日 | 2024年3月4日 | 否 |
罗健凯 | 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5日 | 2024年3月4日 | 否 |
罗健凯 | 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0年9月30日 | 否 | |
周涛 | 粤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3月19日 | 否 | |
周涛 | 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3月19日 | 否 | |
王琴 | 粤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29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王琴 | 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29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王琴 | 广州骏龙南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朱光 | 粤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25日 | 否 | |
朱光 | 广东粤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25日 | 否 | |
朱光 | 广东昆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1年10月25日 | 2023年3月31日 | 否 |
林如海 | 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4月22日 | 是 | |
林如海 | 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董事 | 2018年5月1日 | 2023年4月13日 | 是 |
林如海 | 皇朝家居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首席执行官、 董事会主席 | 否 | ||
林如海 | 广州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林如海 | 广州科城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林如海 | 广州飞鱼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林如海 | 华瑞科赛(广州)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林如海 | 广州科创瑞祥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否 | ||
张五九 |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首席酿酒 技术顾问 | 是 | ||
陆健 | 江南大学 | 教授 | 是 | ||
陆健 | 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原料专业委员会 | 秘书长 | 是 | ||
陆健 | 江南大学(如皋)食品生物技术研究所 | 所长 | 是 | ||
陆健 | 重庆中德啤酒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酒及饮料技术 创新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 | 是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敏 | 新余恺泰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
陈敏 | 广州敏锦明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陈敏 | 广东爱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陈敏 | 广州爱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陈敏 | 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陈敏 |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陈敏 | 广州恺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敏 | 广州恺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陈敏 | 广州市翼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卫永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否 | ||
于会娟 | 广东粤海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3月23日 | 否 | |
于会娟 | 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11日 | 否 | |
王勇 | 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是 | ||
王勇 | 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勇 | 广东睿江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力文 | 粤泰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20日 | 否 | |
汪泽海 | 永顺泰(奇台)麦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11日 | 否 | |
温敏 | 永昌粤健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18日 | 2023年12月20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竞争程度、企业绩效、个人岗位职责及绩效贡献等因素,按照“超过目标值奖、不达底线值退、超底线不达基准值罚,超基准不达目标值有条件鼓励”的原则进行激励约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照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后的2021-2023年职业经理人落地方案执行,先考核后兑现,实际支付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外部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不享受工资待遇;职工监事按照公司内部薪酬体系及个人管理岗位确定薪酬,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及监事不领取津贴,不享受工资待遇。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 联方获取报酬 |
高荣利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32.72 | 否 |
罗健凯 | 男 | 47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78.95 | 否 |
王琴 | 女 | 48 | 董事、财务总监 | 离任 | 131.20 | 否 |
肖昭义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是 | |
朱光 | 女 | 43 | 董事 | 现任 | 是 | |
林如海 | 男 | 41 | 董事 | 现任 | 否 | |
张五九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00 | 否 |
陆健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否 | |
陈敏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0 | 否 |
王卫永 | 男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0 | 否 |
于会娟 | 女 | 53 | 监事 | 现任 | 是 | |
王勇 | 男 | 47 | 监事 | 现任 | 否 | |
卢伟 | 男 | 37 | 监事 | 现任 | 23.54 | 否 |
张前 | 男 | 5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25.80 | 否 |
张力文 | 男 | 5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10.50 | 否 |
曾勇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3.13 | 否 |
汪泽海 | 男 | 57 | 总法律顾问 | 现任 | 70.30 | 否 |
温敏 | 女 | 45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3.80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07.94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张五九2023年10月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其2023年度薪酬统计时间为2023年1-10月。陆健2023年10月起担任独立董事,其2023年度薪酬统计时间为2023年10-12月。温敏2023年10月起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2023年度薪酬统计时间为2023年10-12月。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次 会议 | 2023年 1月10日 | 2023年 1月1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 4月19日 | 2023年 4月2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合规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职能部门调整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 4月25日 | 2023年 4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 7月21日 | 2023年 7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方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议案》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年 8月16日 | 2023年 8月1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2023年度合规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 10月9日 | 2023年 10月1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 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年 10月24日 | 2023年 10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 董事会 第一次 会议 | 2023年 10月26日 | 2023年 10月2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第二届 董事会 第二次 会议 | 2023年 11月14日 | 2023年 11月1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二届 董事会 第三次 会议 | 2023年 12月8日 | 2023年 12月1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永顺泰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高荣利 | 10 | 10 | 否 | 3 | |||
罗健凯 | 10 | 9 | 1 | 否 | 3 | ||
王琴 | 10 | 10 | 否 | 3 | |||
肖昭义 | 10 | 2 | 8 | 否 | 3 | ||
朱光 | 10 | 2 | 8 | 否 | 3 | ||
林如海 | 10 | 1 | 9 | 否 | 3 | ||
张五九 | 7 | 7 | 否 | 2 | |||
陆健 | 3 | 2 | 1 | 否 | 2 | ||
陈敏 | 10 | 3 | 7 | 否 | 3 | ||
王卫永 | 10 | 2 | 8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提出了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 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陈敏 王卫永 王琴 | 12 | 2023年 1月3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2023年 2月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廉洁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策略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
2023年 2月9日 | 审议《关于允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非鉴证服务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 | 无 | |||
2023年 2月22日 | 审议《关于允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非鉴证服务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 | 无 | |||
2023年 4月1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四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例行审计报告>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
2023年 4月1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廉洁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执行情况专题报告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
2023年 4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2023年 5月1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
2023年 6月29日 | 审议《关于允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常年税务顾问服务的议案》《关于允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商定程序服务的议案》《关于允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永顺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023/2024年度香港利得税纳税申报建议书服务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 | 无 | |||
2023年 8月16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二季度廉洁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二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规定项目检查报告>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
2023年 10月23日 | 审议《关于审查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王琴任职资格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被提名人履历资料及历史履职情况。 | 无 | |||
2023年 10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陈敏 王卫永 林如海 | 3 | 2023年 10月26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 | 无 |
2023年 12月20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廉洁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
2023年 12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允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中国转让定价服务项目的议案》《关于允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永顺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香港转让定价分部档案服务项目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无 | |||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高荣利 罗健凯 张五九 | 1 | 2023年 4月12日 |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加强外汇衍生品工具风险管理。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研究公司发展重大事项。 | 无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高荣利 罗健凯 陆健 | 2 | 2023年 10月26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 | 无 |
2023年 11月13日 |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研究公司发展重大事项。 | 无 |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王卫永 陈敏 高荣利 | 2 | 2023年 8月16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被提名人履历资料及历史履职情况。 | 无 |
2023年 10月23日 | 审议《关于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了解被提名人履历资料及历史履职情况。 | 无 |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王卫永 陈敏 高荣利 | 1 | 2023年 10月26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 | 无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敏 王卫永 高荣利 | 4 | 2023年 4月1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加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管理。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发表专业意见,勤勉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 无 |
2023年 7月21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发表专业意见,勤勉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 无 | |||
2023年 8月30日 | 审议《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完善薪酬管理。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发表专业意见,勤勉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 无 | |||
2023年 10月23日 | 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发表专业意见,勤勉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 无 |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敏 王卫永 高荣利 | 1 | 2023年 10月26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 认真查阅议案材料。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0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6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6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67 |
销售人员 | 43 |
技术人员 | 298 |
财务人员 | 35 |
行政人员 | 122 |
合计 | 76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38 |
本科 | 276 |
大专及以下 | 451 |
合计 | 765 |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工效联动,即“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目标,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及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指导线,企业利润总额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利润总额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或上一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或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及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同期利润总额增长幅度。企业利润总额下降的,除政策性亏损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薪酬与考核挂钩,突出强激励、硬约束,切实做到薪酬能高能低。
3、培训计划
公司倡导和发展学习型组织,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员工培训遵循发展导向、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后备人才梯培养、一专多能人才培养、师傅传帮带培养、定制个性化培训菜单等多种培养方式,2023年培训内容涵盖党建、上市公司管理、三精管理、安全生产、节能降耗、质量技术、财务管
理、人力资源、风险管控等方面。为深化培养行业技术领先、综合素质过硬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熔炼计划,组织总部及各子公司生产、研发、设备、质量等专业技术骨干通过线下集中面授、先进生产线调研、麦汁实操品评、小组主题研讨等多元化方式学习、熔炼、碰撞,学员不仅在专业知识和技能上有所提高,更在思维方式、问题解决能力、领导力等方面也取得了相应进步,培训成效显著。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制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2024年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501,730,834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52,681,737.5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52,681,737.57 |
可分配利润(元) | 148,952,040.3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730,8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681,737.5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6,270,302.8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00%。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经营业绩考核为主,任期考核关注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价值创造和风险控制,两项考核指标适当区分、有效衔接。每年初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当年度具体绩效指标及目标值,绩效指标着重体现年度业务发展重点,根据战略目标、关键管理主题、年度经营预算、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等内容确定,目标值具有较强的挑战性,力争跑赢市场、优于同行;任期考核,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任期绩效指标及目标值,并结合任期各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公司以“干得好就激励、干不好就调整”为原则,将考核评价结果全面应用于经理层绩效薪酬分配、选拔任用、人员调整、先进评选等环节,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奖罚分明。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人)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粤海永顺泰总部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各下属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以及各下属子公司筛选推荐的业务骨干人员 | 160 | 7,298,126 | 无 | 1.45% | 员工自有资金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 (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 (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高荣利 | 董事长 | 204,439 | 204,439 | 0.04% |
罗健凯 | 董事、总经理 | 204,439 | 204,439 | 0.04% |
王琴 | 董事、财务总监 | 119,261 | 119,261 | 0.02% |
张前 | 副总经理 | 170,368 | 170,368 | 0.03% |
张力文 | 副总经理 | 170,368 | 170,368 | 0.03% |
曾勇 | 副总经理 | 85,178 | 85,178 | 0.02% |
汪泽海 | 总法律顾问 | 85,178 | 85,178 | 0.02% |
温敏 | 董事会秘书 | 42,589 | 42,589 | 0.01%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伙制企业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关键业务模块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并建立健全,且不断完善组织体系、流程体系、制度体系、风险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等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日趋完善,且充分发挥实际管控作用,公司针对关键业务和管理流程建立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措施执行有效,能够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和持续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4月1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是否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是否存在会计基础缺陷; (3)是否存在财务报告相关的关键信息系统缺陷; (4)是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5)该项控制与其他控制的相互作用或关系,该项缺陷与其他缺陷之间的相互作用; (6)控制缺陷在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 (1)公司是否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是否存在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 (4)重要业务是否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是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6)该项控制与其他控制的相互作用或关系,该项缺陷与其他缺陷之间的相互作用; (7)控制缺陷在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缺陷影响大于或等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5%。 (2)重要缺陷:缺陷影响大于或等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2.5%,但小于5%。 (3)一般缺陷:缺陷影响小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2.5%。 | (1)重大缺陷:缺陷影响大于或等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5%。 (2)重要缺陷:缺陷影响大于或等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2.5%,但小于5%。 (3)一般缺陷:缺陷影响小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2.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粤海永顺泰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4月1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
1、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主要遵守的环保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地方关于水、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等防治条例。主要执行的行业标准有:《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等,以及子公司所在地关于水、大气、固体废物等地方标准,如:广麦公司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秦麦公司执行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等。
报告期内新发布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该等环保政策及法规对公司环保管控要求及污染物排放限值未发生重大变化。
2、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环评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
公司各子公司在相关项目的管理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麦4期扩建项目、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已取得建设所需的环评批复,广麦4期扩建项目2023年6月13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会议,2023年7月25日完成公示。
(2)排污许可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许可证编号/登记编号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1 | 广麦公司 | 91440101MA5ATYGR91001Q | (注) | 2023年12月14日至2028年12月13日 |
2 | 宁麦公司 | 91330206MA2AJEBF49001V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 2021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 |
3 | 秦麦公司 | 91130300774406848W001V |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 2022年12月27日至2027年12月26日 |
4 | 宝麦公司 | 91440101MA59NWK476001Z | (注) | 2023年9月11日至2028年9月10日 |
5 | 昌麦公司 | 9137070077526129XY001X | (注) | 2023年8月9日至2028年8月8日 |
注:广麦公司、宝麦公司、昌麦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线上排污登记备案,其电子回执中未注明发证机关。
3、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 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广麦 公司 | 废水 | COD、SS、pH | 预处理合格后排入市政管网 | 5 | 厂区周边 | COD≤1600mg/L SS≤400mg/L BOD≤960mg/L pH:6-9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及修改单 | COD 32.80吨 氨氮0.14吨 总氮7.77吨 总磷0.14吨 | / | 未超标 |
宁麦 公司 | 废水 | COD、SS、pH | 预处理合格后排入市政管网 | 1 | 厂区西侧 | COD≤5000mg/L BOD≤3000mg/L SS≤400mg/L pH:6-9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及修改单 | COD 21.53吨 SS 7.73吨 BOD 2.82吨 | COD 800吨/年 | 未超标 |
秦麦 公司 | 废气 | 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气环境 | 1 | 厂区东北侧 | 颗粒物≤10mg/m? 二氧化硫≤35mg/m? 氮氧化物≤50mg/m? |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 颗粒物1.51吨 二氧化硫3.67吨 氮氧化物4.11吨 | 颗粒物1.548吨/年 二氧化硫8.24吨/年 氮氧化物11.77吨/年 | 未超标 |
秦麦 公司 | 废水 | COD、氨氮、总磷、总氮 | 处理达标后排 入陕西北路污 水处理厂 | 1 | 厂区东南侧 | COD≤500mg/L 氨氮≤40mg/L 总磷≤7mg/L 总氮≤60mg/L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陕西北路污水处理厂收水限值要求 | COD 174.10吨 氨氮8.92吨 总磷3.22吨 总氮18.99吨 | COD 425吨/年 氨氮38.25吨/年 总磷4.7吨/年 总氮59.5吨/年 | 未超标 |
宝麦 公司 | 废水 | COD、氨氮、pH | 预处理合格后排入市政管网 | 1 | 厂区西侧 | COD≤2500mg/L BOD≤2000mg/L SS≤500mg/L 氨氮≤100mg/L 总磷≤10mg/L 总氮≤200mg/L pH:6-9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及修改单 | COD 15.38吨 氨氮3.55吨 总磷0.30吨 总氮8.87吨 | COD37.04吨/年 氨氮3.70吨/年 总磷0.37吨/年 总氮11.11吨/年 | 未超标 |
昌麦 公司 | 废水 | COD、氨氮、pH | 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 1 | 厂区东侧 | COD≤2500mg/L 氨氮≤45mg/L PH 5.5-8.5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及修改单 | COD 4.10吨 氨氮0.03吨 | / | 未超标 |
4、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主营业务为麦芽的生产,在麦芽制造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公司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规范。
(1)生产经营所涉及废水,以及相应处理措施
公司在浸麦、发芽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公司严格按照《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处理。广麦公司、宁麦公司、昌麦公司分别与当地专业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委托其进行污水处理;宝麦公司因下游污水厂尚未验收,暂按与当地政府的协商限值排放。秦麦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生产经营所涉及废气,以及相应处理措施
公司在进仓、清选、投料、除根等工序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含尘空气经收集并通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及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秦麦公司锅炉设置有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对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先进入SNCR+SCR脱硝设备处理,反应后引回至省煤器,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除尘后的烟气进入脱硫塔,通过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并在脱硫塔塔顶的除雾器分离作用下进一步去除粉尘后,进入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达到《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后,经60米高烟囱排放。
(3)生产经营所涉及噪声,以及相应处理措施
公司选取低噪声设备,噪音较大的设施采取了必要的消声、隔声、减震以及密封等措施,制冷站建设有隔音屏,厂界围墙多处设置隔音屏,清选楼、生产线等噪声较大的塔顶设置隔音屏,清选楼除尘风机出风口均引至楼顶后再增设隔音房消音,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制要求。
(4)生产经营所涉及固体废物,以及相应处理措施
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麦根、麦皮等麦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和危险固废。
麦根、麦皮等一般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锅炉炉渣以及锅炉运行过程收集的粉尘、石膏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油(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检测废液、化验用试剂瓶、废灯管、离子交换树脂等。公司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分类储存在危废暂存仓库内,建立了完整的危险废弃物储存和转移档案,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并得到妥当处理。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下属各子公司均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中广麦
公司、宁麦公司、秦麦公司2023年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在属地环保部门备案,宝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申请备案中,同时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采用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部分检测项目按照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属于水重点排污单位和气重点排污单位的子公司,在污水处理和锅炉尾气处理设施安装了总排放口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水主要实时监测COD、pH、氨氮、总氮、总磷等,锅炉尾气主要实时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手工监测全部按照规定频次开展;同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建立了完善的巡检及应急等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确保公司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的投入合计2,156.95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合计2.60万元。
8、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永顺泰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增长,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节能减排项目,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设备产品在生产上的应用。
一是持续推动废水综合利用,提高治理设施能力,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广麦公司、宁麦公司、昌麦公司按协议同下游污水处理厂合作,实现废水资源价值共享,并推动秦麦公司开展协商限值排放;不断提升现有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广麦公司完成污水曲筛进水管路改造,宁麦公司完成2号制麦线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改造,秦麦公司完成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布水管改造,宝麦公司新增气浮池、叠螺机对废水进行预处理等,全年各治理设施运行稳定,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持续投入资金开展节能技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广麦公司开展热泵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宁麦公司完成1号、2号制麦线S2表冷器更新改造,提高换热效率2%以上;秦麦公司更换了锅炉省煤器,减少风阻,优化调整锅炉运行方式,锅炉低负荷能力得到强化,开展了高卡煤的掺烧、人工填底料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还改造1号制麦线干燥炉加热器、余热回收系统,提高换热效率和能量利用率。
三是持续利用和推广光伏项目,购买绿电等以减少碳排放,推动碳中和。昌麦公司2021年完成0.68兆瓦光伏投用,2023年新增0.92兆瓦光伏装机容量,全年发电量约90万度,节省电费约10万元;秦麦公司拟新增1.1兆瓦太阳能光伏装机;广麦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拟重新优化方案;宝麦公司2023年12月签署绿电购买协议,2024年生产全部使用绿电,届时宝麦公司将成为永顺泰第一家实现碳中和工厂。
四是加大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在生产上的应用。2023年,永顺泰开展空气悬浮鼓风机/磁悬浮风机替代罗茨风机项目,全年广麦公司、宁麦公司、昌麦公司合计换装8台空气悬浮鼓风机、3台磁悬浮风机,装机功率从427千瓦降到229.5千瓦,按实际使用天数测算,全年节约电费超10万元,同时对应风机维修费用也将大幅下降,并显著
降低工作环境的噪声污染,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宁麦公司1号、2号制麦线浸麦层表冷器更新改造,增加设备运行稳定性,提高换热效率2%;宁麦公司根据峰谷电价差,完成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开展前期磋商工作。
9、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 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
11、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并保护股东、客户、员工等各方的利益,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通过工艺优化和节能改造实行绿色生产,保护环境安全。永顺泰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组建了7支党员志愿服务队,参与社区各类志愿服务176人次,服务时长超过300小时,并通过捐赠物品、派遣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等多种形式积极履职社会责任。
广麦公司获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颁发广东省酒协成立20周年风雨同舟20载贡献企业;通过广州市工信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清洁生产专项审核和碳审核,顺利获得“清洁生产企业”资质。
宁麦公司获得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批复设立“中国农技协浙江北仑大麦科技小院”,并获得北仑区“农业产业领军企业”称号。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为认真落实省委“1310”和“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粤海集团与揭西县金和镇党建结对共建助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11月永顺泰与省政府总值班室共赴揭西县金和镇南山头村开展党建结对走访调研相关工作。
另外,积极参与了农产品销售与消费帮扶等工作,2023年永顺泰及各子公司共采购助农产品20.86万元。
2023年7月,广麦公司应黄埔新港海关机关党委邀请,参与黄埔新港海关党支部、乐昌市坪石镇百家洞村党支部的三方支部共建活动,捐赠5万元资金给百家洞村党支部,用于其党员活动室建设,在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的同时,彰显了国企责任与担当。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自粤海永顺泰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也不提议由粤海永顺泰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粤海永顺泰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粤海永顺泰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粤海永顺泰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则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粤海永顺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粤海永顺泰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三、若本公司所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粤海永顺泰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四、若粤海永顺泰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粤海永顺泰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粤海永顺泰股份。 五、在本公司作为粤海永顺泰控股股东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11月16日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正常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州粤顺壹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贰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叁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肆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自本合伙企业于商事主管部门登记为粤海永顺泰股东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也不提议由粤海永顺泰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粤海永顺泰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也不提议由粤海永顺泰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在本合伙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合伙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11月16日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正常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温氏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自粤海永顺泰成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也不提议由粤海永顺泰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粤海永顺泰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也不提议由粤海永顺泰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在本公司/合伙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 | 2022年11月16日 | 上市后12个月内 | 2023年11月15日到期,本项承诺履行完毕 |
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林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鸿德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兴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相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信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时间综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南粤鼎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公司/合伙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高荣利;罗健凯;王琴;张前;张力文;曾勇;汪泽海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自粤海永顺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也不提议由粤海永顺泰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粤海永顺泰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粤海永顺泰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粤海永顺泰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粤海永顺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粤海永顺泰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三、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粤海永顺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永顺泰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粤海永顺泰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粤海永顺泰股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四、若本人所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粤海永顺泰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五、若粤海永顺泰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粤海永顺泰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粤海永顺泰股份。 六、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 2022年11月16日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减持意向承诺 | 一、本公司持续看好粤海永顺泰业务前景,全力支持粤海永顺泰发展,拟长期持有粤海永顺泰股票。 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本公司所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锁定期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所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作出的锁定承诺,锁定期内不得减持粤海永顺泰股份。 三、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 四、若本公司所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粤海永顺泰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五、本公司减持粤海永顺泰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股份数量等信息通知粤海永顺泰,由粤海永顺泰及时予以公告。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高荣利;罗健凯;王琴;张前;张力文;曾勇;汪泽海 | 减持意向承诺 |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本人所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锁定期的规定,以及本人就所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作出的锁定承诺,锁定期内不得减持粤海永顺泰股份。 三、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粤海永顺泰股份。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依照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回购本公司股票。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022年11月16日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粤海永顺泰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粤海永顺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粤海永顺泰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将: 根据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批准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粤海永顺泰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粤海永顺 | 2022年11月16日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泰股票等各项义务,以稳定粤海永顺泰的股价。 二、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在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粤海永顺泰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粤海永顺泰有权将与本公司拟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粤海永顺泰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高荣利;罗健凯;王琴;张前;张力文;曾勇;汪泽海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粤海永顺泰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粤海永顺泰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将: 根据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批准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粤海永顺泰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如本人属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粤海永顺泰股票等各项义务,以稳定粤海永顺泰的股价。 二、如本人属于《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在启动条件满足时,本人未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 本人将在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粤海永顺泰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粤海永顺泰有权将与本人拟根据《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粤海永顺泰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2022年11月16日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如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公司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投资者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以可行的方式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如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投资者损失数额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一、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但本公司能够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如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粤海永顺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将督促粤海永顺泰依法回购粤海永顺泰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粤海永顺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粤海永顺泰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如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粤海永顺泰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本公司能够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高荣利;罗健凯;王琴;肖昭义;朱光;林如海;张五九;陈敏;王卫永;于会娟;王勇;卢伟;张前;张力文;曾勇;汪泽海 | 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一、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作为粤海永顺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但是本人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若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粤海永顺泰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本人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购回承诺 | 一、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的条件,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况。 二、如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的条件,且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取得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购回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购回承诺 | 粤海永顺泰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的条件,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况。 如粤海永顺泰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的条件,且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取得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诺 | 公司将督促粤海永顺泰依法购回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公司对粤海永顺泰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取得发行核准负有责任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负有责任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购回粤海永顺泰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将以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粤海永顺泰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粤海永顺泰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高荣利;罗健凯;王琴;肖昭义;朱光;林如海;张五九;陈敏;王卫永;张前;张力文;曾勇;汪泽海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一、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粤海永顺泰利益; 二、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不会动用粤海永顺泰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粤海永顺泰董事会或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粤海永顺泰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粤海永顺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五、如果粤海永顺泰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粤海永顺泰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粤海永顺泰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粤海永顺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六、本人不会越权干预粤海永顺泰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粤海永顺泰的利益; 七、本人将严格履行粤海永顺泰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粤海永顺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粤海永顺泰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一、不越权干预粤海永顺泰经营管理活动。 二、不侵占粤海永顺泰利益。 三、本公司将切实履行粤海永顺泰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粤海永顺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在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粤海永顺泰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未履行承诺的 |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约束措施的承诺 | 二、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 1、在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粤海永顺泰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高荣利;罗健凯;王琴;肖昭义;朱光;林如海;张五九;陈敏;王卫永;于会娟;王勇;卢伟;张前;张力文;曾勇;汪泽海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在粤海永顺泰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本人将: 1、在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粤海永顺泰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四、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 | 2021年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事项承诺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 (一)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以任何形式支持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本公司将确保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30日前停止经营并启动注销程序。 四、关于业务机会和新业务 (一)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有同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简称“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粤海永顺泰,并尽其最大努力,按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可接受的合理条款与条件向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上述机会。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对该业务机会享有优先权。 (二)本公司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粤海永顺泰选择权,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可收购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开发、投资或授权 | 2021年3月3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开发、经营的与粤海永顺泰主营业务有竞争的新业务、项目、产品或技术(简称“新业务”)。如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不行使前述选择权,则本公司可以以不优于向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所提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该新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三)如粤海永顺泰行使上述第(一)项的优先权和第(二)项的选择权,则该业务机会或新业务的转让价格,应以经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并在粤海永顺泰可接受的合理转投资者道歉; (二)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 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 (一)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以任何形式支持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本公司将确保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30日前停止经营并启动注销程序。 四、关于业务机会和新业务 (一)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有同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简称“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粤海永顺泰,并尽其最大努力,按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可接受的合理条款与条件向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上述机会。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对该业务机会享有优先权。 (二)本公司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粤海永顺泰选择权,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可收购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开发、投资或授权开发、经营的与粤海永顺泰主营业务有竞争的新业务、项目、产品或技术(简称“新业务”)。如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不行使前述选择权,则本公司可以以不优于向粤海永顺泰或其控股企业所提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该新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三)如粤海永顺泰行使上述第(一)项的优先权和第(二)项的选择权,则该业务机会或新业务的转让价格,应以经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并在粤海永顺泰可接受的合理转让价格及条件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按一般商业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进一步保证: (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二)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粤海永顺泰 | 2022年4月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三)将不利用粤海永顺泰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粤海永顺泰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六、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粤海永顺泰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公司将督促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系粤海永顺泰的控股股东或粤海永顺泰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了具体安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利润分配制度及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一、本公司将督促粤海永顺泰在本次发行上市后,严格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在粤海永顺泰召开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作出决议时,就该等利润分配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三、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 (一)在粤海永顺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粤海永顺泰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上市后,如粤海永顺泰或其子公司广麦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前广麦公司所承租的位于广州开发区金华西街1号的租赁物业存在的法律瑕疵而导致粤海永顺泰或广麦公司未能继续承租该等物业或遭受损失的,在粤海永顺泰或广麦公司未获出租方足额补偿的情形下,本公司将在出租方补偿的基础上补足粤海永顺泰及广麦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受到的实际损失,确保不会因此给粤海永顺泰及广麦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止:(1)租赁物业实质性法律瑕疵得到补正;(2)粤海永顺泰迁至其他合格的办公场所;(3)本公司不再系粤海永顺泰的控股股东;(4)粤海永顺泰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富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自2022年4月1日起,宝应麦芽不再面向市场,仅就粤海永顺泰及其子公司承接宝应麦芽业务后无法转移至粤海永顺泰子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部分存量订单,作为粤海永顺泰的受托加工单位接受粤海永顺泰子公司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的委托进行生产,不再接受粤海永顺泰其他委托加工要求。 | 2022年3月24日 | 长期 | 宝应麦芽已于2022年5月关停,不再面向市场,本项承诺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集团及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相应调整2022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重列,具体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2022年1月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本集团 | 本公司 | 本集团 | 本公司 | ||
针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而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及本公司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96,498.12 | 5,214.70 | 1,579,604.17 | 9,172.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96,498.12 | -5,214.70 | -1,579,604.17 | -9,172.77 |
除上述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外,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对2022年1月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其他报表项目没有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5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杜维伟、李彦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年、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支付内部控制鉴证费用3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重大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宝应麦芽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采购固定资产 | 采购固定资产 | 评估价 | 227.61 | 340.15 | 340.15 | 现金结算 | 0 |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因该批资产中的商品房增值,所以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无重大影响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无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的财务公司。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存在租赁房产的情形。其中,公司、广麦公司、昌麦公司租赁房产用于办公等用途,秦麦公司租赁房产用于员工宿舍,面积合计约
4,100平方米。
上述租赁房产的租金金额均较小。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 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 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广麦公司、秦麦公司、昌麦公司、宝麦公司 | 2023年4月21日 | 16,257.36 | 2022年4月20日 | 2,649.08 | 一般保证 | 自保证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0个月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6,257.36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649.0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6,257.3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 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宝麦公司 | 7,000.00 | 2022年4月6日 | 3,154.12 | 一般保证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7,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3,154.1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7,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3,257.36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803.2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3,257.36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涉及。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7,750.00 | 9,206.36 | 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8,00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45,750.00 | 9,206.36 | 0.00 | 0.0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6,298,126 | 75.00% | -110,521,773 | -110,521,773 | 265,776,353 | 52.9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67,747,876 | 53.36% | -9,269,649 | -9,269,649 | 258,478,227 | 51.5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8,550,250 | 21.64% | -101,252,124 | -101,252,124 | 7,298,126 | 1.4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08,550,250 | 21.64% | -101,252,124 | -101,252,124 | 7,298,126 | 1.4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5,432,708 | 25.00% | 110,521,773 | 110,521,773 | 235,954,481 | 47.0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5,432,708 | 25.00% | 110,521,773 | 110,521,773 | 235,954,481 | 47.0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01,730,834 | 100.00% | 0 | 0 | 501,730,83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432,708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8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2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376,298,126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501,730,834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376,298,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广州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5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经公司申请,自2023年11月16日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0,521,773股,占公司总股本22.03%。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广州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26,021 | 17,826,021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珠海横琴温氏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478,104 | 12,478,104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95,465 | 10,695,465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林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0,339,011 | 10,339,011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269,649 | 9,269,649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鸿德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13,195 | 8,913,195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兴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30,556 | 7,130,556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347,917 | 5,347,917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347,917 | 5,347,917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东相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347,917 | 5,347,917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信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56,413 | 4,456,413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56,413 | 4,456,413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65,278 | 3,565,278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时间综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65,278 | 3,565,278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广州南粤鼎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782,639 | 1,782,639 | 首发限售 | 2023.11.16 | ||
合计 | 110,521,773 | 0 | 110,521,773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3,95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89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1.52% | 258,478,227 | 258,478,227 | 不适用 | ||||
广州中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3.55% | 17,816,021 | -10,000 | 17,816,021 | 不适用 | |||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温氏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10% | 10,523,104 | -1,955,000 | 10,523,104 | 不适用 | |||
广州国寿城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林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96% | 9,839,011 | -500,000 | 9,839,011 | 不适用 | |||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5% | 9,269,649 | 9,269,649 | 冻结 | 9,269,600 |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10% | 5,498,219 | -5,197,246 | 5,498,219 | 不适用 | |||
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1.07% | 5,347,917 | 5,347,917 | 不适用 | ||||
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1.07% | 5,347,917 | 5,347,917 | 不适用 |
广州信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89% | 4,456,413 | 4,456,413 | 不适用 | |||
广东相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1% | 4,047,217 | -1,300,700 | 4,047,217 | 不适用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广州林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广州国寿城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其为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00%合伙份额的企业。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为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00%股权的企业; 2、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均为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100.00%控制的企业。此外,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 种类 | 数量 | |||||||
广州中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16,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16,021 | |||||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温氏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23,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23,104 | |||||
广州国寿城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林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9,839,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9,839,011 | |||||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269,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9,269,649 |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98,21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98,219 | |||||
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347,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7,917 | |||||
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347,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7,917 | |||||
广州信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56,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4,456,413 | |||||
广东相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47,217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7,21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953,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953,058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广州林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广州国寿城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其为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00%合伙份额的企业。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为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00%股权的企业; 2、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均为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100.00%控制的企业。此外,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广州信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增 | 4,456,413 | 0.89% | ||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鸿德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3,895,886 | 0.78% | ||
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兴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企业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白涛 | 2000年1月31日 | 914400007247801027 | 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租赁,室内装修,通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提供以上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间接持有粤海投资有限公司(00270.HK)56.46%股权;间接持有粤海广南(集团)有限公司(01203.HK)59.19%股权;间接持有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00124.HK)73.82%股权;间接持有南粵控股有限公司(01058.HK)19.34%的股权。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余钢 | 2004年6月26日 | 114400007583361658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10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杜维伟,李彦华 |
审计报告正文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永顺泰”)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粤海永顺泰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粤海永顺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为销售麦芽产品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销售麦芽产品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期间:2023年度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37、收入”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我们针对粤海永顺泰的销售麦芽产品收入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了解并评估了销售麦芽产品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相关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 抽样检查了销售合同中与销售麦芽产品收入确认相关的主要合同条款,了解和评估了粤海永顺泰销售麦芽产品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 |
粤海永顺泰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90,788,891.53元,均为销售麦芽产品产生的收入。 粤海永顺泰对境内客户的销售麦芽产品收入在按照合同规定将麦芽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境外客户的销售麦芽产品收入,粤海永顺泰将麦芽产品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发到指定港口,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和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 由于销售麦芽产品收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我们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并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因此,我们将销售麦芽产品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 采用抽样方式对销售麦芽产品收入执行了如下程序: (1)检查了账面记录与销售麦芽产品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的一致性,包括销售订单、出库签收单据、验收单据、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 (2)对于销售麦芽产品收入,测试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项履约义务的合理性; (3)实施了函证程序以验证销售麦芽产品收入交易金额、应收账款及合同负债余额; (4)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麦芽产品收入,将销售麦芽产品收入账面记录与销售确认的支持性文件进行了核对,以评估相关销售收入是否确认在适当的会计期间。 ? 对麦芽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及毛利率进行分析;抽取银行收款回单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等。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粤海永顺泰销售麦芽产收入的确认可以被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所支持。 |
四、其他信息
粤海永顺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粤海永顺泰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粤海永顺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粤海永顺泰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粤海永顺泰、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粤海永顺泰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粤海永顺泰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粤海永顺泰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粤海永顺泰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杜维伟(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2024年4月17日 李彦华
二、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3,010,639.22 | 650,141,868.4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063,550.68 | |
衍生金融资产 | 4,448,686.00 | 13,590,103.81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13,666,200.38 | 865,997,947.46 |
应收款项融资 | 5,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32,836,978.08 | 14,640,231.2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367,114.13 | 4,660,235.85 |
其中:应收利息 | 1,733,692.13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62,582,557.11 | 1,592,153,419.9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654,560.96 | 45,683,802.55 |
流动资产合计 | 3,233,630,286.56 | 3,186,867,609.3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86,789,958.46 | 956,728,373.05 |
在建工程 | 44,274,194.80 | 205,572,003.8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70,693.90 | 10,506,233.75 |
无形资产 | 45,516,308.41 | 48,539,850.1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682,781.89 | 7,191,378.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3,140.00 | 1,588,607.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83,577,077.46 | 1,230,126,446.49 |
资产总计 | 4,517,207,364.02 | 4,416,994,055.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8,778,128.84 | 573,806,487.4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991,201.56 | 1,732,972.58 |
应付票据 | 59,348,794.70 | 37,929,544.59 |
应付账款 | 643,653,296.14 | 297,838,606.1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625,446.94 | 30,046,922.8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2,078,898.60 | 70,737,957.01 |
应交税费 | 7,746,104.28 | 6,940,691.37 |
其他应付款 | 102,024,064.91 | 115,239,949.5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90,999.61 | 10,020,472.84 |
其他流动负债 | 421,846.12 | 10,249,674.79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3,358,781.70 | 1,154,543,279.0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1,541,227.09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6,006.33 | 768,033.6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1,575.94 | 487,435.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7,582.27 | 32,796,695.89 |
负债合计 | 1,143,846,363.97 | 1,187,339,974.9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01,730,834.00 | 501,730,8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12,178,652.66 | 1,812,178,652.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4,754.16 | -140,335.1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980,280.51 | 7,437,958.8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35,366,478.72 | 908,446,970.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73,361,000.05 | 3,229,654,080.93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73,361,000.05 | 3,229,654,080.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517,207,364.02 | 4,416,994,055.86 |
法定代表人:高荣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渝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0,533,073.88 | 609,757,532.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063,550.68 | |
衍生金融资产 | 337,328.73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18,104,180.34 | 215,531,623.25 |
应收款项融资 | 5,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10,074,092.77 | 167,204.50 |
其他应收款 | 391,838,262.47 | 239,452,566.74 |
其中:应收利息 | 1,733,692.13 | |
应收股利 | 40,000,000.00 | |
存货 | 217,822,209.47 | 273,414,731.4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904,938.73 | 22,076,255.06 |
流动资产合计 | 1,522,340,308.34 | 1,360,737,241.9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10,854,846.01 | 1,930,854,846.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79,202.70 | 240,517.9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691.07 | |
无形资产 | 840,443.84 | 1,693,979.6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9,471.86 | 3,169.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12,663,964.41 | 1,932,829,204.56 |
资产总计 | 3,535,004,272.75 | 3,293,566,446.5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4,668,8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398.57 | |
应付票据 | 47,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91,153,360.00 | 145,387,112.2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945,143.78 | 150,115.09 |
应付职工薪酬 | 22,062,701.02 | 25,744,567.54 |
应交税费 | 533,192.43 | 688,500.14 |
其他应付款 | 252,716,735.07 | 284,061,158.0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359.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7,828.65 | 19,514.96 |
流动负债合计 | 562,209,159.52 | 456,073,327.3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372.8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372.85 | |
负债合计 | 562,209,159.52 | 456,090,700.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01,730,834.00 | 501,730,8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98,131,958.35 | 2,298,131,958.3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980,280.51 | 7,437,958.82 |
未分配利润 | 148,952,040.37 | 30,174,995.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72,795,113.23 | 2,837,475,746.3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35,004,272.75 | 3,293,566,446.5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840,215,868.09 | 4,191,933,620.66 |
其中:营业收入 | 4,840,215,868.09 | 4,191,933,620.6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642,655,692.18 | 4,033,649,013.76 |
其中:营业成本 | 4,431,884,457.03 | 3,804,350,291.8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0,652,103.27 | 19,402,727.49 |
销售费用 | 12,202,744.54 | 9,758,031.90 |
管理费用 | 111,020,541.11 | 111,438,714.13 |
研发费用 | 17,737,739.22 | 16,724,758.44 |
财务费用 | 49,158,107.01 | 71,974,489.96 |
其中:利息费用 | 43,187,385.26 | 21,143,134.85 |
利息收入 | 17,391,979.01 | 4,487,070.08 |
加:其他收益 | 20,545,250.79 | 10,427,451.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617,151.98 | 22,644,949.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21,035.12 | 12,442,392.4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52,205.22 | -2,263,649.4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055,241.76 | -41,562,614.6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46.5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8,654,913.41 | 159,973,135.94 |
加:营业外收入 | 438,082.83 | 223,064.43 |
减:营业外支出 | 717,350.65 | 3,074,575.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8,375,645.59 | 157,121,625.07 |
减:所得税费用 | 4,809,965.76 | 1,095,537.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565,679.83 | 156,026,087.4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565,679.83 | 156,026,087.4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3,565,679.83 | 156,026,087.46 |
2.少数股东损益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5,089.33 | -106,355.0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5,089.33 | -106,355.0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5,089.33 | -106,355.0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5,089.33 | -106,355.03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3,810,769.16 | 155,919,732.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3,810,769.16 | 155,919,732.4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5 | 0.4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5 | 0.40 |
法定代表人:高荣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渝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03,926,359.22 | 550,728,884.26 |
减:营业成本 | 772,443,044.38 | 528,704,202.29 |
税金及附加 | -2,917.71 | 1,211,120.96 |
销售费用 | 1,857,904.59 | 1,519,609.81 |
管理费用 | 37,113,414.65 | 38,314,979.4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5,253,258.83 | 26,586,473.61 |
其中:利息费用 | 535,458.15 | 1,608.71 |
利息收入 | 16,744,155.94 | 4,000,195.80 |
加:其他收益 | 11,302,259.48 | 188,009.8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6,009,363.42 | 57,568,165.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152.11 | 337,328.7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0,632.91 | -1,498,869.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39,977.9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176.6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5,444,403.39 | 6,247,155.14 |
加:营业外收入 | 24,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186.4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5,423,216.94 | 6,247,155.14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423,216.94 | 6,247,155.1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423,216.94 | 6,247,155.1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5,423,216.94 | 6,247,155.1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86,136,366.25 | 4,418,576,187.2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2,621,574.12 | 70,060,328.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737,775.93 | 35,914,757.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57,495,716.30 | 4,524,551,273.9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86,529,636.27 | 2,172,861,049.5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5,516,138.56 | 172,433,364.9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169,030.43 | 31,563,524.7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478,980.18 | 83,868,928.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72,693,785.44 | 2,460,726,867.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4,801,930.86 | 2,063,824,406.2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5,500,000.00 | 248,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06,411.03 | 633,167.2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58,992.20 | 2,635,725.4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7,765,403.23 | 251,268,892.6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2,532,653.40 | 202,689,852.5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7,500,000.00 | 248,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0,032,653.40 | 450,689,852.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267,250.17 | -199,420,959.9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8,916,913.1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02,082,194.23 | 838,885,733.4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4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9,482,194.23 | 1,647,802,646.5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78,708,941.79 | 2,997,077,537.6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215,480.38 | 23,531,245.1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128,078.47 | 19,811,598.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48,052,500.64 | 3,040,420,381.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8,570,306.41 | -1,392,617,735.1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67,252.20 | 579,762.6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502,877.92 | 472,365,473.9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3,583,172.14 | 161,217,698.2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3,080,294.22 | 633,583,172.1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74,442,706.20 | 395,056,668.1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99,290.34 | 251,075,829.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0,941,996.54 | 646,132,497.8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97,504,560.33 | 744,904,030.6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818,471.65 | 30,526,895.4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94,928.73 | 1,915,984.5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30,246.92 | 141,579,258.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9,948,207.63 | 918,926,169.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993,788.91 | -272,793,671.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5,500,000.00 | 115,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6,813,174.87 | 37,998,750.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31,603.91 | 114,337,581.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1,644,778.78 | 267,336,331.9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66,884.34 | 62,216.0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7,500,000.00 | 187,342,14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9,877,339.20 | 199,414,246.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8,344,223.54 | 386,818,602.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699,444.76 | -119,482,270.6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8,916,913.1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972,200.99 | 130,301,850.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972,200.99 | 939,218,764.0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970,508.1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155,159.11 | 70,218,467.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125,667.30 | 70,218,467.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153,466.31 | 869,000,296.7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65,336.20 | 4,970.9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4,224,458.36 | 476,729,325.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9,757,532.24 | 133,028,206.8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5,533,073.88 | 609,757,532.2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1,730,834.00 | 1,812,178,652.66 | -140,335.17 | 7,437,958.82 | 908,446,970.62 | 3,229,654,080.93 | 3,229,654,080.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1,730,834.00 | 1,812,178,652.66 | -140,335.17 | 7,437,958.82 | 908,446,970.62 | 3,229,654,080.93 | 3,229,654,080.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5,089.33 | 16,542,321.69 | 126,919,508.10 | 143,706,919.12 | 143,706,919.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5,089.33 | 173,565,679.83 | 173,810,769.16 | 173,810,769.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542,321.69 | -46,646,171.73 | -30,103,850.04 | -30,103,850.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542,321.69 | -16,542,321.6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103,850.04 | -30,103,850.04 | -30,103,850.04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1,730,834.00 | 1,812,178,652.66 | 104,754.16 | 23,980,280.51 | 1,035,366,478.72 | 3,373,361,000.05 | 3,373,361,000.0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6,298,126.00 | 1,142,558,099.21 | -33,980.14 | 6,813,243.31 | 753,045,598.67 | 2,278,681,087.05 | 2,278,681,087.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298,126.00 | 1,142,558,099.21 | -33,980.14 | 6,813,243.31 | 753,045,598.67 | 2,278,681,087.05 | 2,278,681,087.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5,432,708.00 | 669,620,553.45 | -106,355.03 | 624,715.51 | 155,401,371.95 | 950,972,993.88 | 950,972,993.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355.03 | 156,026,087.46 | 155,919,732.43 | 155,919,732.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5,432,708.00 | 669,620,553.45 | 795,053,261.45 | 795,053,261.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5,432,708.00 | 668,812,713.45 | 794,245,421.45 | 794,245,421.4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07,840.00 | 807,840.00 | 807,840.00 | ||||||||||||
(三)利润分配 | 624,715.51 | -624,715.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4,715.51 | -624,715.5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1,730,834.00 | 1,812,178,652.66 | -140,335.17 | 7,437,958.82 | 908,446,970.62 | 3,229,654,080.93 | 3,229,654,080.9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 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1,730,834.00 | 2,298,131,958.35 | 7,437,958.82 | 30,174,995.16 | 2,837,475,746.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1,730,834.00 | 2,298,131,958.35 | 7,437,958.82 | 30,174,995.16 | 2,837,475,746.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542,321.69 | 118,777,045.21 | 135,319,366.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423,216.94 | 165,423,216.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542,321.69 | -46,646,171.73 | -30,103,850.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542,321.69 | -16,542,321.6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103,850.04 | -30,103,850.04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1,730,834.00 | 2,298,131,958.35 | 23,980,280.51 | 148,952,040.37 | 2,972,795,113.2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 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6,298,126.00 | 1,628,511,404.90 | 6,813,243.31 | 24,552,555.53 | 2,036,175,329.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298,126.00 | 1,628,511,404.90 | 6,813,243.31 | 24,552,555.53 | 2,036,175,329.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5,432,708.00 | 669,620,553.45 | 624,715.51 | 5,622,439.63 | 801,300,416.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47,155.14 | 6,247,155.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5,432,708.00 | 669,620,553.45 | 795,053,261.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5,432,708.00 | 668,812,713.45 | 794,245,421.4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07,840.00 | 807,840.00 | ||||||||||
(三)利润分配 | 624,715.51 | -624,715.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4,715.51 | -624,715.5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1,730,834.00 | 2,298,131,958.35 | 7,437,958.82 | 30,174,995.16 | 2,837,475,746.3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有限”)系由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集团”)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00.00元,由粤海集团于2018年4月11日及2018年7月9日分两期投入。2020年9月25日,永顺泰有限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粤海永顺泰”)。
2018年度,粤海集团对旗下子公司业务进行重组,涉及子公司包括富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福实投资有限公司、粤健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永顺泰麦芽集团有限公司)、粤海永顺泰(昌乐)麦芽有限公司(曾用名:永顺泰(昌乐)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麦公司”)、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曾用名: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麦公司”)、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永顺泰特种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麦公司”)、广州麦芽有限公司、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麦公司”)、宁波麦芽有限公司、粤海永顺泰(宁波)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麦公司”)和粤海永顺泰。
于2018年5月18日及2018年5月30日,经宁波麦芽有限公司和广州麦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同意,分别将宁波麦芽有限公司和广州麦芽有限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无偿划转至永顺泰有限于2018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宁麦公司和广麦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划转”)。该资产划转的交割日为2018年5月31日。此后,永顺泰有限之子公司承接了宁波麦芽有限公司和广州麦芽有限公司的业务。
于2018年5月29日,永顺泰有限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富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实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秦麦公司99%和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永顺泰有限,并于2018年9月1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于2018年5月30日,永顺泰有限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粤健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实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宝麦公司99%和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永顺泰有限,并于2018年8月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于2018年5月30日,永顺泰有限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富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昌麦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永顺泰有限,并于2018年7月1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在重组前后,昌麦公司、秦麦公司、宝麦公司、广州麦芽有限公司、广麦公司、宁波麦芽有限公司、宁麦公司和永顺泰有限均受粤海集团最终控制。
于2019年3月28日,粤海集团以货币资金对永顺泰有限增资人民币120,000,000.00元。增资后永顺泰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000,000.00元。
于2019年10月15日,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对永顺泰有限增资人民币80,000,000.00元,其中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458,333.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73,541,667.00元。增资后永顺泰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458,333.00元。
于2019年11月27日,珠海横琴温氏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对永顺泰有限增资人民币70,000,000.00元,其中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651,04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4,348,960.00元。变更后永顺泰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109,373.00元。
于2020年2月14日,粤海集团与广州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林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鸿德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兴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相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信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时间综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南粤鼎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受让协议,上述11家公司联合受让粤海集团持有的永顺泰有限22.7053%的股权。
于2020年8月18日,永顺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由永顺泰有限原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对永顺泰有限进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0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为折股依据,相应折合为369,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超过折合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于2020年9月25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永顺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股本为人民币369,000,000.00元。
于2020年10月16日,本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向相关员工持股平台,包括广州粤顺壹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贰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叁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粤顺肆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发7,298,126股,合计人民币42,840,000.00元,其中股本增加人民币7,298,126.0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35,541,874.00元。本次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76,298,126.00元。
于2022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09号文《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本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5,432,7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本公司的上市发行公告,每股发行价格为6.82元。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125,432,7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1338。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501,730,834.00元。
于2023年12月31日,粤海永顺泰股权结构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 股本 | 持股比例 |
粤海集团 | 258,478,227.00 | 51.52% |
广州楷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16,021.00 | 3.55% |
珠海横琴温氏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23,104.00 | 2.10% |
广州林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9,839,011.00 | 1.96% |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269,649.00 | 1.85% |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98,219.00 | 1.10% |
广东粤科知识产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347,917.00 | 1.07% |
广东粤科粤莞科技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347,917.00 | 1.07% |
广州信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56,413.00 | 0.89% |
广东相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47,217.00 | 0.8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953,058.00 | 0.79% |
广州鸿德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95,886.00 | 0.78% |
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65,278.00 | 0.71% |
广州时间综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65,278.00 | 0.71% |
广州粤顺壹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38,160.00 | 0.57% |
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49,120.00 | 0.43% |
广州粤顺肆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40,545.00 | 0.33% |
广州粤顺贰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3,288.00 | 0.32% |
朱彬 | 1,442,500.00 | 0.29% |
广州粤顺叁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6,133.00 | 0.24% |
王静 | 872,449.00 | 0.17%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有人 | 144,365,444.00 | 28.74% |
合计 | 501,730,834.00 | 100.00% |
注:上表中股东持股比例因四舍五入存在小幅偏差。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为麦芽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存货的计价方法及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预计负债的计提、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且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农发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大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年初余额或年末余额占总资产0.02%以上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大于15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大于50万元 |
账龄超过三年的重大应收账款 | 单项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或大于5,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三年的重大其他应收款 | 单项其他应收款原值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以上或大于1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1)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
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内无此等权益工具。
2)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
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保证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备用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3)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持有或发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用于管理风险敞口。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当公允价值为正数时,作为资产反映;当公允价值为负数时,作为负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方式取决于该项衍生金融工具是否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要求,以及此种情况下被套期项目的性质。未指定为套期工具及不符合套期工具要求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以为特定汇率风险提供套期保值为目的、但不符合套期会计要求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应收票据
参见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参见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参见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参见11、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
不适用。
17、存货
(1)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备品备件、发出商品、在途物资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量。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1)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
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详见本节之“30、长期资产减值”)。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及电子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0 | 10.00% | 3.00% - 4.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10.00% | 4.50% - 18.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10.00% | 9.00% - 22.50%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10.00% | 9.00% - 30.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00% | 9.00% - 18.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10.00% | 4.50% - 30.00%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详见本节之“30、长期资产减值”)。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详见本节之“30、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办公软件等,以成本计量。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20年、30年或50年平均摊销。2)办公软件办公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3年、5年或10年平均摊销。3)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4)无形资产减值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详见本节之“30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及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等支出。
为研究麦芽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麦芽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麦芽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麦芽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麦芽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麦芽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麦芽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30、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合同负债
参见37、收入。
3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4、预计负债
因未决诉讼、亏损合同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5、股份支付
不适用。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对于境外业务,合同中包含销售麦芽及麦芽相关产品和提供境外运输劳务两项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1)销售商品
本集团生产麦芽及麦芽相关产品并销售予境内和境外客户。对于境内业务,本集团将麦芽及麦芽相关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境外业务,本集团将麦芽及麦芽相关产品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发到指定港口,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和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将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已收到的预收款计入合同负债。
(2)提供境外运输劳务
本集团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出口海运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对收取的运输费收入,根据已完成服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不适用。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
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1、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主要是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集团及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相应调整2022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重列,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2022年1月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本集团 | 本公司 | 本集团 | 本公司 | ||
针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而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及本公司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96,498.12 | 5,214.70 | 1,579,604.17 | 9,172.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96,498.12 | -5,214.70 | -1,579,604.17 | -9,172.77 |
除上述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外,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对2022年1月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其他报表项目没有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5、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6%、9%及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额 | 5%或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5%及免征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额 | 2%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减扣除比例后的余值 | 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 | 每年3元/平米、每年4元/平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永顺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6.5% |
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 15%及免征 |
粤海永顺泰(昌乐)麦芽有限公司 | 25%及免征 |
粤海永顺泰(宁波)麦芽有限公司 | 25%及免征 |
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 | 25%及免征 |
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25%及免征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公司之子公司农发公司为香港注册公司,适用16.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本集团的销售产品业务收入、采购大麦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和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相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本集团的咨询服务等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及相关规定,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自2012年7月1日起,本集团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对生物质发电、其他皮革制品制造、啤酒制造行业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实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本公司子公司秦麦公司自2021年8月1日起不再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2)税收优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是指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对享有所得税优惠的范围进一步细分,大麦的初加工产品大麦芽享有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
2)于2020年12月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广麦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574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原证书到期后广麦公司已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于2023年12月28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9453),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广麦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2年度:15%)。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宝麦公司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834.06 | 41,167.86 |
银行存款 | 503,972,210.16 | 633,542,004.28 |
其他货币资金 | 49,032,595.00 | 16,558,696.33 |
合计 | 553,010,639.22 | 650,141,868.4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079,166.08 | 7,600,907.46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金额含应收利息897,750.00元,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其他货币资金包括质押给银行作为44,668,800.00元短期借款担保的定期存款45,000,000.00元,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3,032,595.00元,以及本集团存入的一年内到期的保函业务保证金1,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13,908,696.33元,本公司之子公司秦麦公司因与秦皇岛阳旭贸易有限公司的未决诉讼被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的2,650,000.00元)。酒制造企业应详细披露是否存在与相关方建立资金共管账户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2,063,550.68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92,063,550.68 | |
合计 | 92,063,550.68 |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远期外汇合约 | 4,448,686.00 | 13,590,103.81 |
合计 | 4,448,686.00 | 13,590,103.81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工具为本集团未结算的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其名义金额为美元74,82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美元149,430,000.00元),将在结算日以约定的执行汇率及名义金额以相应的美元货币买入/卖出人民币,并将分别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满(2022年12月31日:于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满)。
4、应收票据
本期末无应收票据余额。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22,370,670.87 | 872,955,472.65 |
合计 | 1,022,370,670.87 | 872,955,472.6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不适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22,370,670.87 | 100.00% | 8,704,470.49 | 0.85% | 1,013,666,200.38 | 872,955,472.65 | 100.00% | 6,957,525.19 | 0.80% | 865,997,947.46 |
其中: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 | 1,022,370,670.87 | 100.00% | 8,704,470.49 | 0.85% | 1,013,666,200.38 | 872,955,472.65 | 100.00% | 6,957,525.19 | 0.80% | 865,997,947.46 |
合计 | 1,022,370,670.87 | 100.00% | 8,704,470.49 | 0.85% | 1,013,666,200.38 | 872,955,472.65 | 100.00% | 6,957,525.19 | 0.80% | 865,997,947.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三个月以内) | 782,862,864.61 | 3,914,314.36 | 0.50%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三个月到一年) | 239,507,806.26 | 4,790,156.13 | 2.00% |
合计 | 1,022,370,670.87 | 8,704,470.4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款坏账准备 | 6,957,525.19 | 8,704,470.49 | 6,957,525.19 | 8,704,470.49 | ||
合计 | 6,957,525.19 | 8,704,470.49 | 6,957,525.19 | 8,704,470.49 |
2023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8,704,470.49元,其中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6,957,525.19元,相应的账面余额为872,955,472.65元。不存在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不存在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00,800,811.82 | 500,800,811.82 | 48.99% | 5,418,886.28 | |
第二名 | 107,701,317.39 | 107,701,317.39 | 10.53% | 1,214,561.99 | |
第三名 | 95,719,420.42 | 95,719,420.42 | 9.36% | 478,597.12 | |
第四名 | 91,210,572.89 | 91,210,572.89 | 8.92% | 456,052.86 | |
第五名 | 58,992,116.39 | 58,992,116.39 | 5.77% | 294,960.58 | |
合计 | 854,424,238.91 | 854,424,238.91 | 83.57% | 7,863,058.83 |
6、合同资产
无。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2023年度,本集团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且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故将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及出售兼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100.00% | 5,0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特征类似,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此外,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无。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无。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98,527.00 | |
合计 | 13,098,527.00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无。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无。
(8)其他说明
无。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733,692.13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33,422.00 | 4,660,235.85 |
合计 | 5,367,114.13 | 4,660,235.85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400,466.67 | |
活期存款 | 170,658.41 | |
结构性理财 | 162,567.05 | |
合计 | 1,733,692.13 |
2)重要逾期利息无。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33,692.13 | 100.00% | 1,733,692.13 | |||||||
其中: | ||||||||||
应收利息 | 1,733,692.13 | 100.00% | 1,733,692.13 | |||||||
合计 | 1,733,692.13 | 100.00% | 1,733,692.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利息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利息 | 1,733,692.13 | ||
合计 | 1,733,692.1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该组合。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无。
(2)应收股利
无。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保证金 | 3,373,300.00 | 4,653,282.99 |
应收押金 | 240,555.32 | 343,581.32 |
应收备用金 | 145,868.42 | 20,000.00 |
应收其他 | 413,105.67 | 377,519.03 |
坏账准备 | -539,407.41 | -734,147.49 |
合计 | 3,633,422.00 | 4,660,235.85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97,555.13 | 2,698,119.06 |
1至2年 | 4,150.00 | 862,972.96 |
2至3年 | 822,832.96 | 105,000.00 |
3年以上 | 1,748,291.32 | 1,728,291.32 |
3至5年 | 22,000.00 | 164,991.32 |
5年以上 | 1,726,291.32 | 1,563,300.00 |
合计 | 4,172,829.41 | 5,394,383.3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72,829.41 | 100.00% | 539,407.41 | 12.93% | 3,633,422.00 | 5,394,383.34 | 100.00% | 734,147.49 | 13.61% | 4,660,235.85 |
其中: | ||||||||||
应收保证金 | 3,373,300.00 | 80.84% | 505,995.00 | 15.00% | 2,867,305.00 | 4,653,282.99 | 86.26% | 697,992.45 | 15.00% | 3,955,290.54 |
应收押金 | 240,555.32 | 5.76% | 12,027.77 | 5.00% | 228,527.55 | 343,581.32 | 6.37% | 17,179.07 | 5.00% | 326,402.25 |
应收员工备用金 | 145,868.42 | 3.50% | 729.36 | 0.50% | 145,139.06 | 20,000.00 | 0.37% | 100.00 | 0.50% | 19,900.00 |
应收其他款项 | 413,105.67 | 9.90% | 20,655.28 | 5.00% | 392,450.39 | 377,519.03 | 7.00% | 18,875.97 | 5.00% | 358,643.06 |
合计 | 4,172,829.41 | 100.00% | 539,407.41 | 12.93% | 3,633,422.00 | 5,394,383.34 | 100.00% | 734,147.49 | 13.61% | 4,660,235.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保证金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保证金(一年以内) | 1,235,000.00 | 185,250.00 | 15.00% |
应收保证金(二至三年) | 600,000.00 | 90,000.00 | 15.00% |
应收保证金(五年以上) | 1,538,300.00 | 230,745.00 | 15.00% |
合计 | 3,373,300.00 | 505,995.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保证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备用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其他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押金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押金(一年以内) | 26,414.00 | 1,320.70 | 5.00% |
应收押金(一至二年) | 4,150.00 | 207.50 | 5.00% |
应收押金(三至五年) | 22,000.00 | 1,100.00 | 5.00% |
应收押金(五年以上) | 187,991.32 | 9,399.57 | 5.00% |
合计 | 240,555.32 | 12,027.7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保证金款项”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备用金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备用金(一年以内) | 145,868.42 | 729.36 | 0.50% |
合计 | 145,868.42 | 729.3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保证金款项”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其他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其他款项(一年以内) | 190,272.71 | 9,513.63 | 5.00% |
应收其他款项(二至三年) | 222,832.96 | 11,141.65 | 5.00% |
合计 | 413,105.67 | 20,655.2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保证金款项”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34,147.49 | 734,147.4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96,813.69 | 196,813.69 | ||
本期转回 | 391,553.77 | 391,553.77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39,407.41 | 539,407.4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734,147.49 | 196,813.69 | 391,553.77 | 539,407.41 | ||
合计 | 734,147.49 | 196,813.69 | 391,553.77 | 539,407.41 |
2023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196,813.69元,其中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91,553.77元,相应的账面余额为2,819,109.05元。不存在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本年度无实际核销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1,538,300.00 | 五年以上 | 36.86% | 230,745.00 |
第二名 | 保证金 | 1,000,000.00 | 一年以内 | 23.96% | 150,000.00 |
第三名 | 保证金 | 600,000.00 | 二至三年 | 14.38% | 90,000.00 |
第四名 | 代垫款 | 221,935.96 | 二至三年 | 5.32% | 11,096.8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165,000.00 | 一年以内 | 3.95% | 24,750.00 |
合计 | 3,525,235.96 | 84.47% | 506,591.8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2,836,978.08 | 100.00% | 14,494,415.47 | 99.00% |
1至2年 | 145,815.80 | 1.00% | ||
合计 | 32,836,978.08 | 14,640,231.27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无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预付账款(2022年12月31日:145,815.80元,主要为预付运输费及能源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28,431,691.05元,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86.58%。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48,975,487.45 | 35,432,829.71 | 713,542,657.74 | 1,172,556,064.33 | 19,549,518.92 | 1,153,006,545.41 |
在产品 | 61,689,460.36 | 1,534,487.52 | 60,154,972.84 | 101,165,284.93 | 1,952,164.07 | 99,213,120.86 |
库存商品 | 544,154,174.78 | 18,477,331.82 | 525,676,842.96 | 147,677,023.37 | 4,833,297.42 | 142,843,725.95 |
周转材料 | 4,955,216.75 | 4,955,216.75 | 5,136,198.71 | 5,136,198.71 | ||
发出商品 | 96,163,423.74 | 375,974.12 | 95,787,449.62 | 183,730,848.62 | 15,227,634.25 | 168,503,214.37 |
备品备件 | 11,063,331.64 | 147,254.78 | 10,916,076.86 | 12,973,566.08 | 12,973,566.08 | |
在途物资 | 54,636,704.15 | 3,087,363.81 | 51,549,340.34 | 10,477,048.58 | 10,477,048.58 | |
合计 | 1,521,637,798.87 | 59,055,241.76 | 1,462,582,557.11 | 1,633,716,034.62 | 41,562,614.66 | 1,592,153,419.9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549,518.92 | 35,432,829.71 | 19,549,518.92 | 35,432,829.71 | ||
在产品 | 1,952,164.07 | 1,534,487.52 | 1,952,164.07 | 1,534,487.52 | ||
库存商品 | 4,833,297.42 | 18,477,331.82 | 4,833,297.42 | 18,477,331.82 | ||
发出商品 | 15,227,634.25 | 375,974.12 | 15,227,634.25 | 375,974.12 | ||
备品备件 | 147,254.78 | 147,254.78 | ||||
在途物资 | 3,087,363.81 | 3,087,363.81 | ||||
合计 | 41,562,614.66 | 59,055,241.76 | 41,562,614.66 | 59,055,241.76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为存货的销售价格或已经签订的销售订单的价格,并按照历史经验及数据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出售相关产品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税费。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麦芽产品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8,907,986.98元。2023年度,本集团对已销售的存货所对应的跌价准备进行了转销。2023年度,本集团之子公司广麦公司因生产线完成更新改造,部分备品备件预计无法继续使用,因此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7,254.78元。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存货期末余额未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本期无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
11、持有待售资产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62,882,941.55 | 45,514,799.71 |
预交所得税 | 1,771,619.41 | 169,002.84 |
合计 | 64,654,560.96 | 45,683,802.55 |
14、债权投资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无。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无。
17、长期应收款
无。
18、长期股权投资
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无。
20、投资性房地产
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86,761,907.56 | 955,371,377.51 |
固定资产清理 | 28,050.90 | 1,356,995.54 |
合计 | 1,186,789,958.46 | 956,728,373.0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06,889,498.71 | 1,029,158,991.06 | 6,780,308.97 | 36,938,369.03 | 1,356,992.95 | 11,756,162.48 | 1,992,880,323.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3,269,982.98 | 148,615,565.89 | 731,780.09 | 5,522,889.59 | 226,464.69 | 1,096,182.80 | 309,462,866.04 |
(1)购置 | 1,208,374.30 | 4,941,929.53 | 731,780.09 | 2,253,528.34 | 226,464.69 | 1,096,182.80 | 10,458,259.75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2,061,608.68 | 143,673,636.36 | 3,269,361.25 | 299,004,606.2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5,413.95 | 15,771,747.91 | 274,570.00 | 442,686.30 | 148,520.46 | 17,472,938.62 | |
(1)处置或报废 | 835,413.95 | 12,771,747.91 | 274,570.00 | 442,686.30 | 148,520.46 | 14,472,938.62 | |
(2)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4.期末余额 | 1,059,324,067.74 | 1,162,002,809.04 | 7,237,519.06 | 42,018,572.32 | 1,583,457.64 | 12,703,824.82 | 2,284,870,250.6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9,548,511.66 | 614,484,577.83 | 5,510,892.19 | 28,959,159.88 | 717,664.07 | 8,288,140.06 | 1,037,508,945.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85,947.04 | 41,743,490.90 | 340,254.37 | 2,845,498.69 | 147,082.36 | 916,328.96 | 73,178,602.32 |
(1)计提 | 27,185,947.04 | 41,743,490.90 | 340,254.37 | 2,845,498.69 | 147,082.36 | 916,328.96 | 73,178,602.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6,789.20 | 11,173,154.62 | 247,113.00 | 398,479.72 | 133,668.41 | 12,579,204.95 | |
(1)处置或报废 | 626,789.20 | 11,173,154.62 | 247,113.00 | 398,479.72 | 133,668.41 | 12,579,204.95 | |
4.期末余额 | 406,107,669.50 | 645,054,914.11 | 5,604,033.56 | 31,406,178.85 | 864,746.43 | 9,070,800.61 | 1,098,108,343.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3,216,398.24 | 516,947,894.93 | 1,633,485.50 | 10,612,393.47 | 718,711.21 | 3,633,024.21 | 1,186,761,907.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7,340,987.05 | 414,674,413.23 | 1,269,416.78 | 7,979,209.15 | 639,328.88 | 3,468,022.42 | 955,371,377.51 |
2023年度,本集团将收到的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设备投入专项奖励金3,000,000.00元(2022年度:
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扶持补贴1,628,600.00元及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200,000.00元)直接冲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023年度,本集团因政府补助冲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而相应减少的折旧费用为685,029.84元(2022年度:
437,587.62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的折旧费分别为611,469.72元、33,272.16元及40,287.96元(2022年度:384,171.48元、33,272.16元及20,143.98元)。2023年度,本集团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299,004,606.29元(2022年度:304,619,561.06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抵押固定资产和无暂时闲置固定资产(2022年12月31日:无)。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广麦四期扩建项目)。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28,050.90 | 1,356,995.54 |
合计 | 28,050.90 | 1,356,995.54 |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274,194.80 | 205,572,003.89 |
合计 | 44,274,194.80 | 205,572,003.8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昌麦公司1号、2号制麦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23,907,275.81 | 23,907,275.81 | ||||
昌麦公司钢结构仓库建设项目 | 5,762,679.37 | 5,762,679.37 | 140,070.19 | 140,070.19 | ||
广麦公司C线兑料项目 | 2,149,056.22 | 2,149,056.22 | ||||
秦麦公司1号制麦线制冷站改造 | 2,015,221.83 | 2,015,221.83 | 232,242.50 | 232,242.50 | ||
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 | 506,374.42 | 506,374.42 | 195,748,277.88 | 195,748,277.88 | ||
广麦公司新增散装放车口项目 | 1,009,550.38 | 1,009,550.38 | ||||
广麦公司3号制麦线制冷站更新改造项目 | 1,001,803.97 | 1,001,803.97 | ||||
广麦公司1号制麦线发芽箱排风异味净化处理工程 | 1,173,011.99 | 1,173,011.99 | ||||
其他 | 7,922,232.80 | 7,922,232.80 | 8,278,401.33 | 8,278,401.33 | ||
合计 | 44,274,194.80 | 44,274,194.80 | 205,572,003.89 | 205,572,003.8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昌麦公司1号、2号制麦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 39,913,900.00 | 23,907,275.81 | 23,907,275.81 | 59.90% | 59.90% | 自筹 | ||||||
昌麦公司钢结构仓库建设项目 | 9,867,802.65 | 140,070.19 | 5,622,609.18 | 5,762,679.37 | 58.40% | 58.40% | 自筹 | |||||
广麦公司C线兑料项目 | 46,507,000.00 | 2,149,056.22 | 2,149,056.22 | 4.62% | 4.62% | 自筹 | ||||||
秦麦公司1号制麦线制冷站改造 | 3,020,945.93 | 232,242.50 | 1,782,979.33 | 2,015,221.83 | 66.71% | 66.71% | 自筹 | |||||
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 | 306,851,700.88 | 195,748,277.88 | 72,790,281.49 | 268,032,184.95 | 506,374.42 | 87.51% | 99.81% | 908,484.83 | 44,437.49 | 4.25% | 借款、自筹 及募投资金 | |
广麦公司新增散装放车口项目 | 1,847,919.36 | 1,009,550.38 | 1,009,550.38 | 54.63% | 54.63% | 自筹 | ||||||
广麦公司3号制麦线制冷站更新改造项目 | 5,950,100.00 | 1,001,803.97 | 1,001,803.97 | 16.84% | 16.84% | 自筹 | ||||||
广麦公司1号制麦线发芽箱排风异味净化处理工程 | 1,638,600.00 | 1,173,011.99 | 213,285.41 | 1,386,297.4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其他 | 67,993,658.84 | 8,278,401.33 | 29,468,487.52 | 29,586,123.94 | 238,532.11 | 7,922,232.80 | 55.52% | 55.52% | 自筹 | |||
合计 | 483,591,627.66 | 205,572,003.89 | 137,945,329.31 | 299,004,606.29 | 238,532.11 | 44,274,194.80 | 908,484.83 | 44,437.49 | 4.25%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工程物资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204,194.91 | 25,204,194.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058.45 | 88,058.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0,410.73 | 280,410.73 |
4.期末余额 | 25,011,842.63 | 25,011,842.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697,961.16 | 14,697,961.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72,230.78 | 9,872,230.78 |
(1)计提 | 9,872,230.78 | 9,872,230.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9,043.21 | 229,043.21 |
(1)处置 | 229,043.21 | 229,043.21 |
4.期末余额 | 24,341,148.73 | 24,341,148.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0,693.90 | 670,693.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506,233.75 | 10,506,233.7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281,968.66 | 5,596,148.43 | 22,641.50 | 80,900,758.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706.57 | 143,706.57 | ||||
(1)购置 | 143,706.57 | 143,706.5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5,281,968.66 | 5,739,855.00 | 22,641.50 | 81,044,465.1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723,839.06 | 3,628,578.78 | 8,490.57 | 32,360,908.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99,377.70 | 1,065,606.48 | 2,264.16 | 3,167,248.34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0,823,216.76 | 4,694,185.26 | 10,754.73 | 35,528,156.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458,751.90 | 1,045,669.74 | 11,886.77 | 45,516,308.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558,129.60 | 1,967,569.65 | 14,150.93 | 48,539,850.1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无。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使用权资产改良 | 3,311,771.49 | 1,589,650.20 | 1,722,121.29 | ||
排污费 | 2,164,373.57 | 1,048,080.35 | 1,116,293.22 | ||
其他 | 1,715,233.44 | 2,121,557.15 | 992,423.21 | 2,844,367.38 | |
合计 | 7,191,378.50 | 2,121,557.15 | 3,630,153.76 | 5,682,781.89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3,468,883.00 | 867,220.75 | 10,981,685.89 | 2,745,421.47 |
租赁负债 | 670,693.90 | 100,604.09 | 10,506,233.75 | 1,579,604.17 |
合计 | 4,139,576.90 | 967,824.84 | 21,487,919.64 | 4,325,025.6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670,693.90 | 100,604.09 | 10,506,233.75 | 1,579,604.1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 3,468,883.00 | 867,220.75 | 10,981,685.89 | 2,745,421.47 |
固定资产折旧 | 1,606,303.76 | 401,575.94 | 1,949,740.48 | 487,435.12 |
合计 | 5,745,880.66 | 1,369,400.78 | 23,437,660.12 | 4,812,460.7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7,824.84 | 4,325,025.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7,824.84 | 401,575.94 | 4,325,025.64 | 487,435.1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3,968,179.41 | 31,514,450.42 |
可抵扣亏损 | 124,787,263.26 | 166,143,009.54 |
合计 | 158,755,442.67 | 197,657,459.9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37,221,254.31 | ||
2024年 | 38,135,720.53 | 53,115,768.27 | |
2025年 | 22,682,065.34 | 22,682,065.35 | |
2026年 | 17,472,312.59 | 17,472,312.59 | |
2027年 | 46,497,164.80 | 35,651,609.02 | |
合计 | 124,787,263.26 | 166,143,009.54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保函保证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643,140.00 | 643,140.00 | 588,607.12 | 588,607.12 | ||
合计 | 643,140.00 | 643,140.00 | 1,588,607.12 | 1,588,607.12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9,032,595.00 | 49,032,595.00 | 保证金 | 保证金 | 16,558,696.33 | 16,558,696.33 | 保证金 | 保证金 |
合计 | 49,032,595.00 | 49,032,595.00 | 16,558,696.33 | 16,558,696.33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包括质押给银行作为44,668,800.00元短期借款担保的定期存款45,000,000.00元,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3,032,595.00元,以及本集团存入的一年内到期的保函业务保证金1,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包括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13,908,696.33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秦麦公司因与秦皇岛阳旭贸易有限公司的未决诉讼被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的2,650,000.00元)。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4,668,800.00 | |
信用借款 | 7,278,419.63 | 573,806,487.42 |
贴现票据 | 166,830,909.21 | |
合计 | 218,778,128.84 | 573,806,487.4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均为人民币借款,金额为218,778,128.84元(2022年12月31日:美元借款535,338,035.15元、人民币借款38,468,452.27元);
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质押借款44,668,8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系由45,000,000.00元的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取得的短期借款 ;
本集团与若干银行签订了信用证贸易融资协议。于2023年12月31日,在该贸易融资安排下,若干银行在本集团的授权下向供应商直接支付货款形成贸易融资余额为7,278,419.63元(2022年12月31日:573,806,487.42元),并相应作为本集团的短期借款;
于2023年12月31日,由集团内公司间出具银行承兑汇票后贴现而取得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66,830,909.21元(2022年12月31日:无);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短期借款,利率区间为1.10%至1.92%(2022年12月31日:1.74%至
5.33%)。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远期外汇合约 | 991,201.56 | 1,732,972.58 |
合计 | 991,201.56 | 1,732,972.58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工具为本集团未结算的美元远期外汇合约,其名义金额为美元74,82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美元149,430,000.00元),将在结算日以约定的执行汇率及名义金额以相应的美元货币买入/卖出人民币,并将分别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满(2022年12月31日:于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满)。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958,623.58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390,171.12 | 37,929,544.59 |
合计 | 59,348,794.70 | 37,929,544.59 |
本期末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643,653,296.14 | 297,838,606.11 |
合计 | 643,653,296.14 | 297,838,606.1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账款 | 48,907.90 | 未达到付款条件(未到质保期) |
合计 | 48,907.90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一年以上账龄的应付账款为48,907.90元,占整体0.01%(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02,024,064.91 | 115,239,949.53 |
合计 | 102,024,064.91 | 115,239,949.53 |
(1)应付利息
无。
(2)应付股利
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337,472.00 | 345,623.00 |
应付工程款 | 62,323,118.37 | 73,874,360.26 |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 30,947,498.16 | 31,863,470.48 |
党建工作经费 | 2,252,840.16 | 2,138,251.65 |
其他 | 6,163,136.22 | 7,018,244.14 |
合计 | 102,024,064.91 | 115,239,949.5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和应付工程款 | 31,610,306.87 | 因为业务尚在持续中,该等款项尚未结清。 |
合计 | 31,610,306.87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无。
38、预收款项
无。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7,625,446.94 | 30,046,922.80 |
合计 | 37,625,446.94 | 30,046,922.8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预收货款 | 339,957.38 | 2022年预收的货款,2023年未继续发货,对方尚未发出退款要求。 |
合计 | 339,957.38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货款 | 7,578,524.14 | 客户预付货款增加。 |
合计 | 7,578,524.14 | ——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0,737,957.01 | 165,719,138.13 | 164,508,087.53 | 71,949,007.6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177,339.29 | 22,047,448.30 | 129,890.99 | |
三、辞退福利 | 696,520.19 | 696,520.19 | ||
合计 | 70,737,957.01 | 188,592,997.61 | 187,252,056.02 | 72,078,898.6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1,912,678.23 | 134,903,254.22 | 133,211,654.18 | 63,604,278.27 |
2、职工福利费 | 8,232,034.44 | 7,580,810.91 | 8,206,537.29 | 7,606,308.06 |
3、社会保险费 | 8,428,329.43 | 8,428,329.4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845,659.24 | 7,845,659.24 | ||
工伤保险费 | 582,670.19 | 582,670.19 | ||
生育保险费 | ||||
4、住房公积金 | 107,192.14 | 12,068,197.20 | 11,981,842.34 | 193,547.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86,052.20 | 2,738,546.37 | 2,679,724.29 | 544,874.28 |
合计 | 70,737,957.01 | 165,719,138.13 | 164,508,087.53 | 71,949,007.6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423,373.47 | 15,423,373.47 | ||
2、失业保险费 | 688,423.13 | 688,423.1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6,065,542.69 | 5,935,651.70 | 129,890.99 | |
合计 | 22,177,339.29 | 22,047,448.30 | 129,890.99 |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36,542.92 | 755,701.62 |
企业所得税 | 724,537.27 | 682,464.19 |
个人所得税 | 1,561,792.95 | 1,859,630.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3,839.65 | 202,945.91 |
房产税 | 2,168,079.02 | 1,909,970.39 |
土地使用税 | 482,746.22 | 445,907.50 |
教育费附加 | 100,217.00 | 127,106.19 |
其他 | 538,349.25 | 956,965.56 |
合计 | 7,746,104.28 | 6,940,691.37 |
42、持有待售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90,999.61 | 10,020,472.84 |
合计 | 690,999.61 | 10,020,472.84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7,533,149.26 | |
未决诉讼 | 1,631,866.62 | |
待转销项税项 | 421,846.12 | 1,084,658.91 |
合计 | 421,846.12 | 10,249,674.79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与部分客户签订不可撤销的麦芽销售合同,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履行该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
的成本超过预期的经济利益而产生预计亏损。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就可能产生预计亏损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计提了相关存货跌价准备,且预计亏损未超过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无需确认预计负债(2022年度12月31日:本集团已就尚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计提了相关存货跌价准备,并按预计亏损超过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确认预计负债7,533,149.26元,并计入营业成本)。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1,541,227.09 | |
合计 | 31,541,227.09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长期借款(2022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31,541,227.09元由本集团之子公司广麦公司提供担保,该笔借款期限5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0.60%,每季度末确定一次)。保证借款已于2023年1月提前还款。
46、应付债券
无。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86,006.33 | 768,033.68 |
合计 | 86,006.33 | 768,033.68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纳入租赁负债,但将导致未来潜在现金流出的事项为: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为63,105.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为一年内支付,无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2022年12月31日:无)。
48、长期应付款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
50、预计负债
无。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政府补助-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设备投入专项奖励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收到的年产13万吨中高档啤酒麦芽项目设备投入专项奖励金3,000,000.00元直接冲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023年度无相应减少的折旧费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01,730,834.00 | 501,730,834.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11,370,812.66 | 1,811,370,812.66 | ||
其他资本公积 | 807,840.00 | 807,840.00 | ||
合计 | 1,812,178,652.66 | 1,812,178,652.66 |
56、库存股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0,335.17 | 245,089.33 | 245,089.33 | 104,754.16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0,335.17 | 245,089.33 | 245,089.33 | 104,754.1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0,335.17 | 245,089.33 | 245,089.33 | 104,754.16 |
58、专项储备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437,958.82 | 16,542,321.69 | 23,980,280.51 | |
合计 | 7,437,958.82 | 16,542,321.69 | 23,980,280.5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3年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542,321.69元(2022年度:按净利润的10%提取,共624,715.51元)。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本公司2023年度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022年度:无)。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08,446,970.62 | 753,045,598.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3,565,679.83 | 156,026,087.4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542,321.69 | 624,715.5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103,850.04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35,366,478.72 | 908,446,970.62 |
未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根据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5
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501,730,834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52,681,737.57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2023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501,730,834股计算,共计30,103,850.04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3,945,856,953.21 | 3,564,061,357.66 |
其他业务 | 249,426,976.56 | 255,497,029.84 | 246,076,667.45 | 240,288,934.18 |
合计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4,191,933,620.66 | 3,804,350,291.8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其中: | ||||
销售麦芽产品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销售副产品 | 150,530,757.55 | 150,093,110.32 | 150,530,757.55 | 150,093,110.32 |
销售原材料 | 74,014,903.58 | 82,191,871.43 | 74,014,903.58 | 82,191,871.43 |
提供出口海运服务 | 24,641,074.44 | 23,132,750.49 | 24,641,074.44 | 23,132,750.49 |
销售其他 | 240,240.99 | 79,297.60 | 240,240.99 | 79,297.6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其中: | ||||
东北区 | 111,731,473.76 | 105,654,080.36 | 111,731,473.76 | 105,654,080.36 |
华北区 | 401,411,184.81 | 371,399,471.62 | 401,411,184.81 | 371,399,471.62 |
华东区 | 1,196,481,950.03 | 1,099,082,785.69 | 1,196,481,950.03 | 1,099,082,785.69 |
华南区 | 1,098,846,927.87 | 1,060,692,685.69 | 1,098,846,927.87 | 1,060,692,685.69 |
华中区 | 209,740,035.39 | 205,923,212.10 | 209,740,035.39 | 205,923,212.10 |
西北区 | 53,781,142.30 | 50,857,013.18 | 53,781,142.30 | 50,857,013.18 |
西南区 | 302,649,617.43 | 292,373,633.67 | 302,649,617.43 | 292,373,633.67 |
境外地区 | 1,465,573,536.50 | 1,245,901,574.72 | 1,465,573,536.50 | 1,245,901,574.7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其中: | ||||
主营业务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4,590,788,891.53 | 4,176,387,427.19 |
其他业务 | 249,426,976.56 | 255,497,029.84 | 249,426,976.56 | 255,497,029.84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24,785,902.12 | 232,364,279.35 | 224,785,902.12 | 232,364,279.35 |
在某一期间确认 | 24,641,074.44 | 23,132,750.49 | 24,641,074.44 | 23,132,750.49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其中: | ||||
直销 | 4,696,849,768.15 | 4,309,084,272.01 | 4,696,849,768.15 | 4,309,084,272.01 |
经销 | 143,366,099.94 | 122,800,185.02 | 143,366,099.94 | 122,800,185.02 |
合计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4,840,215,868.09 | 4,431,884,457.0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51,092,825.58元,其中,1,710,361,170.89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40,731,654.69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22,837.73 | 4,768,711.05 |
教育费附加 | 2,342,545.31 | 2,163,719.92 |
房产税 | 7,484,213.34 | 5,534,939.16 |
土地使用税 | 1,398,563.31 | 1,325,264.76 |
印花税 | 2,169,768.32 | 3,482,426.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98,396.21 | 1,302,495.59 |
其他 | 735,779.05 | 825,170.38 |
合计 | 20,652,103.27 | 19,402,727.49 |
其他说明:
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节之“六、税项”。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78,743,022.03 | 82,809,571.56 |
折旧与摊销 | 7,740,445.83 | 7,618,885.02 |
消防安保费 | 2,645,351.95 | 2,438,432.47 |
咨询服务费 | 4,747,124.29 | 4,967,792.30 |
业务招待费 | 2,315,512.36 | 1,693,568.02 |
环境保护费 | 1,052,637.13 | 1,657,432.57 |
水电费 | 2,111,298.80 | 2,165,118.34 |
办公费 | 1,368,614.04 | 1,081,730.57 |
保险费 | 1,775,057.16 | 951,770.64 |
差旅费 | 1,617,441.18 | 630,982.50 |
维修费 | 609,134.90 | 402,230.91 |
其他 | 6,294,901.44 | 5,021,199.23 |
合计 | 111,020,541.11 | 111,438,714.13 |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8,281,649.11 | 7,119,748.71 |
业务招待费 | 1,257,310.56 | 818,004.00 |
保险费 | 1,346,440.33 | 981,758.34 |
办公费 | 432,790.71 | 355,790.38 |
差旅费 | 409,259.41 | 101,993.24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20,400.87 | 24,644.77 |
其他费用 | 454,893.55 | 356,092.46 |
合计 | 12,202,744.54 | 9,758,031.90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14,405,867.31 | 13,608,416.52 |
折旧与摊销 | 1,346,843.55 | 1,220,769.74 |
耗用的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 921,468.31 | 920,819.64 |
其他 | 1,063,560.05 | 974,752.54 |
合计 | 17,737,739.22 | 16,724,758.44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支出 | 43,170,112.46 | 23,572,472.26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61,710.29 | 586,259.42 |
减:资本化利息 | -44,437.49 | -3,015,596.83 |
减:利息收入 | -17,391,979.01 | -4,487,070.08 |
汇兑损益 | 20,262,675.63 | 53,313,649.98 |
其他 | 3,100,025.13 | 2,004,775.21 |
合计 | 49,158,107.01 | 71,974,489.96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
宝应县安宜镇专项奖励金 | 6,600,000.00 | |
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补助 | 1,158,400.00 | |
出口奖励补贴 | 9,067,838.35 | 1,113,315.00 |
上市补贴 | 8,000,000.00 | |
工业企业稳生产补贴 | 1,200,000.00 | |
产值奖励 | 800,000.00 | |
稳岗补贴 | 138,160.20 | 651,674.30 |
进口贴息资金 | 489,954.00 | |
工业和信息化局两化融合贯标评定奖励 | 300,000.00 | |
科技项目奖励补助 | 229,400.00 | |
农业产业领军企业补助 | 200,000.00 | |
节水型企业奖补助 | 150,000.00 |
工业企业成长奖励 | 100,000.00 | |
其他政府补助 | 169,898.24 | 604,061.76 |
合计 | 20,545,250.79 | 10,427,451.06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无。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550.68 | |
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远期外汇合同 | 3,457,484.44 | 12,442,392.49 |
合计 | 3,521,035.12 | 12,442,392.49 |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306,510.58 | -203,116.11 |
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 | 1,068,978.08 | 633,167.21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 | 16,854,684.48 | 22,214,898.54 |
合计 | 17,617,151.98 | 22,644,949.64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部分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贴现并已终止确认,2023年度计入投资收益的贴现损失为306,510.58元(2022年度:203,116.11元)。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46,945.30 | -2,037,837.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4,740.08 | -225,811.65 |
合计 | -1,552,205.22 | -2,263,649.49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9,055,241.76 | -41,562,614.66 |
合计 | -59,055,241.76 | -41,562,614.66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6,923.26 | |
使用权自查中止确认 | -18,176.67 | |
合计 | 18,746.59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70,768.01 | 14,980.36 | 70,768.01 |
违约金收入 | 254,857.63 | 115,440.58 | 254,857.63 |
其他 | 112,457.19 | 92,643.49 | 112,457.19 |
合计 | 438,082.83 | 223,064.43 | 438,082.83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50,000.00 | |
未决诉讼 | -1,331,866.62 | 1,631,866.62 | -1,331,866.6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971,377.38 | 1,287,372.42 | 1,971,377.38 |
罚没支出 | 2,699.89 | 83,336.26 | 2,699.89 |
其他 | 25,140.00 | 72,000.00 | 25,140.00 |
合计 | 717,350.65 | 3,074,575.30 | 717,350.65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秦麦公司与秦皇岛阳旭贸易有限公司的煤炭采购合同纠纷,于2021年12月23日,秦皇岛阳旭贸易有限公司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2年度,本集团根据对诉讼结果的最佳估计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金额为1,631,866.62元。秦麦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2023年2月20日,根据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秦麦公司应赔偿秦皇岛阳旭贸易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00.00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3月付讫。于2023年度,本集团根据对终审判决结果冲回无需支付的预计负债,金额为1,331,866.62元。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895,824.94 | 1,186,704.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5,859.18 | -91,166.70 |
合计 | 4,809,965.76 | 1,095,537.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8,375,645.5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4,593,911.4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06,475.1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9,318.2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45,760,049.8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3,691.3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45,011.9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543,299.98 |
非应税成本的影响 | 906,193,484.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893,591.47 |
转出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2,711,388.95 |
所得税费用 | 4,809,965.7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非应纳税额收入和非应纳税成本为销售加工大麦产品所对应的收入和成本。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本节之“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押金和保证金 | 6,376,005.06 | 14,839,935.27 |
政府补助 | 23,545,250.79 | 12,056,051.06 |
利息收入 | 14,923,103.93 | 4,487,070.08 |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876,101.33 | |
收回法院冻结资金 | 2,650,000.00 | |
其他 | 367,314.82 | 4,531,701.51 |
合计 | 58,737,775.93 | 35,914,757.92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仓储费 | 24,025,731.84 | 24,783,055.81 |
支付押金和保证金 | 4,887,839.86 | 11,783,334.86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3,908,696.33 | |
法院冻结资金 | 2,650,000.00 | |
业务招待费 | 3,572,822.92 | 2,511,572.02 |
消防安保费 | 2,645,351.95 | 2,438,432.47 |
咨询服务费 | 4,747,124.29 | 3,473,830.05 |
水电费 | 2,617,901.43 | 2,712,562.60 |
办公费 | 2,134,226.49 | 1,710,078.50 |
保险费 | 3,121,497.49 | 1,933,528.98 |
银行手续费 | 3,100,025.13 | 2,004,775.21 |
其他 | 15,626,458.78 | 13,959,061.54 |
合计 | 66,478,980.18 | 83,868,928.37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结构性存款 | 365,500,000.00 | 248,000,000.00 |
合计 | 365,500,000.00 | 248,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457,500,000.00 | 248,000,000.00 |
合计 | 457,500,000.00 | 248,000,0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207,400,000.00 | |
合计 | 207,4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入质押保证金 | 45,000,000.00 | |
贴现票据到期还款 | 40,000,000.00 | |
偿还租赁负债 | 10,128,078.47 | 10,099,388.36 |
支付上市发行费用 | 9,712,210.46 | |
合计 | 95,128,078.47 | 19,811,598.8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023年度,本集团支付的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10,359,973.99元(2022年度:10,431,194.10元),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度金额为231,895.52元(2022年度:331,805.74元)。除计入筹资活动的偿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以外,其余现金流出均计入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银行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605,347,714.51 | 1,809,482,194.23 | 2,466,768,792.23 | 4,662,820,572.13 | 218,778,128.84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10,788,506.52 | 116,577.89 | 10,128,078.47 | 777,005.94 |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30,103,850.04 | 30,103,850.04 | ||||
合计 | 616,136,221.03 | 1,809,482,194.23 | 2,496,989,220.16 | 4,703,052,500.64 | 219,555,134.78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无。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贸易融资借款支付的存货采购款(i) | 2,423,598,679.77 | 2,457,473,235.99 |
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长期资产采购款(ii) | 7,350,000.00 | |
期初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于本期终止确认 | -2,300,000.00 | |
合计 | 2,430,948,679.77 | 2,455,173,235.99 |
(i)本集团与若干银行签订了贸易融资协议。2023年度,在该贸易融资安排下,若干银行在本集团的授权下向供应商直接支付货款合计2,423,598,679.77元(2022年度:2,457,473,235.99元),并相应作为本集团的短期借款。由于该等交易并未涉及现金的流入流出,本集团未在现金流量表中进行列报。2023年度,本集团偿还上述贸易融资借款合计2,990,126,747.56元(2022年度:2,355,765,079.84元)。
(ii)2023年度,本集团以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以支付的长期资产采购款金额为7,350,000.00元,由于该等交易并未涉及现金的流入流出,本集团未在现金流量表中进行列报。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3,565,679.83 | 156,026,087.4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9,055,241.76 | 41,562,614.66 |
信用减值损失 | 1,552,205.22 | 2,263,649.4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3,157,204.15 | 62,442,354.5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872,230.78 | 9,601,430.12 |
无形资产摊销 | 3,167,248.34 | 3,141,719.7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30,153.76 | 3,213,988.3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6,393.4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00,609.37 | 1,272,392.0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21,035.12 | -12,442,392.4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654,637.46 | 34,273,855.3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617,151.98 | -633,167.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5,859.18 | -91,166.7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515,621.09 | -544,020,646.6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6,985,573.84 | -216,422,324.2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2,335,646.04 | 66,634,175.83 |
其他 | 2,426,598,679.77 | 2,457,001,83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4,801,930.86 | 2,063,824,406.2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3,080,294.22 | 633,583,172.1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33,583,172.14 | 161,217,698.2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502,877.92 | 472,365,473.9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3,080,294.22 | 633,583,172.14 |
其中:库存现金 | 5,834.06 | 41,167.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3,074,460.16 | 633,542,004.28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3,080,294.22 | 633,583,172.1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9,930,345.00 | 16,558,696.33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募集资金 | 51,116,047.25 | 439,968,286.66 | 可用于支付募集项目 |
合计 | 51,116,047.25 | 439,968,286.66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49,032,595.00 | 16,558,696.33 | 支付用途受限制 |
应收利息 | 897,750.00 | 无法作为现金支付 | |
合计 | 49,930,345.00 | 16,558,696.33 |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不涉及。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0,044,129.62 | ||
其中:美元 | 1,301,858.29 | 7.0684 | 9,202,079.44 |
欧元 | |||
港币 | 929,202.37 | 0.9062 | 842,050.18 |
应收账款 | 279,932,388.65 | ||
其中:美元 | 39,603,255.24 | 7.0684 | 279,932,388.65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590,635,585.39 | ||
其中:美元 | 83,559,790.83 | 7.0684 | 590,635,585.39 |
其他说明:
上述外币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是指除人民币之外的所有货币。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子公司农发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注册地为香港,农发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为63,105.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为一年内支付,无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2022年12月31日:无)。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无。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化支出 | 17,737,739.22 | 16,724,758.44 |
合计 | 17,737,739.22 | 16,724,758.4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7,737,739.22 | 16,724,758.44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无。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不涉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麦 公司 | 120,000,000.00 | 广东 广州 |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创业路2号 |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酒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饲料生产等 | 100.00% | 设立 | |
宁麦 公司 | 10,000,000.00 | 浙江 宁波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凤洋一路18号 | 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等 | 100.00% | 设立 | |
秦麦 公司 | 305,325,524.64 | 河北 秦皇岛 |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江苏北路1号 |
麦芽的生产与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收购、储藏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等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昌麦 公司 | 182,806,412.34 | 山东 潍坊 | 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政府驻地 | 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酒制品生产;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等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宝麦 公司 | 270,000,000.00 | 江苏 宝应 | 宝应县宝源路188号 | 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酒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销售等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农发 公司 | 35,525,000.00 | 香港 | 香港干诺道中148号粤海投资大厦二十九楼 | 进出口;贸易;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咨询管理服务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涉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涉及。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涉及。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涉及。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涉及。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涉及。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不涉及。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不涉及。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涉及。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涉及。
6、其他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0,545,250.79 | 10,427,451.06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
(1)市场风险
(a)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和美元结算。本集团之子公司农发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为记账本位币为港元持有的美元金融资产,因中国香港采用的是联系汇率制度,港元与美元汇率挂钩,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除此以外本集团其他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外币借款,本集团通过签署名义金额为74,820,000.00美元的远期外汇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美元项目 | 美元项目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82,460.38 | 13,566,807.64 |
应收账款 | 279,932,388.65 | 342,726,033.61 |
其他应收款 | 49,329,164.81 | |
衍生金融资产 | 4,448,686.00 | 13,590,103.81 |
小计 | 287,363,535.03 | 419,212,109.87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600,597,229.60 | 628,532,581.05 |
其他应付款 | 49,329,164.81 | |
衍生金融负债 | 991,201.56 | 1,732,972.58 |
小计 | 601,588,431.16 | 679,594,718.43 |
于2023年12月31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分别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3,814,188.33元(2022年12月31日:约24,066,918.35元)。
(b)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借款均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218,778,128.84元,不存在浮动利率借款合同(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计价挂钩LPR的浮动利率合同31,500,000.00元和美元计价挂钩LIBOR的浮动利率合同535,338,035.15元)。
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LPR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本集团的净利润无影响(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净利润118,125.00元);如果以浮动利率LIBOR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本集团的净利润无影响(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净利润2,007,517.63元)。
(2)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无资产负债表表外的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2022年12月31日:无)。
(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
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19,678,419.63 | - | 219,678,419.63 | |
衍生金融负债 | 991,201.56 | - | 991,201.56 | |
应付票据 | 59,348,794.70 | - | 59,348,794.70 | |
应付账款 | 643,653,296.14 | - | 643,653,296.14 | |
其他应付款 | 102,024,064.91 | - | 102,024,064.91 | |
租赁负债 | 737,115.29 | 61,426.27 | - | 798,541.56 |
合计 | 1,026,432,892.23 | 61,426.27 | - | 1,026,494,318.50 |
2022年12月31日 | ||||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合计 |
短期借款 | 581,522,037.07 | 581,522,037.07 | ||
衍生金融负债 | 1,732,972.58 | 1,732,972.58 | ||
应付票据 | 37,929,544.59 | 37,929,544.59 | ||
应付账款 | 297,838,606.11 | 297,838,606.11 | ||
其他应付款 | 111,049,643.20 | 111,049,643.20 | ||
租赁负债 | 10,059,283.83 | 713,056.80 | 59,421.40 | 10,831,762.03 |
长期借款 | 1,390,477.09 | 11,610,378.35 | 22,247,297.70 | 35,248,153.14 |
其他流动负债 | 1,631,866.62 | 1,631,866.62 | ||
合计 | 1,043,154,431.09 | 12,323,435.15 | 22,306,719.10 | 1,077,784,585.34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2022年12月31日:无)。
2、套期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转让 | 银行承兑汇票 | 7,350,000.00 | 已终止确认 | 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其他方 |
合计 | 7,350,000.00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转让 | 7,350,000.00 | |
合计 | 7,350,000.00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92,063,550.68 | 92,063,550.68 | ||
远期外汇合约 | 4,448,686.00 | 4,448,686.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991,201.56 | 991,201.56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
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收益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票据贴息率、结构性存款预期收益率、远期汇率。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本集团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于2023年度,本集团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间的转换(2022年度: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涉及。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租赁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9、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 | 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等 | 6,000,000,000.00 | 51.52% | 51.5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粤海集团90%股权,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广东省财政厅持有粤海集团10%股权,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不涉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广东粤海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粤海投资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粤海酒店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宝应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宝应悦宝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深圳粤海酒店企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粤海中粤(秦皇岛)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采购存货 | 3,680.00 | 95,000,000.00 | 否 | 86,491,655.60 |
广东粤海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系统信息服务 | 318,369.81 | 2,100,000.00 | 否 | 491,182.07 |
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 接受酒店住宿服务 | 5,072.95 | 203,400.00 | 否 | |
深圳粤海酒店企业有限公司 | 接受酒店住宿服务 | 1,886.80 | 203,400.00 | 否 | |
粤海酒店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 接受酒店住宿服务 | 1,698.12 | 203,400.00 | 否 |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接受委托加工服务 | 否 | 1,920,978.75 | ||
宝应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采购用水 | 134,793.01 | 230,500.00 | 否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214,285.71 |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 2,331,319.35 |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服务 | 357,288.8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因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已启动关停工作,于2022年3月24日,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与宝麦公司签署转让协议,约定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将全部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及备品备件,以202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账面价值,即人民币86,491,655.60元转让给宝麦公司。于2023年度,宝麦公司取得该转让合同下价值共计3,680.00元的备品备件,截至期末该合同所涉资产已全部移交宝麦公司。
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按照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的3%的固定比例
收取管理咨询服务费。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涉及。
(3)关联租赁情况
不涉及。
(4)关联担保情况
不涉及。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3,401,464.05 | 1,334,11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0,079,428.58 | 11,547,776.00 |
(8)其他关联交易
1)自2021年4月16日起,粤海集团将其持有的10项商标无偿授权给本公司使用。2)农发公司的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48号粤海投资大厦29楼由粤海投资有限公司无偿提供。3)2023年度,本集团代粤海中粤(秦皇岛)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发放其员工工资及奖金208,804.00元(2022年度:
无),上述代垫款本集团已于当年收回。4)于2023年度,粤海中粤(秦皇岛)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代本集团发放员工工资及奖金105,772.75元(2022年度:
无),代垫款本集团均于当年偿还。5)于2023年度,本集团因接受自来水开户服务向宝应悦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49,109.12元(2022年度: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无。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3,435.20 |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粤海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337,472.00 | 345,623.00 |
应付职工薪酬 | 关键管理人员 | 5,038,432.52 | 6,099,928.50 |
7、关联方承诺
不涉及。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不涉及。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26,294,547.85 | 66,912,448.43 |
2、或有事项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0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05 |
利润分配方案 |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1,730,8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52,681,737.5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6,270,302.8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为健全职工退休和养老的福利保障制度,根据地方相关规定,公司实行年金计划,年金计划主要内容为资金筹集与分配、帐户管理、权益归属、基金管理、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组织管理和监督等。
2023年企业年金计划无重要变化。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本集团业务单一且主要业务均在中国进行,公司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中亦未按产品或客户以分部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及评价经营成果。本集团认为目前经营的所有业务之经营特征相似,故除本财务报表中已有的信息披露外,无须披露其他分部资料。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本集团位于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产总额列示如下:
对外交易收入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中国境内 | 3,374,642,331.59 | 2,956,682,557.89 |
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 | 1,465,573,536.50 | 1,235,251,062.77 |
合计 | 4,840,215,868.09 | 4,191,933,620.66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中国境内 | 1,283,577,077.46 | 1,230,126,446.49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9,313,444.43 | 217,071,208.04 |
合计 | 219,313,444.43 | 217,071,208.0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9,313,444.43 | 100.00% | 1,209,264.09 | 0.55% | 218,104,180.34 | 217,071,208.04 | 100.00% | 1,539,584.79 | 0.71% | 215,531,623.25 |
其中: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 60,526,779.73 | 27.60% | 60,526,779.73 | 25,916,533.39 | 11.94% | 25,916,533.39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其他客户账龄组合 | 158,786,664.70 | 72.40% | 1,209,264.09 | 0.76% | 157,577,400.61 | 191,154,674.65 | 88.06% | 1,539,584.79 | 0.81% | 189,615,089.86 |
合计 | 219,313,444.43 | 100.00% | 1,209,264.09 | 0.55% | 218,104,180.34 | 217,071,208.04 | 100.00% | 1,539,584.79 | 0.71% | 215,531,623.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三个月以内) | 60,526,779.73 | ||
合计 | 60,526,779.7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其他客户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三个月以内) | 131,097,946.86 | 655,489.73 | 0.50%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三个月到一年) | 27,688,717.84 | 553,774.36 | 2.00% |
合计 | 158,786,664.70 | 1,209,264.0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坏账准备 | 1,539,584.79 | 1,209,264.09 | 1,539,584.79 | 1,209,264.09 | ||
合计 | 1,539,584.79 | 1,209,264.09 | 1,539,584.79 | 1,209,264.09 |
2023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209,264.09元,其中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539,584.79元,相应的账面余额为217,071,208.04元。不存在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年度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6,250,796.59 | 106,250,796.59 | 48.45% | 946,584.75 | |
第二名 | 34,662,714.48 | 34,662,714.48 | 15.81% | ||
第三名 | 30,315,305.83 | 30,315,305.83 | 13.82% | 151,576.53 | |
第四名 | 25,864,065.25 | 25,864,065.25 | 11.79% | ||
第五名 | 14,974,319.46 | 14,974,319.46 | 6.83% | 74,871.59 | |
合计 | 212,067,201.61 | 212,067,201.61 | 96.70% | 1,173,032.87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733,692.13 | |
应收股利 | 4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390,104,570.34 | 199,452,566.74 |
合计 | 391,838,262.47 | 239,452,566.74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400,466.67 | |
活期存款 | 170,658.41 | |
结构性理财 | 162,567.05 | |
合计 | 1,733,692.13 |
2)重要逾期利息无。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33,692.13 | 100.00% | 1,733,692.13 | |||||||
其中: | ||||||||||
应收利息 | 1,733,692.13 | 100.00% | 1,733,692.13 | |||||||
合计 | 1,733,692.13 | 100.00% | 1,733,692.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利息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利息 | 1,733,692.13 | ||
合计 | 1,733,692.1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该组合。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无。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麦公司 | 40,0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无。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无。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款项-资金池 | 302,852,629.76 | 194,191,276.07 |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 | 87,109,791.22 | 5,222,970.52 |
应收备用金 | 121,957.00 | |
其他 | 21,897.00 | 40,337.00 |
减:坏账准备 | -1,704.64 | -2,016.85 |
合计 | 390,104,570.34 | 199,452,566.7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84,950,661.06 | 199,418,546.59 |
1至2年 | 5,154,716.92 | 36,037.00 |
2至3年 | 897.00 | |
合计 | 390,106,274.98 | 199,454,583.59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0,106,274.98 | 100.00% | 1,704.64 | 0.0004% | 390,104,570.34 | 199,454,583.59 | 100.00% | 2,016.85 | 0.001% | 199,452,566.74 |
其中: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及股利 | 389,962,420.98 | 99.96% | 389,962,420.98 | 199,414,246.59 | 99.98% | 199,414,246.59 | ||||
应收备用金 | 121,957.00 | 0.03% | 609.79 | 0.50% | 121,347.22 | |||||
应收其他款项 | 21,897.00 | 0.01% | 1,094.85 | 5.00% | 20,802.15 | 40,337.00 | 0.02% | 2,016.85 | 5.00% | 38,320.15 |
合计 | 390,106,274.98 | 100.00% | 1,704.64 | 0.0004% | 390,104,570.34 | 199,454,583.59 | 100.00% | 2,016.85 | 0.001% | 199,452,566.7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一年以内) | 384,807,704.06 | ||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一至二年) | 5,154,716.92 | ||
合计 | 389,962,420.9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保证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备用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其他款项
应收股利已单独列示,此处“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不含应收股利。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备用金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备用金(一年以内) | 121,957.00 | 609.79 | 0.50% |
合计 | 121,957.00 | 609.7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其他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其他款项(一年以内) | 21,000.00 | 1,050.00 | 5.00% |
应收其他款项(二至三年) | 897.00 | 44.85 | 5.00% |
合计 | 21,897.00 | 1,094.8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参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16.85 | 2,016.8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659.79 | 1,659.79 | ||
本期转回 | 1,972.00 | 1,972.0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704.64 | 1,704.6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2,016.85 | 1,659.79 | 1,972.00 | 1,704.64 | ||
合计 | 2,016.85 | 1,659.79 | 1,972.00 | 1,704.64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资金池 | 274,721,789.95 | 一年以内 | 70.42% | |
第二名 | 资金池及股东借款 | 115,240,631.03 | 一年以内 | 29.54% | |
第三名 | 员工备用金 | 121,957.00 | 一年以内 | 0.03% | 609.79 |
第四名 | 押金 | 20,000.00 | 一年以内 | 0.01% | 1,000.00 |
第五名 | 押金 | 1,000.00 | 一年以内 | 0.0003% | 50.00 |
合计 | 390,105,377.98 | 100.00% | 1,659.7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302,852,629.76 |
情况说明 | 本公司与子公司签订了由本公司管理的资金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资金池协议”)。根据资金池协议规定,本公司被授权对子公司的收入户资金实行零余额归集管理,每次划转视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负债;当子公司提出资金下拨申请,经审核符合本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业务要求的,本公司则被授权在规定限额内将该资金下拨至子公司支出类账户,该划转视为对前述负债的偿还。当本公司对子公司下拨资金金额大于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负债的,该部分视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资产;当本公司对子公司下拨资金金额小于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负债的,该部分视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负债。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金池账户对子公司应收余额为302,852,629.76元(2022年12月31日:
194,191,276.07元),应付余额为247,431,114.48元(2022年12月31日:279,382,889.43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10,854,846.01 | 2,010,854,846.01 | 1,930,854,846.01 | 1,930,854,846.01 | ||
合计 | 2,010,854,846.01 | 2,010,854,846.01 | 1,930,854,846.01 | 1,930,854,846.0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广麦公司 | 642,414,445.79 | 642,414,445.79 | ||||||
宁麦公司 | 580,897,846.59 | 580,897,846.59 | ||||||
秦麦公司 | 320,274,055.29 | 320,274,055.29 | ||||||
昌麦公司 | 206,116,090.61 | 206,116,090.61 | ||||||
宝麦公司 | 145,627,407.73 | 80,000,000.00 | 225,627,407.73 | |||||
农发公司 | 35,525,000.00 | 35,525,000.00 | ||||||
合计 | 1,930,854,846.01 | 80,000,000.00 | 2,010,854,846.01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不涉及。
(3)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0,063,418.51 | 738,127,472.33 | 547,220,275.28 | 527,526,912.66 |
其他业务 | 33,862,940.71 | 34,315,572.05 | 3,508,608.98 | 1,177,289.63 |
合计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550,728,884.26 | 528,704,202.29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其中: | ||||
销售麦芽产品 | 770,063,418.51 | 738,127,472.33 | 770,063,418.51 | 738,127,472.33 |
销售原材料 | 31,956,018.84 | 32,412,199.96 | 31,956,018.84 | 32,412,199.96 |
提供出口海运服务 | 1,906,921.87 | 1,903,372.09 | 1,906,921.87 | 1,903,372.0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其中: | ||||
东北区 | 76,892,943.43 | 74,802,063.56 | 76,892,943.43 | 74,802,063.56 |
华北区 | 459,390,248.72 | 455,618,478.09 | 459,390,248.72 | 455,618,478.09 |
华东区 | 32,965,961.05 | 33,447,195.74 | 32,965,961.05 | 33,447,195.74 |
华南区 | 582,312.59 | 586,155.63 | 582,312.59 | 586,155.63 |
华中区 | 14,155,671.95 | 13,884,655.40 | 14,155,671.95 | 13,884,655.40 |
西北区 | 1,202,810.44 | 891,029.85 | 1,202,810.44 | 891,029.85 |
境外地区 | 218,736,411.04 | 193,213,466.11 | 218,736,411.04 | 193,213,466.1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其中: | ||||
主营业务收入 | 770,063,418.51 | 738,127,472.33 | 770,063,418.51 | 738,127,472.33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770,063,418.51 | 738,127,472.33 | 770,063,418.51 | 738,127,472.33 |
其他业务收入 | 33,862,940.71 | 34,315,572.05 | 33,862,940.71 | 34,315,572.05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31,956,018.84 | 32,412,199.96 | 31,956,018.84 | 32,412,199.96 |
在某一期间确认 | 1,906,921.87 | 1,903,372.09 | 1,906,921.87 | 1,903,372.09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其中: | ||||
直销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合计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803,926,359.22 | 772,443,044.38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4,808,453.64元,本公司预计全部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5,906,763.84 | 55,466,909.62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971.11 | 1,889,058.24 |
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 | 1,068,978.08 | 266,421.92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943,407.39 | -54,223.81 |
合计 | 146,009,363.42 | 57,568,165.97 |
6、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881,862.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30,280.63 | 主要是收到政府专项奖励金及补助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1,444,697.68 | 主要是持有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约交割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21,341.5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02,752.71 | |
合计 | 40,811,704.3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6% | 0.35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2% | 0.26 | 0.2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不适用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