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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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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与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或拍照,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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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议案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1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4议案四: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5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6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1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2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27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9议案十: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1

听取报告事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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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大会届次: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11:30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11:3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 刘洪兵先生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介绍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四、推举计票、监票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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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听取报告事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

七、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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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率领全体员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317.76万元,同比增加31.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13.42万元,同比减少4.7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5,527.54万元,资产负债率26.59%。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圆满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董事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治理规范,针对各领域的重点工作,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45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时间审议的议案
二届二十五次2023.2.71、审议《关于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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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二十六次2023.4.111、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批准报出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四川洪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届二十七次2023.4.27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届二十八次2023.8.281、审议《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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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二十九次2023.9.261、《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推选刘洪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推选谭素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推选姜述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推选秦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推选谭秀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推选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推选杜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推选蒋庆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推选贾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届三十次2023.10.16审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届一次2023.10.20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逐项审议子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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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二次2023.10.25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届三次2023.12.10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三届四次2023.12.281、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董事会共提请并组织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13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严格遵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集程序、登记出席程序、决议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会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突显了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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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份回购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发布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多项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对重要事项的专项报告、意见等,向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

三、2024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提高内部控制质量,推动公司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

1、督促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的执行,完成年度目标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指标,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组织好整个企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战略协同,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发挥效益,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持续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信息,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培训,以便于相关人员掌握最新的规范治理知识,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

3、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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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和未来发展战略,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4、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推进数字化建设

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对公司现有管理体系构成了挑战。公司将进一步健全集团化管理架构,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同时增加信息化系统的投入与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分享、流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市场数据、经营数据、成果数据的收集、传输及处理的效率;为持续提高挖掘数据资源能力,建设高效决策模型,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加气站终端及液化天然气工厂智能化运营水平,进而促进生产与管理效率的提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落实股份回购方案,增强投资者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调整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动落实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增强投资者信心。

6、加强资本运作,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职能,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结合自身品牌形象、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各方面优势,努力拓展适合公司发展的合作项目,积极研究兼并收购的可行性,持续做优做强公司主业,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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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届满,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名股东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会在2023年度共召开会议7次,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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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及对外投资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亦认为,公司未来仍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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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相关存贷款利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督,密切跟踪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推动构建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和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探索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开展监督工作,不断促进监事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加强对公司总体风险和关键问题的把握能力。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控建设,持续加强对内控缺陷整改的督导和对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检查评估,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学习,不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事履职能力,做到依法监督、规范运作、求真务实。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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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请审议。

附件:《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另附)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另附)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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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4,528,922.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按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880,000股扣除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03,358股A股股份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6,155,328.4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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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4-002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经审计后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财务状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317.76万元,同比增加31.22%,实现净利润15,545.92万元,同比减少5.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13.42万元,同比减少4.7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5,527.54万元,同比增长6.05%;净资产为187,587.73万元,同比增长4.7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81,250.29万元,同比增长4.64%。

(二)财务状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5,527.54万元,比上年增加14,566.90万元,同比增长6.05%。

(1)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97,121.8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38.01%,比上年增加6741.34万元,同比上升7.46%。

其中: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1,017.5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31.71%,比上年增加3,324.27万元,同比上升4.28%。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639.0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82%,比上年增加1,124.53万元,同比上升32.00%,主要系预付气款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余额为4,963.5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94%,比上年增加2,4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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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同比上升101.42%,主要系LNG库存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58,405.6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61.99%,比上年增加7,825.56万元,同比增长5.20%。

其中: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18,510.1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6.38%,比上年增加48,840.08万元,同比增长70.10%,主要系重点工程竣工投产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3,867.3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5.43%,比上年减少40,642.70万元,同比减少74.56%,主要系重点工程竣工投产转固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67,939.81万元,比上年增加6,008.54万元,同比增长9.70%。

(1)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52,545.6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77.34%,比上年增加11,380.31万元,同比增长27.65%。

其中: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1,511.87万元,比上年增加5,500.93万元,同比上升91.52%,主要系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1,581.59万元,比上年增加54.58万元,同比增长

0.25%。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9,170.55万元,比上年增加3,282.71万元,同比增长

55.75%,主要系预收天然气充值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185.25万元,比上年增加186.20万元,同比增长9.31%,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员工人数的增加,人工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627.44万元,比上年增加185.12万元,同比增加

12.83%,主要系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750.01万元,比上年减少112.90万元,同比减少

6.06%,主要系应付股利减少所致。

(2)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5,394.1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22.66%,比上年减少5,371.77万元,同比下降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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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9,655.91万元,比上年减少5,803.98万元,同比下降

37.54%,主要系银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期末余额为534.83万元,比上年增加228.04万元,同比上升74.33,主要系五家渠能源租赁加气站资产所致。

3、股东权益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187,587.73万元,比上年增加8,558.36万元,同比增长4.78%。

其中:

股本28,288.00万元,资本公积81,310.59万元,盈余公积8,009.45万元,未分配利润61,452.89万元,少数股东权益6,337.44万元。

其他综合收益为-2,682.72万元,比上年减少3,025.44万元,同比减少

882.79%,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专项储备4,872.08万元,主要系结余的安全生产费;2023年全年计提总额4,374.91万元,全年使用2,970.92万元。

(三)经营业绩

1、营业情况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88,317.76万元,同比增加44,802.02万元,同比上升31.22%,营业成本150,099.42万元,同比增加44,325.24万元,同比上升41.91%。

2、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1,004.60万元,同比减少181.56万元,同比下降15.31%。

3、期间费用

2023年度,公司销售费用9,271.74万元,同比增加1,937.57万元,同比上升26.42%,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员工人数的增加,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动力燃料、维修费等均增加所致。

2023年度,公司管理费用9,461.71万元,同比增加403.62万元,同比上升4.46%,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员工人数的增加,人工成本、业务招待费同比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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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司财务费用353.86万元,同比增加926.49万元,主要系随着募投项目的持续投入,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4、其他

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17.75万元,同比增加71.52万元。

2023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121.87万元,同比减少417.63万元,同比下降77.41%,主要系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减少所致。

2023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8.89万元,同比增加179.26万元。

(四)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度,公司其他收益701.62万元,同比增加13.70万元,同比上升1.99%。

2023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30.26万元,同比增加8.99万元,同比上升

42.30%。

2023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321.08万元,同比减少42.76万元,同比下降

11.75%。

(五)盈利水平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15,545.92万元,同比减少830.26万元,同比下降

5.07%。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313.42万元,同比减少756.75万元,同比下降4.71%。

2023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2,927.12万元,同比减少967.76万元,同比下降24.85%。

(六)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1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79.3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项目、巴州能源2万立方米LNG储罐项目LNG工厂投产及终端加气站销量增加,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82.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490.49万元,主要系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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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投资较上年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1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31.6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之液化天然气(LNG)的销量同比提高,销售价格随市场行情比上年同期下降;CNG的销售价格及销量均较上年同比提高,同时由于报告期内LNG工厂、CNG母站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比上年同期提高,原料气采购成本比上年同期上升;居民和工商业用气下游终端销售价格未顺价调整,LNG及民用气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滑,致使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管控力度,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和公司综合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2023年26.59%8.63%31.2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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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新疆洪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目标,结合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实际生产能力、2024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分析研究,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前提条件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环境、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4、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收入与利润预算

营业收入预算222,000万元,同比增长17.89%。

净利润预算19,000万元,同比增长22.22%。

本预算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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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巴州能源90.00%87.15%33,647.3010,000.005.52%一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哈密交投洪通45.90%95.29%4,800.003,000.001.66%同上
公司及控精河交投51.00%97.48%1,000.000.55%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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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洪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轮台交投洪通51.00%79.64%2,000.001.10%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家渠交投洪通51.00%90.30%1,000.000.55%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星交投41.31%87.04%1,000.000.55%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哈密能源100.00%100.76%3,00010,000.005.52%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51.00%92.41%10,000.005.52%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铁门关洪通90.00%78.20%1,000.000.55%同上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控巴州洪通90.00%27.06%11,500.0010,000.005.52%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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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沙湾交投洪通51.00%2.89%1,000.000.55%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若羌洪通100.00%66.40%1,000.000.55%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且末洪通100.00%56.20%3,000.001.66%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尉犁洪通100.00%66.62%2,000.001.10%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塔里木洪通100.00%0.01%2,000.001.10%同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洪通66.23%35.99%2,000.001.10%同上

1、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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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

3、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4、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5、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6、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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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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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结合经营实际,公司2024年度拟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如下:

一、2024年度投资计划

2024年度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性质项目总投资概算2024年度投资计划
加气站投资项目新建项目6,900.005,520.00
续建项目6,500.006,220.00
天然气输配管道建设项目新建项目2,814.022,376.00
第十三师天然储配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续建项目78,000.001,200.00
2万立方米LNG储罐项目续建项目36,920.001,120.00
“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续建项目2,682.001,000.00
合计133,816.0217,436.00

截止目前,公司计划新建、续建项目总投资额为133,816.02万元;其中2024年度计划投入17,436.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0,436.00万元、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7,000.00万元。

上述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新建项目概况

(一)加气站投资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计划沿疆内主要交通物流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持续投资建设加气站;2024年度新建加气站项目3座,续建1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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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然气输配管道建设项目

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气化乡镇,发展居民用、商业用及工业园区用户,计划在疆内经营区域范围内铺设高、中压管道共36.60公里。

三、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因此,上述工程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完工及投资额超概算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工期,通过组织、管理、技术等措施对各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同时通过规范合理的招投标,选择实力强、经营好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执行,并利用合同条款控制工期风险,从而有效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完成。以上项目的实施与否同公司经营策略、竞争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存在着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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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3年度税前薪酬(人民币万元)
刘洪兵董事长207.49
谭素清董事14.07
姜述安董事、总经理144.56
秦明董事、董事会秘书94.35
谭秀连董事25.74
朱疆燕董事、财务总监67.70
王京董事、副总经理(任期届满)41.84
刘先涛独立董事(任期届满)8.04
孙晋独立董事(任期届满)8.04
杨沫独立董事(任期届满)8.04
蒋庆哲独立董事2.35
杜宇独立董事2.35
贾茜独立董事2.35
裴林英监事会主席(任期届满)24.98
李丽监事会主席28.53
王荣职工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4.00
唐平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19.62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刘洪兵先生担任董事长,不再担任总经理;姜述安先生担任董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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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王京先生因届满不再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朱疆燕女士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裴林英女士因届满不再担任监事;李丽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不再兼任审计监察部部长;唐平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任审计监察部部长。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行政职务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30万元(含税),董事长薪酬为每年230万元(含税)。

3、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监事会主席薪酬为每年50万元(含税)。

上述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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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电力热力燃气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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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静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过安硕信息、宁波建工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承办过宁波建工、万方发展、海亮股份、洪通燃气等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通燃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开始在大信工作,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钱江摩托、安硕信息、洪通燃气、海峡创新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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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友好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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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杨沫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在焉耆县审计局、巴州审计局、库尔勒市财政局工作,曾任新疆经纬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新疆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副所长、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北京丰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洪通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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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杨沫独立董事60600均同意22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出席次数3次,实际出席次数3次(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一季度报告和半年报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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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协助公司解答投资者相关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相关存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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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洪兵先生、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谭素清女士、谭秀连先生、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先生、杜宇先生、贾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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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杨沫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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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孙晋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中百集团独立董事、天风证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洪通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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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孙晋独立董事60600均同意22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召开5次会议,应出席次数3次,实际出席次数3次(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一季度报告和半年报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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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相关存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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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洪兵先生、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谭素清女士、谭秀连先生、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先生、杜宇先生、贾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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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孙晋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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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先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刘先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 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石油学院助教、教授、副院长、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洪通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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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刘先涛独立董事60600均同意22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任期届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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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相关存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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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洪兵先生、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谭素清女士、谭秀连先生、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先生、杜宇先生、贾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刘先涛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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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茜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贾茜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自2008年工作至今在西安外国语大学任教,现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教授,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洪通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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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贾茜独立董事41300均同意00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选举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2次,实际出席次数2次(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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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公司解答投资者相关问题,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相关存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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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洪兵先生、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谭素清女士、谭秀连先生、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先生、杜宇先生、贾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姜述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秦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疆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靳虹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朱疆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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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合规运作,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贾茜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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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杜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法律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于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洪通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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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杜宇独立董事40400均同意00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选举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2次,实际出席次数2次(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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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公司解答投资者相关问题,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相关存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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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洪兵先生、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谭素清女士、谭秀连先生、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先生、杜宇先生、贾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姜述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秦明先生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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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朱疆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靳虹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朱疆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合规运作,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杜宇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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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庆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蒋庆哲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华东石油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担任团中央学校部干部,全国学联副秘书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团委书记、学工部(处)部长,化工系主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同时担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于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洪通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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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蒋庆哲独立董事41300均同意00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三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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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公司解答投资者相关问题,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4、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相关存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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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洪兵先生、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谭素清女士、谭秀连先生、朱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先生、杜宇先生、贾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姜述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秦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疆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靳虹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朱疆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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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合规运作,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蒋庆哲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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