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3年度末总股本1,097,529,7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5元(含税),送红股4股;合计派发现金15,914.1814万元,送股43,901.1901万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536,541,654股。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拟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752.975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654.1654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97,529,75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097,529,753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36,541,65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536,541,654股。 |
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