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昌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4—013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和公司子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德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裁陈泽先生所作的《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有效履行了自身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能,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公司2024年工作计划。

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姚毅先生、严本道先生、郑春美女士、竹怀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的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

监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整体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185万元,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项目融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5亿元(含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启用该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的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更好的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规范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严本道先生、竹怀宏先生、郑春美女士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周一)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