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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40,363.6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297,847.2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6,529,784.72元后,2023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8,768,062.5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0,724,838.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492,901.49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304,860.18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9,492,901.49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39,990,00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74%。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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