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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北京大华国际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万元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大华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大华国际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上北京大华国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2023年审计委员会汇报书,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和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周期和时间表、审计重点及应对策略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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