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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宪,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简称“报告期”)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宪: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3至2000年,任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副教授;2001至2014年任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教授,现已退休。2012年6月至2018年5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不存在兼职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具有与公司业务所处相关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全年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单位:次

会议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4400

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视频方式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

仔细研究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查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本人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未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列席了以上股东大会。

单位:次

会议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股东大会1100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1次,未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会议名称决议议案召开日期
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3年4月7日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含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2023年4月21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8月11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10月16日
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制订《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2023年4月7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4月7日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情形。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仔细研讨会议文件,积极参与会议沟通讨论及议案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重要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1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4.1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1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4.18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
2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8.23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作为公司业务所处相关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优化、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主要工作建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财务状况、行业发展、新项目投资等情况。本人现场检查主要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在公司财务部就公司以往审议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进行查阅,了解财务内部控制及运行状况;在证券部对公司制定的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文本进行调阅,考察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及完善情况,同时对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通知、议案、记录、决议等文件进行调阅,考察公司规范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在公司办公室部门调阅了总经理办公会、各职能部门相关内部会议纪要,考察总经理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决策的执行情况;与公司实际人、高管商谈公司下一步发展战略目标,以及新项目的推进情况等;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相关人员沟通,跟进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产业进行成熟期,本人重点关注新项目的投资情况。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逐步由早期市场驱动的“跑马圈地”模式逐渐转为运营管理驱动的“精耕细作”,降本增效成为项目管理的关键指标。为此,结合本人对产业的了解,建议公司结合自身资源和优势,一方面打通固废产业链,实现项目协同处置,包括扩大垃圾收集范围、收集区域,并结合项目当地情况发挥供汽、供热资源优势,为公司增加收益;另一方面着手布局新能源业务,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本人看好氢能源产业发展前景,支持公司开拓布局氢能产业。本人利用常驻地位于厦门的优势,报告期内多次赴公司厦门氢能源研究院进行现场调研,与工作人员深入沟通,了解项目建设与运营进展情况,本人也从自身专业角度建议公司及时掌握新业务拓展过程中涉及的行业政策变化,加强行业深度研究以及下游市场需求摸底,做好新业务可能涉及到的政府规划、环保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在近期2024年3月11日在圣元氢能源研究院隆重召开的厦门市氢能源产业协会二次会议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亦积极参与行业资讯及业务讨论,为公司建言献策。本人在行使职权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积极采纳独立董事意

见并付诸实施,效果良好。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亦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所处的环保新能源领域市场发展概况、实际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资料,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极大地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独立董事履职新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4.为更好地加强股东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及提升工作效率,本人在公司官方网站对外公示有电话及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投资者联系沟通。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了包括上市公司协会及地方协会在内举办的相关现场及视频培训,尤其是本年度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工作中督促和帮助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此外,本人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流程,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且薪酬(津贴)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 宪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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