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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斯迪克《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方正承销保荐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斯迪克《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与斯迪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访谈,查阅斯迪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斯迪克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同时兼顾全面性及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及运行情况、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运营和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运营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研究开发管理、对子公司的管

控、募集资金、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环节、信息管理、资金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a.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b.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c.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d.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及生产调度会议、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

能力。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审计部、技术研发部、生产运营部、质量部、市场营销部、供应链部、财务部、证券法务部、综合管理部、总经办。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独立的审计职权,不受其它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2023年公司推行绩效考核管理,有效的推动了工作目标的实现,提高了员工的技能,提升了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薪酬福利待遇结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行持续优化,建立多通道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渠道,对培训体系不断进行丰富和优化,员工福利内容逐年增加,提高了员工满意度与忠诚度。

(5)企业文化

企业愿景:做新材料行业领跑者;企业使命:打造膜材料行业世界级中国品牌。公司将瞄准进口替代的战略目标,秉持“品质为本、精益求精、顾客满意、持续改进”的企业精神,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职工、股东和社会利益

的平衡的价值观,全力推动公司愿景的实现。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长远发展奋斗目标,同时辅以具体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并向全体员工传达。在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过程中,注重了风险因素的评估,有效地识别了来自公司内外部的风险,并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结合公司风险承受度,确定了风险应对顺序与策略,有效地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事项。对于风险事项,审计部门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风险跟踪管理流程。对内,审计部门和生产运营部、市场营销部、技术研发部及各个职能部门在作业环节上相互沟通,跟踪和关注各项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及时掌握公司内控建设、内控执行、经营风险情况,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每月对母、子公司进行财务数据分析、采购订单数据分析、销售订单成本分析等各项数据分析工作,对于大额的交易数据,及时追踪了解,判断数据合理性,对于异常的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对外,关注行业动态信息,搜集关于公司客户、供应商、同行业公司等相关信息,评估外部环境及风险。

公司高度关注投资决策风险,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充分研究行业内、外部环境,并组织相关部门集体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及投资进度等事项,有效预防了投资决策风险。对境外投资实体,公司审计部实时关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法律环境,对发现的潜在风险给与预警提示。

3、主要控制活动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

录、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已建立审批职责权限等相关制度,将授权审批控制区分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常规授权编制了权限指引;对于特别授权,明确规范其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并严格控制特别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a.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法》、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b.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已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已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6)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7)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信息收集渠道畅通

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2)信息传递程序及时

公司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3)信息系统运行安全

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反舞弊机制透明

公司已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已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报告。

(三)主要控制活动

1、资金营运和管理

(1)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已建立《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筹资管理

公司已形成了《资金借贷管理办法》,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2、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已建立合同管理、采购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实际支付方式按照与对方沟通确认的方式予以支付。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3、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已建立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并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及子公司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4、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和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的控制方面

没有重大缺陷。

5、资产运营和管理

公司已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公司在资产运营和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6、对外投资管理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本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需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按照公司规定(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7、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能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的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8、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已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9、研究开发管理

公司已建立与研发相关制度,对新产品的开发严格执行市场调研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项目论证、立项、产品设计开发等控制程序,并由项目负责人编制

研发进度表,定期实施跟踪、评审,如有偏差,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和纠正措施。对技术文件的管理与发放严格执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制度。10、对子公司的管控公司制定了《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能够对子公司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的签订、对外担保行为等实施有效监督与控制,实行母子公司一体化发展战略,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公司在对子公司的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1、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度通过分级审批控制保证各类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公司证券部负责及时跟踪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披露要求以及公司须披露的信息。

公司选择证监会指定披露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作为信息披露的渠道,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公司能够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的改进措施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表: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1)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及舞弊。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更正;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企业审(1)重大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②缺乏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⑤内部控制
缺陷认定标准
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⑤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2)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公司关键控制活动缺乏控制程序;④公司未建立风险管理体系;⑤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存在重要缺陷。(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2)重要缺陷:①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②决策程序出现一般性失误;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导致局部性管理失效;⑤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3)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1)重大缺陷认定标准:①错报大于利润总额的5%;②错报大于资产总额的3%;(2)重要缺陷认定标准:①错报介于利润总额3%-5%;②错报介于资产总额0.5%-3%;(3)一般缺陷认定标准:①错报小于利润总额的3%;②错报小于资产总额的0.5%。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1)重大缺陷认定标准:①错报大于利润总额的5%;②错报大于资产总额的3%;(2)重要缺陷认定标准:①错报介于利润总额3%-5%;②错报介于资产总额0.5%-3%;(3)一般缺陷认定标准:①错报小于利润总额的3%;②错报小于资产总额的0.5%。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改进措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综上所述,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措施

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环境变化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等,有效的内部控制也仅能对内控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的保证,而不能提供绝对的保证。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加大对公司财务、会计法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基本建设、技改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情况,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执行情况,物资采购价格及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公司人才的培

养、引进与业务扩张尚不能形成良好的匹配,人力资源的不足将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发展。随着人员的不断增加,人员在素质、文化方面的差异将更为突出,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培训,并不断完善薪酬考核体系。

3、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部门、各业务板块日常工作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其他关于内部控制的重大说明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1月24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1,000.00万元尚未按时归还。截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存在超过十二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0条的规定。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的部分剩余资金1,000.00万元,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2年11月24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3年3月22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对本次延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40号)。

公司管理层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本次情况发生系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所致,为了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公司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内控管理:

1、公司于2023年4月6日邀请了保荐机构方正承销证券的保荐代表人王子先生为公司证券法务部及财务部主要人员做了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专项培训,集中学习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近几年其他上市公司因募集资金管理不善受到的处罚案例。公司进一步完善日常对监管规则的定期学习机制并梳理了信息披露流程,特别是涉及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的有关流程,确保公司的业务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细化完善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30)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4月)》。

3、加强考核机制建设,保证公司责任人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截至2023年4月26日上述情况已整改完毕,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斯迪克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公司已针对前述事项完成了整改。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斯迪克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注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江鹏王 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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