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对公司内部治理情况、经营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积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3 项议案,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审议通过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01-31 | 2023-02-01 |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03-20 | 2023-03-21 | 1.《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04-23 | 2023-04-25 |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冲回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04-28 | 2023-04-29 |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08-29 | 2023-08-31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10-30 | 2023-10-31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内控建设等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继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办事,公司有效运作;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经营问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于职守,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前述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他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内控制度的建设及依法运作情况,公
司已建立覆盖各营运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知情人信息,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等违规违法的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和审核,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2024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及时、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
(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