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96,115.07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3,460.7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422.532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率为44.2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以公司总股本23,460.76万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0,498.988万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