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在本行32楼西式会议厅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7人(包括外部监事3人),监事长邱伟,监事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孙永桢、王群现场参加了会议,监事车国宝通过电话参加会议。
会议由本行监事长邱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行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七、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