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9年8月16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郭建、郭世邦、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13人参加了本次通讯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平银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20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平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并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平银转债”。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