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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438538_H02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438538_H0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平安银行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要求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编制后附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平安银行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汇总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有限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鉴证工作,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平安银行管理层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438538_H02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仅供平安银行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昌 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阳燕
中国 北京2022年3月9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 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2021年度 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2021年度 占用资金 的利息(如有)2021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2021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占用 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 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额2021年度 往来累计 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2021年度 往来资金 的利息(如有)2021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2021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额往来 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计

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贷款及投资业务。本行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及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严格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展,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范畴。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以及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在本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九中披露,因此没有在本表中列示有关资料。

本汇总表已于2022年3月9日获董事会批准。

副行长兼会计机构
法定代表人:行长:首席财务官:负责人:公司盖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谢永林胡跃飞项有志朱培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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