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9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9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7月5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和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需对相关问题和涉及事项逐一核查并落实,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19年7月9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