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参加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竞拍,以人民币90,123万元竞得东莞市清溪镇(2019WG032)地块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北;
二、用地面积:28556.18平方米;
三、用地性质:住宅、商服;
四、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使用年期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
3.0,绿地率≥40%,建筑密度≤30%,最大高度≤70米。该宗地需采取精装房交付并按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0%配建安居房 ;
五、成交地价款:人民币90,123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