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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于冰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于冰女士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于冰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于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于冰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公司任职期间,于冰女士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2020年5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7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赵宏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毛咏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协助董事长分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分管审计部,其他管理层分工保持不变。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将毛咏梅女士作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一、二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毛咏梅女士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毛咏梅女士简历毛咏梅:女,1971年2月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2年8月起先后任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会计、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盐田港房地产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处(审计处)主任科员,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分配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并兼任深圳市城市公共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毛咏梅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第3.2.3条所列情形;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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