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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5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8月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7月30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第一项议案为《关于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因本次住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关联法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在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位董事王道海先生、孔国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第二、三项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决定开展购房尾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转让购房合同项下的购房尾款给专项计划管理人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2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确定。公司拟采取差额支付和截留补足的方式对专项计划进行增信(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公司开展住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商管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商管公司”)因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决定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我公司持有振业商管公司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振业惠阳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惠阳公司”)因惠阳振业城U组团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我公司持有振业惠阳公司82%股权,为了保障我司权益,振业惠阳公司就此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我公司对振业惠阳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防控,因此我司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上述第二、三项议案涉及担保金额均在2021年6月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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