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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赋予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19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7项议案。

2、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9年5月5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6项议案。

4、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3项议案。

5、2019年6月6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4项议案。

6、2019年7月8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7、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3项议案。

8、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19年11月6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等2项

议案。10、2019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2019年度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认为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作出,价格公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六)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调整,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变更了2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事项,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7,534,463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1.33%。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了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251名激励对象授予6,999.1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2%。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0年度监事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对证券监管部门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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