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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2020年8月11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处理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办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第三条 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章 定义及分类第四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在评估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应贯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组的方法。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除了特别办法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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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七条 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七大类。
第八条 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生物性资产、商誉。
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等。
第四章 内容和要求
第十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一)除应收款项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应收款项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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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2.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而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3.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4.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本公司根据公司经营规模、业务性质及客户结算状况等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标准为1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标准为50万元以上。其他作为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单独时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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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确定组合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账龄组 | 账龄分析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有关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5 | 0.5 |
1至2年 | 5 | 5 |
3至4年 | 50 | 50 |
4至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其中,园林行业的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4年以上 | 100 | 100 |
隧道工程市政行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余额百分比法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项目 | ||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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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客观原因表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有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
(三)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1)库存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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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2)如果存在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3)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4)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长期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五)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对其逐项进行检查, 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减值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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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2)如果存在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3)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4)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是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
(1)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2)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3)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八)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
2.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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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等减值迹象的。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发生了减值准备情形的情况。
3.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九)生物资产减值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商誉减值准备
1.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2.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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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3.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第十一条 操作程序及审批权限
1.公司各责任部门一旦发现存在资产减值现象或原减值因素消失, 应及时向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报告。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应在取得上述报告后或至少每年年末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后,对其可收回金额或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能力作出判断,并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3.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由相关责任部门对其原因、相关数据等做出说明并提供确凿证据及明细清单,报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核实。
第十二条 资产减值准备核销
1.对已提减值准备确需核销的资产,在取得税务机关认可的前提下,由财务管理中心会同相关业务责任部门提交书面核销申请报告。
2.申请核销资产的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核销数额和书面证据;
(2)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3)追踪催收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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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5)涉及关联交易的,应有关联方偿付能力及是否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明。
3.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销的情况应按照相关办法和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4.若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应由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做出专项说明并提供依据,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核实后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办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