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0年8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0)。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