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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美丽生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及美佳(平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披露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披露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86.46%。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日常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采购供应、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和修订了《财务安全管理办法》、《税务筹划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处罚办法》、《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财务交接管理制度》、《会计科目管理办法》《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行,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了财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可靠,也为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公司认为良好、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并能规范财务会计的管理行为,因此公司本着量入为出、预算管理的原则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主要会计处理程序等方面建立起了科学、严谨、高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同时,为了加强总部对下属财务方面的管控,公司总部对各全资控股公司财务进行归口管理,财务人员由总部进行选任,由总部财务管理中心进行人员和事务管理;大额资金支付由总部进行审核,资金由总部进行统一调配。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项目管理

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危险源管理办法》、《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行规范了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危险源管理、质量监管和处理,为公司工程施工项目建立了公司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措施,并提供了统一的管理依据。

3、日常管理

公司制定和修订了《证照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商标使用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制度》、《公文处理方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这些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公司规范管理,有效防范了公司风险发生,同时为公司内部有效运行提供支撑。

4、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融资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的资金管理进行了标准化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公司采用编制年度资金预算进行综合控制和编制月度滚动资金计划进行月度资金控制的“双控”管理模式,每月由子公司上报资金收支计划,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模式有利于总部资金统筹调度。

5、关联交易

公司高度重视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定和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事项和回避措施、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价格。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做到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要程度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的1%营业收入的0.5%≤错报<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0.5%
净利润潜在错报错报≥净利润的3%净利润的1.5%≤ 错报<净利润的3%错报<净利润的1.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所有者权益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b.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d.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e.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f.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a.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b.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c.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3)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
重要缺陷300万元—1,000万元(含300万元)
一般缺陷300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a.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b.重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c.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重大事故;d.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e.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2)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a.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系统存在较大缺陷;b.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3)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1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管控,以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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