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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4月21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选举陈瑜同志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公司工会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同意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陈瑜女士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届监事会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陈瑜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陈瑜女士个人简历

陈瑜,女,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经济师。1991年7月-1997年6月,在湖北省黄石市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办公室统计员、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97年7月-2006年4月,在深圳市沙河工贸发展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5月-2012年3月在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团委副书记、书记、女工主任;2012年4月至今在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党群办公室)副经理、女工委主任、党群办(监察室)主任、公司纪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党群办主任、职工监事。陈瑜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瑜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陈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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