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江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个人简历
李江明,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7月本科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2015年7月硕士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历任深圳市博卡特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主管;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李江明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