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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4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0-4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内控进行审计。

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业务资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已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登记,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19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冬梅女士,拥有逾18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

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2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嫦娥女士,拥有逾11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6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三)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冬梅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兰萍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嫦娥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冬梅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逾18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2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矿产资源、高速公路基建、零售、科技、制造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兰萍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逾20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5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科技、制

造业、互联网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嫦娥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逾11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6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科技、互联网等、制造业、高速公路基建等。

(五)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也不涉及服务本公司的审计团队成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冬梅女士、梁嫦娥女士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信状况优良、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要求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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