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6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8日分别申请了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19-072)、《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19-077)。
鉴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论证、完善,并需中介机构出具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回复时间不晚于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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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