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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神城: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ST神城、*ST神城B 公告编号:2019-083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及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长城”)对前期已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其重大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015、2019-018、2019-019、2019-020、2019-026、2019-032、2019-036、2019-050、2019-051、2019-054、2019-061、2019-075、2019-076、2019-080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述部分诉讼、仲裁事项相关法律文书,现将相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被告/被申请人涉案金额(万元)诉讼/仲裁进展披露时间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陈略 被告三:中国工投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四:何飞燕 被告五: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20,000.00调解结案2019年3月1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2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20,451.46一审判决结案2019年4月13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被告三:陈略 被告四:何飞燕
3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被告一: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112.18判决结案,中建五洲上诉2019年5月8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陈略7,934.39等待判决中2019年3月1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5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陈略 被告:何飞燕10,024.50等待判决中2019年4月8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及<仲裁申请书>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6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略10,223.39等待裁决中2019年4月8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及<仲裁申请书>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7焦作市骏鹏煤炭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305.00执行中2018年10月13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8铜川新区恒鑫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456.00执行中2018年10月13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9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507.00执行中2018年10月13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2月20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10江苏淮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130.49判决结案2019年5月11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一: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略 被告四:何飞燕27,411.98撤诉结案2019年3月1日《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诉讼/仲裁具体进展情况

(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2019年6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民初3334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1、长城股份公司应于2019年6月13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偿付债务本金190474885.15元及逾期利息。

2、各方确认,陈略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西、红荔路南中银花园新华阁21C的不动产系原告的抵押物,原告对上述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并就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3、陈略、中国工投公司、何飞燕、长城国际工程公司对上述第一条所列长城股份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上列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并向原告支付因实现本案债权的律师费1273171.30元,该部分款项若原告未全部支付或部分支出,就原告未支出部分,长城股份公司有权要求原告返还。

5、本调解协议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自签署时生效,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各被告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41800元(减半收取为52090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陈略、中国工投投资有限公司、何飞燕、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6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8)粤03民初4514号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偿还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本金2亿元;

2、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利息4458750元和罚息、复利;

3、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律师费30万元;

4、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对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代为清偿后,有权向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5、被告何飞燕对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其与陈略的夫妻

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代为清偿后,有权向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上述付款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69373.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陈略、何飞燕负担。

(三)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5月29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1182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1、被告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521798元;

2、驳回原告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448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合计12448元,由原告负担6224元,由被告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承担6224元。

(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等待判决中。

(五)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等待判决中。

(六)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等待裁决中。

(七)焦作市骏鹏煤炭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1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7民初2275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焦作市骏鹏煤炭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票据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1440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月25日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通知。

(八)铜川新区恒鑫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1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7民初2276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铜川新区恒鑫建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票据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1440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月25日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通知。

(九)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2月21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7民初2429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票据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1440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月29日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通知。

(十)江苏淮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6月22日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891民初1277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苏淮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给付补偿款1304876.93元并承担逾期付

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44元,减半收取8272元,由被告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十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具体进展

2019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3民初72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541800元,减半收取计270900元,由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负担(已交纳)。

三、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诉讼仲裁案由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诉讼/仲裁进展涉案金额 (万元)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中心人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红桥神州长城医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暂未开庭379.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主要诉讼、仲裁事项。

四、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债务预计可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本期利润、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部分未结案案件标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的金额有待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对案件作出裁判或调解生效后才能确定,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案件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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