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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2022年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000020、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A、深华发B 公告编号:2022-1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71,781,149.77190,936,203.57-1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905,981.475,566,539.83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364,000.255,476,703.89-7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7,197,294.76-5,125,776.381,215.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90.01976.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90.01976.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1%1.64%0.0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23,171,032.26637,523,241.97-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49,356,620.78341,806,414.602.2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788.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05,8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5,892.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0,500.17
合计4,541,981.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68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武汉中恒集团境内非国有法人42.13%119,289,8940质押116,100,000
冻结119,289,894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85%16,569,5600质押0
冻结0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境外法人2.50%7,072,0000质押0
冻结0
长江证劵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9%5,355,2490质押0
冻结0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37%3,870,1170质押0
冻结0
李中秋境外自然人1.00%2,830,0000质押0
冻结0
黄雪林境内自然人0.72%2,033,3010质押0
冻结0
金国萍境内自然人0.66%1,869,3000质押0
冻结0
李玮境内自然人0.57%1,610,0000质押0
冻结0
姚明境内自然人0.54%1,527,8000质押0
冻结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武汉中恒集团119,289,894人民币普通股119,289,894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16,569,560境内上市外资股16,569,560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7,072,000境内上市外资股7,072,000
长江证劵经纪(香港)有限公司5,355,249境内上市外资股5,355,249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3,870,117境内上市外资股3,870,117
李中秋2,83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2,830,000
黄雪林2,033,301人民币普通股2,033,301
金国萍1,869,300人民币普通股1,869,300
李玮1,61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1,610,000
姚明1,527,800境内上市外资股1,527,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李中秋系武汉中恒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勝銀投資有限公司系武汉中恒集团的境外全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前十名股东中,黄雪林通过普通账户持股1,125,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908,301股,合计持股2,033,301股;金国萍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869,300股,合计持股1,869,3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与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曾于2009年4月29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合同书》(详情请见2009年4月30日的公司公告),其中本公司部分置出资产——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华发路的两块工业用地(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7226760号”与“深房地字第7226763号”、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系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土地,为便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结合共同合作开发的原则,上述置出地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的议案》,明确在土地开发之前本公司和武汉中恒集团就各自所享有的项目地块及各自出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获取相应的搬迁补偿对价,经测算预计本公司获取的搬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武汉中恒集团占49.5%。 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与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及深圳市万科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2016年9月12日,深圳万科因《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起诉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8月作出裁决,2018年8月29日,法院受理了深圳万科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10月,因案外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申请“不予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及“不予执行”被依法驳回,深圳万科可继续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0年4月中恒半导体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将上述两块土地过户并赔偿经济损失52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二审审理中,尚未出结果;中恒半导体起诉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公司与万科公司签订的《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无效,二审驳回中恒半导体全部诉讼请求。案件进展详见2016年9月14日、2016年11月01日、2016年11月16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18日及2018年2月9日、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7日、2020年4月21日、2021年6月3日、2021年7月22日及2022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二)2015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88,750,047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到期回购日为2016年12月31日。2016年2月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其持有公司27,349,953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到期回购日为2016年12月31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前述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质押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回购交易日延期至实际解除质押之日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尚未解除质押,公司已经函询控股股东,并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公告。 武汉中恒集团于2021年3月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其“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一审判决,武汉中恒集团不服该判决,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公告。

(三)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19,289,8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13%,其中116,489,894股于2016年9月27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司法冻结,于2018年12月14日被深圳中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36个月;其余2,800,000股于2019年5月29日被深圳中院冻结,于2019年7月5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2019年1月11日、2019年5月31日及2019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公告。 (四)2016年9月29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与万商天勤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2016年10月8日,三方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万商天勤代理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与深圳万科仲裁一案。败诉后因律师费的支付存在分歧,万商天勤将我司及武汉中恒集团诉至深圳国际仲裁院,并向法院申请查封了我司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及我司名下部分公司宿舍,详见我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及2019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其它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43、2019-02。2019年11月,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支付相应费用,根据三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案裁决之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因此对公司利润没有影响,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其它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4,626,394.8934,426,043.1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3,789,718.50105,922,317.60
应收账款126,914,942.41128,675,327.97
应收款项融资11,644,987.83500,000.00
预付款项6,366,908.987,996,570.9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371,809.994,520,412.7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2,926,581.2290,585,670.2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71,743.483,732,033.86
流动资产合计342,813,087.30376,358,376.4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45,759,695.2346,191,777.80
固定资产185,528,283.89187,889,261.50
在建工程740,000.00740,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09,298.72209,298.72
无形资产38,736,681.9539,171,573.0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636,305.061,691,257.89
递延所得税资产7,681,680.117,681,68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66,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80,357,944.96283,574,849.11
资产总计623,171,032.26659,933,225.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033,355.0026,480,857.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0,405,245.7421,554,981.30
应付账款100,857,434.7188,529,478.9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07,874.80736,355.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066,560.363,844,381.07
应交税费13,307,712.5314,657,117.69
其他应付款31,213,965.8030,448,913.14
其中:应付利息13,413.19113,080.26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4,400.6161,104,400.61
其他流动负债34,036,041.7564,644,280.61
流动负债合计211,332,591.30312,000,766.0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58,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15,101.00115,101.0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01,159.18801,159.18
递延收益3,565,560.003,565,56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2,481,820.184,481,820.18
负债合计273,814,411.48316,482,586.26
所有者权益:
股本283,161,227.00283,161,22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6,577,771.50146,577,771.5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7,391,593.2577,391,593.2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57,773,970.97-163,679,952.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9,356,620.78343,450,639.3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349,356,620.78343,450,639.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23,171,032.26659,933,225.57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揣国许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71,781,149.77190,936,203.57
其中:营业收入171,781,149.77190,936,203.5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8,502,483.13184,208,445.12
其中:营业成本150,911,574.42160,681,999.8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682,173.30643,046.97
销售费用4,193,390.349,604,962.16
管理费用8,494,533.559,403,968.16
研发费用2,636,929.901,990,208.94
财务费用1,583,881.621,884,259.05
其中:利息费用1,399,208.581,805,136.09
利息收入-9.68-107,550.38
加:其他收益4,205,800.00119,52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892.7871,186.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500,359.426,918,464.89
加:营业外收入300,500.1719,464.75
减:营业外支出19,788.278,95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781,071.326,928,979.64
减:所得税费用1,875,089.851,362,439.8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05,981.475,566,539.8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05,981.475,566,539.83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905,981.475,566,539.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905,981.475,566,539.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2090.0197
(二)稀释每股收益0.02090.019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376,508.97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2,326,929.25元。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揣国许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9,664,080.04118,847,638.9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511,993.281,717,004.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650,302.421,009,951.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826,375.74121,574,593.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0,853,085.5290,764,568.4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647,621.6918,034,045.23
支付的各项税费8,362,654.628,114,109.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765,719.159,787,646.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629,080.98126,700,370.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197,294.76-5,125,776.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892.7871,186.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6,850.0013,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2,742.7884,186.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00,781.831,624,675.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0,781.831,624,675.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8,039.05-1,540,489.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341,918.0020,710,5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1,918.0020,710,52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754,209.0015,419,66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43,674.551,780,079.2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6,408,886.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397,883.5523,608,633.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55,965.55-2,898,108.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938.38-124,286.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00,351.78-9,688,660.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802,562.9030,050,989.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002,914.6820,362,328.69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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