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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地A: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程汉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程汉涛本人作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19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程汉涛1010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19.03.7对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2019年度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19.03.11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2019年度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达20%以上的专项意见。同意
2019.04.18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06.21对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19.07.11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所属孙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展期的独立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三)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传达的监管文件和发送的董事会简报,基本掌握了最新的监管精神与动态以及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2019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2019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4)《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和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5)《关于公司审计部2018年工作总结与2019年工作计划》。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9年第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依据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经营绩效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审查了2018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兑现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独立董事:程汉涛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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