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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4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2.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3,964,491,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822.46万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964,491,59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757,389,916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1日。

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20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26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8*****739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0年6

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6月1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数量本次送股数量本次变动后数量
总股本3,964,491,597792,898,3194,757,389,916

八、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4,757,389,916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576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40层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何烨淳

咨询电话:0755-83684138

传真电话:0755-83684128

十、备查文件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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