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年年
第第
二二
次次
临临
时时
股
股
东
东
大
大
会
会
会会议议材材料料
二二〇〇二二〇〇年年六六月月三三十十日日
目目
录录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 - | 3 |
2、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 |
3、议案二:《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5 |
深深圳圳经经济济特特区区房房地地产产((集集团团))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年年第第二二次次临临时时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议议程程
时 间:2020年6月30日(周二)14:30地 点: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主持人:刘征宇
序号 | 议 程 |
一 | 主持人宣布会议筹备及股东到会情况 |
二 | 提交并审议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 | 股东现场互动 |
四 | 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
五 | 监票、计票、合并网络投票数据 |
六 | 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
七 | 法律顾问对大会有效性进行见证 |
八 | 会议闭幕 |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的法定地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9]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证上[2018]556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拟对《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2020年6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案详见2020年6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请审议。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30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议案二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宋博通先生、章顺文先生已任期届满,鉴于宋博通先生、章顺文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之前,宋博通先生、章顺文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所属专业委员会成员职责。
宋博通先生、章顺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宋博通先生、章顺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宋博通先生、章顺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宋博通先生、章顺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筛选考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何祚文先生(会计专业)、米旭明先生(房地产专业)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补选后何祚文先生将填补章顺文先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米旭明先生将填补宋博通先生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津贴标准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
何祚文先生、米旭明先生均已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2020年6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决议公告。
请审议。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30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议案二
附件:
1.何祚文先生简历
何祚文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副教授,证券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长沙理工大学(原长沙电力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教研室主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分所党总支书记,深圳市天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易瑞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社会职务有: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委,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等。
截至本公告日,何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何祚文先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米旭明先生简历
米旭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任深圳大学讲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访问学者;现任深圳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担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米旭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米旭明先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