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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房A: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14点45分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刘征宇董事长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0,006,8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05,8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9,500,9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276%。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64,626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8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7,586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17,04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680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0,006,8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05,8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9,500,9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276%。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64,626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8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7,586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17,04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680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转让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2,884,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55%,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67,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6%;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64,62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67,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6%;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64,62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仇浩。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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