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提案》、《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及相关提案,并公告了重组预案。深桑达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更新后)的提案》、《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文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原方案 | 现方案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深桑达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 深桑达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 |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配套融资发行 |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配套融资发行 |
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 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 |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取得的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取得的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事项主要涉及新增股份的发行对象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锁定期等相关安排,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重组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中明确的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形。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之签署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