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05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1 | 运营型云项目 | 135,645.73 | 80,000.00 |
2 | 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 | 53,440.00 | 30,000.00 |
3 | 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 45,952.61 | 40,000.00 |
4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 | 集成电路研发制造用厂房及配套设施洁净室及配套机电系统项目 | 188,024.99 | 38,000.00 |
单晶硅拉晶建设项目 | 84,079.20 | 18,000.00 | ||
中国蚌埠传感谷二期EPC项目 | 75,261.01 | 14,000.00 | ||
无锡国家软件园六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 68,169.27 | 20,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 60,000.00 | 60,000.00 |
合计
合计 | 710,572.81 | 300,000.00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1 | 运营型云项目 | 135,645.73 | 80,000.00 |
序号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2 | 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 | 53,440.00 | 30,000.00 |
3 | 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 45,952.61 | 40,000.00 |
4 | 高科技工程服务项目 | 单晶硅拉晶建设项目 | 84,079.20 | 18,000.00 |
中国蚌埠传感谷二期EPC项目 | 75,261.01 | 14,000.00 | ||
无锡国家软件园六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 68,169.27 | 20,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 48,000.00 | 48,000.00 |
合计
合计 | 510,547.82 | 250,000.00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 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编制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编制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编制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3-05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