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桑达A: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30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成立于1988年4月21日,注册资本17.50943亿元,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本公司与中电财务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关系。

2、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双方拟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会计师事务所每季度对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未发现中电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

同意由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5、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次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浪波赵 磊孔繁敏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