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杨少陵 董事 工作原因 李卫民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洪和良先生、总裁王栋先生及财务总监陈维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622,702,535.73 595,209,862.21 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195,349,270.71 -1,200,119,737.29
股本(股) 150,006,560.00 150,006,56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97 -8.0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326,635.00 1,292,771.00 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70,466.58 2,313,325.66 10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0,971.56 8,432.32 1,571.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0094 0.00005 1,78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5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15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2,346,469.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501.93
合计 -2,420,971.3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25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96,935 人民币普通股
柳州瑞恒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164,600 人民币普通股
石晓兰 7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郑鑫 735,359 人民币普通股
刘震烜 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5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高珂若 5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郭铭熙 514,5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管理费同比减少23.39%,原因是公司控制费用支出;2、净利润同比增加106.22%,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2011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报告期内,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监局有关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开始全面实施内控规范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规范建设工作进展如下:委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内部控制建设培训与学习活动;制定了公司内控建设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4月25日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小组,选定了主要参与成员;拟定了内控规范建设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各个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除法定承诺外,作出以下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分期三年解除限售股份。 履行承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止,上述二家股东单位所持公司股份仍未解除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