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12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副董事长胡贤甫先生、董事邓伟栋先生作为关连\联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关于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接受服务之新框架协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下简称“《新框架协议》”)及建议交易上限;同意其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及其条款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最高全年交易总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 5.2 | 5.5 | 5.8 |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服 | 42 | 44 | 46 |
2、同意授权总裁高翔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新框架协议》,并且授权总裁高翔先生对《新框架协议》进行其认为适当或必需的修改,并在其认为对执行该等交易条款及/或使该等交易条款生效必需、有利或适当时所做出的一切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刊发任何相关公告)、签署其他文件和采取一切其他步骤。
3、同意将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